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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仕佳光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2022-11-17  

                        证券代码:688313           证券简称:仕佳光子           公告编号:2022-067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 年 4 月 22 日,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
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16 元/股(含),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5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
030)。
    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
完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
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2 年 6 月 1 日,公司首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股份,并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3)。
    2、截至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8,802,328 股的比例为
1.0898%,其中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1.21 元/股、最低价为 8.93 元/股,支付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1,106,474.87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3、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总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
存在差异。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
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
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二、本次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首次披露本次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截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公司原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安阳惠通高创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北京惠通巨龙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北京惠通创盈创业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于 2022 年 6 月 2 日至 2022 年 7 月 2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6,966,927 股。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00,000 股,回购股份将在适宜时机用于员工
股权激励或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
毕,则将依法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
配股、质押等权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
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