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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进电动: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01  

                        证券代码:688280          证券简称:精进电动         公告编号:2023-013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30,000,000.00 元
       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精进电动科技(菏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进菏泽”)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为该笔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
保,具体条款以届时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3 年 1 月 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 年,公司 2023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
元,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全权办理与担保有关的
具体事宜。公司独立董事也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
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4 日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01)、《精进电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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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为:2023-002)、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为:2023-005)。
     本次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在上述已获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履
行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精进电动科技(菏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 年 8 月 29 日。
     3、注册资本:37,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于业鹏
     5、住所:山东省菏泽市开发区福州路 2868 号 7 号楼 A206 室。
     6、经营范围:汽车电机及控制器、电动化车辆驱动总成、电动化车辆自动
变速器总成、电动化车辆控制系统、汽车及工业用清洁能源技术、高效节能电驱
动、充电设备及汽车充电桩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设计、
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国际禁止限制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2022 年 0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502,267,992.06                 359,391,028.09
负债总额                     359,591,989.84                 270,028,081.30
资产净额                     142,676,002.22                  89,362,946.79
              2022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2,007,789.65                 273,313,978.24
净利润                       -16,377,150.66                 -86,924,809.11
     8、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精进菏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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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及精进菏泽目前尚未签订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上述拟流动资金借款
及担保额度仅为精进菏泽拟申请的和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借款合同及担
保金额尚需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精进菏泽取得流动资金借
款有助于其拓展经营业务规模,公司为其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股
东利益。公司对精进菏泽有 100%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日
常经营和融资需求,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
会损害公司利益;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董事会会议文件及独立
董事独立意见、《公司章程》等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
事项是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
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决策和审批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80,000,000.00 元(担保总额指已批准的担
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和担保实际发生余额本金之和,不含本次批准的担保额
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5%、2.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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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精进电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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