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1-051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 2021 年 9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阳惠通”)、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惠通巨龙”)、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惠通创盈”)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876,163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1.28%。本次权益变动后,安阳惠通、惠通巨龙、惠通创盈及关联方丁建华 先生持有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仕佳光子”或“公司”)股份 27,100,471 股,持股比例为 5.91%。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收到股东安阳惠通、惠通巨龙、惠通创盈发来的 《关于减持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或者超过 1%的告知函》,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名称 1 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安阳市文峰区永明路财政综合办公大楼 2 楼 2613 室 信息披露 义务人基 名称 2 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信息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中里 16 号楼 523 号 名称 3 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A 座 339 权益变动时间 2021.09.10-2021.12.30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无限售条 2021.09.10- 安阳惠通 集中竞价 件流通股 5,095,684 1.11 2021.12.30 股份 无限售条 权益变动 2021.11.11- 惠通巨龙 集中竞价 件流通股 474,893 0.10 明细 2021.12.30 股份 无限售条 2021.12.30- 惠通创盈 集中竞价 件流通股 305,586 0.07 2021.12.30 股份 合计 5,876,163 1.28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义务披露人及其关联方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持有股份 16,981,461 3.70 11,885,777 2.59 安阳惠通 其中:无限售条 16,981,461 3.70 11,885,777 2.59 件流通股股份 持有股份 11,160,000 2.43 10,685,107 2.33 惠通巨龙 其中:无限售条 11,160,000 2.43 10,685,107 2.33 件流通股股份 持有股份 4,028,134 0.88 3,722,548 0.81 惠通创盈 其中:无限售条 4,028,134 0.88 3,722,548 0.81 件流通股股份 持有股份 807,039 0.18 807,039 0.18 丁建华 其中:无限售条 807,039 0.18 807,039 0.18 件流通股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32,976,634 7.19 27,100,471 5.91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32,976,634 7.19 27,100,471 5.91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具体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5%以上股东减 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股份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