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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进电动: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0-20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电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
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精进电动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
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1日印发的《关于同意精进电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1号)
的决定,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555,000股,并
于2021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
本为442,666,667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590,221,667股。其中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490,599,399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3.1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9,622,268股,占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6.8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
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为数量为21名,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
股份数量为350,469,34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9.38%,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
之日起12个月。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2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38,364,300股,
占公司股本总数的6.50%;除战略配售股份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股东19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为312,105,04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2.88%。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
为350,469,34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9.38%,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2年10月27日
上市流通。
                                    1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自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
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及《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中披
露的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承诺如下:

    1、股东诚辉国际有限公司、Citron PE Investment (Hong Kong)Limited、上海
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理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方腾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龙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VV Cleantech (HK) 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蔚度(嘉
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相关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 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
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
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企业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满且在满足减持条件后,本企业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将认真遵守
证监会、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
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2
    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 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的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协议转让、配
售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

    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
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拟减持的数量、减持方式、期限等;
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
守上述规定。”

    2、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和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出具
的承诺

    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里逊”)相关承诺:

    “艾里逊获得本次战略配售的发行人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 12 个月,持有期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计算,艾里逊不通过任何形式
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股权天津”)相关承诺:

    “一汽股权天津获得本次战略配售的发行人股票持有期限不少于 12 个月,
持有期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计算,一汽投资天津不
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战略配售的股票。”

    3、其他股东出具的承诺

    除上述股东外,其他股东相关承诺:

                                   3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
       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授权发行人直接办理上述股份的锁定手续。除非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
       其他有权监管机构豁免遵守上述相关承诺,否则,本企业应将违反股份锁定承诺
       转让所持发行人股份对应的所得款项上缴发行人。

            本企业减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
       守上述规定。”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50,469,346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占公司总股本的 59.38%。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2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序                                                  股份数量                                售股数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号                                                    (股)                                  量
                                                                   本比例       (股)
                                                                                            (股)
1    诚辉国际有限公司                               60,263,177      10.21%     60,263,177        0
2    Citron PE Investment (Hong Kong)Limited        40,747,975       6.90%     40,747,975        0
     上海超越摩尔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3                                                   38,095,239       6.45%     38,095,239        0
     伙)

                                                4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
序                                                     股份数量                                售股数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通数量
号                                                       (股)                                  量
                                                                      本比例       (股)
                                                                                               (股)
4    上海理成赛鑫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3,948,377       5.75%     33,948,377        0
5    方腾集团有限公司                                  28,655,159       4.85%     28,655,159        0
6    VV Cleantech (HK) Limited                         23,458,808       3.97%     23,458,808        0
7    CEF EMC Holdings Limited                          19,005,970       3.22%     19,005,970        0
8    拉萨知行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6,842,032       2.85%     16,842,032        0
9    蔚度(嘉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283,652       1.91%     11,283,652        0
10   FNOF Powertrain Limited                            8,880,853       1.50%      8,880,853        0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11                                                      7,619,048       1.29%      7,619,048        0
     (有限合伙)
12   FG VENTURE BJJJ LIMITED                            4,440,379       0.75%      4,440,379        0
13   共青城华德捷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210,439       0.71%      4,210,439        0
     北京华胜天成低碳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14                                                      3,886,751       0.66%      3,886,751        0
     伙)
15   上海理驰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194,035       0.54%      3,194,035        0
16   混沌投资有限公司                                   2,388,790       0.40%      2,388,790        0
17   合肥福源恒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137,581       0.36%      2,137,581        0
18   上海龙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692,761       0.29%      1,692,761        0
19   上海德丰杰龙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54,020       0.23%      1,354,020        0
20   艾里逊变速箱(上海)有限公司                      19,182,150       3.25%     19,182,150        0
21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19,182,150       3.25%     19,182,150        0
                        合计                          350,469,346      59.38%    350,469,346        0
      注:Citron PE Investment (Hong Kong)Limited 曾用名为:中信产业投资基金(香港)投资有
      限公司。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312,105,046                  12
             2             战略配售股               38,364,300                   12
                        合计                        350,469,346                  12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精进电动本次上市流通的
      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
                                                5
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精进电动本次首次公开发
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许楠                  柴奇志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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