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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仕佳光子: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2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被保荐公司简称: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鹭                         联系电话:025-83387753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威                         联系电话:021-38966585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仕佳光子”、“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
构,对仕佳光子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制定并严格执行持续督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导工作制度,已制定本项目的持续督
        计划。                                     导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
  2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导协议,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不定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3                                                期回访、资料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经核查,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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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经核查,除本跟踪报告“二、保荐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
  5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改情况”所提及的事项外,公司及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相关当事人未发生须公告的重大违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法违规事项以及违背承诺的情况。

                                          1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经核查,公司及相关主体能够切实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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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
                                              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公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司治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了公司三会运作
 7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等事项,提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有关规定,持续完善三会运作相关
                                              事项,确保各方履职到位。
                                                公司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以确保
                                                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有效执行。
                                                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及审
                                                批、对外投资等情况。同时,保荐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构提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   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   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等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内控制度体
                                                系,及时更新相关内控制度,确保公
                                                司依据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执行,在财
                                                务内控及核算、资金管理、关联交易、
                                                销售采购环节管控等重要方面严格
                                                落实相关制度及有效执行。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公司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荐机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   构提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
 9     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更新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同时保荐机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及时沟
       重大遗漏。                               通、审阅,以进行相关内容的核实。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公司在重要信息披露前一般与保荐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并提交公告文件
10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进行事先审阅,确保信息披露的合理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性、准确性。
       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     保荐机构对公司已公告文件进行不
11     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   定期查阅,并对相关内容进行必要核
       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   实。

                                       2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
       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   经核查,除本跟踪报告“二、保荐机
       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   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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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   情况”所提及的事项外,本持续督导
       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   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相关情况。
       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 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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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 未发现违背承诺事项。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
       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
       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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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该等情况。
       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
       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
       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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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该等情况。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六十七
       条、第六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
       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
       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
       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
       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
       检查:(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针对需要追认关联交易并对2022年
       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二)   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事项,保
16     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使用募集   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相关事项,及
       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保值   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   务。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
       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3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原核心技术人员违规减持事项

    公司原核心技术人员朱洪亮,直接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共计 180 万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9%。在 2021 年 12 月从公司离职后,于 2022 年 5 月将
所持 20 万股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减持时离职未满六个月,违反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即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
转让所持股份的承诺。保荐机构知悉上述事项后,及时提示公司及相关人员,严
格执行前期所出具的承诺,避免出现违规减持的情况。

    (二)其他事项

    保荐机构重点关注了 2021 年度政府补助补充披露事项、追认关联交易以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公司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等事
项,提示公司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重点关注披露内容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和对外投资及进展情况等,同时
提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持
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落实相关制度并有效执行。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公司经过多年的持续研发投入,在无源芯片(PLC 分路器芯片、AWG 芯片
等)、有源芯片(DFB 激光器芯片等)领域,围绕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加
工、封装测试等各业务环节形成了一系列技术积累。同时,公司借助在室内光缆
领域多年的业务积累,持续整合在“光纤连接器—室内光缆—线缆材料”方面的
协同能力和技术优势。随着全球光通信技术的不断演进,技术革新产品迭代加速、
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已成为行业发展趋势。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充足的研发投入,
                                    4
或者在关键技术上未能持续创新,亦或新产品技术指标无法达到预期,则面临核
心技术竞争力降低的风险,可能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面临市场份额降低的情
况。

       2、研发失败风险

    光通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研发投入高、研发周期长、研发风险
大的特点。公司在研发新产品的过程中,也存在下游客户的产品导入和认证过程,
需要接受周期较长、标准较为严格的多项测试。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下游行业客
户的应用需求,未能正确理解行业及相关核心技术的发展趋势,无法在新产品、
新工艺等领域取得持续进步,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研发失败,或因稳定性差、应用
难度大、成本高昂、与下游客户需求不匹配等因素,导致公司新产品无法顺利通
过下游客户的产品导入和认证,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3、关键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目前国内光通信行业关键技术人才较为稀缺。公司已向技术团队提供了富有
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股权激励,以提高技术团队的忠诚度和稳定性。但随着光通
信行业的持续发展,人才竞争将不断加剧,若公司的关键技术人才大量流失,将
对公司技术研发能力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受到市场需求情况、行业竞争态势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
处于光通信产业链上游,其需求直接受到下游电信市场和数据中心市场发展态势
的影响。此外,近年来,国内光通信行业呈现出较快的发展态势,随着国际企业
与国内新进入者不断增加,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综上,若下游市场发
展未达预期,通信、云计算等终端市场需求下降,数据流量需求下滑、应用场景
不成熟等因素导致 5G 建设、数据中心建设大幅推迟,或者竞争对手采用低价竞
争等策略激化市场竞争态势,有可能导致公司产品价格出现大幅下降的情形,并
最终造成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2、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5
    公司重视产品质量管理,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运用质量保证策略和
质量工具,在产品生命周期内进行全流程在线监控,建立了覆盖原材料采购、产
品生产、产品入库的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并通过了 ISO9001:2015、ISO14001:
2015、OHSAS18001:2007“三标一体”体系认证。由于光通信产品尤其光芯片
生产工艺较复杂,若某一环节因质量控制疏忽而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会对
公司品牌形象、市场拓展、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行业风险

    1、行业竞争风险

    随着我国数据中心、5G 等光通信行业的蓬勃发展,国际上对光学芯片、器
件的需求快速增长,也吸引了国内外企业的进入,竞争也日趋激烈。一方面,国
内光电芯片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全球范围内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如
果公司不能持续进行技术升级和迭代,持续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良率、提高服务质
量和响应速度,则可能使公司产品失去竞争力。

    2、产业政策风险

    光芯片和器件作为光通信网络的基石,尤其是 5G 更是国家抢占技术制高点
的必争之地,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我国光电产业发展,如果未来国家相关政
策发生变化,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宏观经济及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处于光通信产业链上游,其需求直接受到下游电信市场和数据中心
市场发展态势的影响。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剧烈波动,导致通信、云计算等终
端市场需求下降,或者数据流量需求下滑、应用场景不成熟等因素导致 5G 建设、
数据中心建设大幅推迟,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国际贸易争端加剧风险

    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密切关注海外光通信市场的发展趋势,通过在美国
设立子公司以及加强销售团队力量等方式,加大对海外市场的推广力度。2018 年

                                   6
以来,中国面临的国际贸易环境有所恶化,如果未来中国对外贸易争端进一步加
剧,有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扩张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             2021年/
      主要财务数据                                                  增减幅度(%)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营业收入                  90,326.23           81,734.15                10.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6,429.17            5,016.42                28.16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3,926.76            1,035.39               279.26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3,475.19            3,404.52               295.80
           额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20,467.88          120,103.30                 0.30
           产
         总资产                  157,481.14          156,573.91                 0.58
      主要财务指标              2022年              2021年          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407             0.1093                 28.7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407             0.1093                 28.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0859             0.0226                280.09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32                4.26   增加1.0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3.25                0.88   增加2.37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90                9.79   减少0.89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51%,主要系在全球数据中心建设需求
及接入网市场持续加速的推动下,公司在研发、营销、生产及管理等方面持续提

                                         7
升,光器件及芯片系列收入保持持续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8.16%和279.26%。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带
动毛利额增加和出口业务因美元升值形成的汇兑收益的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95.80%,主要系本期营业
收入增长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长;

    4、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8.73%,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80.09%,主要系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
长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保持对光芯片及器件的持续研发投入,秉承“以芯为本”的理念,不断
强化技术创新、掌握自主芯片的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的研发和产业化积累,针对
光通信行业核心的芯片环节,公司系统建立了覆盖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加
工、封装测试的IDM全流程业务体系。公司从单一的PLC分路器芯片突破至系列
无源芯片(PLC分路器芯片、AWG芯片、VOA芯片和平行光组件、微透镜芯片)、
有源芯片(DFB激光器芯片、高功率激光器芯片),从晶圆制造和芯片加工进一
步拓展至封装测试环节,围绕光芯片领域打造了在光通信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1、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团队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研发队伍的建设,不断吸引外部优秀人才加入公司,
不断壮大公司的自主研发实力。同时,在国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实施科技成果
转化的政策导向下,公司自2010年起与中科院半导体所长期维持良好的院企合作
关系,中科院半导体所既是公司股东,也向公司派出多名专家顾问,长期稳定向
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加快公司的研发进展。

    公司已构建起包括259名研发人员及10名中科院专家顾问在内的研发队伍,
研发方向涵盖无源芯片、无源封装、有源芯片、有源封装、光电集成、其他光器

                                  8
件等各领域。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公司已围绕光芯片等核心领域建立起较为完备
的工艺平台,鼓励研发人员持续深入参与公司技术研发及项目开发,不断提升公
司的技术实力。

    公司秉承合作共赢的团队精神和利益共享的激励政策,公司骨干员工以及中
科院专家顾问都持有公司股份,实现了公司核心人才团队的稳定。通过持续的研
发投入,公司已围绕光芯片等核心领域建立起完备的有源和无源工艺平台,凭借
研发团队多年的努力以及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公司成功的产业化了具有市场竞
争力的多款光芯片,积累了丰富的研发和产业化密切结合的经验和产业化技术、
专利储备。

    2、持续高水平的研发投入,积累了芯片产业化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针对行业和市场发展动态,逐步探索并明确研发方向及产品演进路线,
建立健全研发体系和研发管理制度,加强对研发组织管理和研发过程管理,不断
强化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加工及封装测试等工艺积累,在核心技术方面屡
获突破,打造了自身在光芯片领域的核心能力。

    公司已形成石英基及硅基微透镜及其制造技术、新型倒台脊形波导结构及
DFB激光器芯片制作技术、InP基多量子阱外延技术、高精度布拉格光栅制作及
波长精准控制技术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公司还在数据中心400G用O波段AWG
芯片技术、5G基站前传AWG芯片技术、硅基二氧化硅热光可调光衰减器(VOA)
阵列芯片技术、面向5G通信应用DFB激光器芯片技术等领域形成良好的技术储
备。同时,公司拥有授权专利等各类知识产权251项(其中发明专利38项)。

    借助技术积累优势,公司先后牵头主持国家科技部863项目、国家重点研发
计划项目、国家工信部专项、国家发改委专项等重大科研项目,设立了光电子集
成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河南省光电子技术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
作站、光电集成河南省工程实验室、河南省光电子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
平台。2017年,公司“光网络用光分路器芯片及阵列波导光栅芯片关键技术及产
业化”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020年,公司无源分路器获得国家工信部认定制
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9
    公司分别于2022年1月和3月获得河南省科技厅认定的“河南省创新龙头企业”
和“河南省光子集成芯片中试基地”;4月获得河南省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认定的
“优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认定的“河南省专利奖二等奖”;
12月获得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河南省优秀民营企业”,被鹤壁市评为
2022年度全市“三零”平安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子公司无锡杰科于12月获得江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无锡市科学技术局认定
的“无锡市瞪羚企业”。

    3、以芯片为核心的产品结构优势

    公司秉承“以芯为本”的理念,保持对光芯片及器件的持续研发投入,努力
打造自主芯片的核心能力,并围绕光芯片进行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在横向拓展
方面,公司从单一PLC分路器芯片突破至系列无源芯片(PLC分路器芯片、AWG
芯片)、有源芯片(DFB激光器芯片),并逐步开发微透镜芯片,VOA芯片,未
来向有源+无源的光电集成方向演进,紧跟行业发展趋势;在纵向延伸方面,公
司以晶圆、芯片为基础,通过封装工艺技术的不断提升,由芯片逐步向器件模块
领域延伸。公司产品应用于光纤到户、数据中心、5G建设等诸多领域,并且在部
分光芯片产品方面成功实现了国产化和进口替代。

    4、客户资源优势

    随着公司技术水平的提升,以及产品线布局的丰富,公司的客户结构也不断
优化。公司定位大客户战略,在国内市场上,公司不断加强与主流系统设备商类
客户的业务合作,并通过AWG芯片、DFB激光器芯片等新产品逐步开拓新客户;
在国际市场上,加大对海外市场的市场推广力度,报告期内陆续开拓了国际光模
块类知名客户,对前期存量海外客户的销售规模也不断扩大。公司借助自主芯片
核心能力构建的技术实力,加大新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公司借助芯片到器件的
全流程IDM模式,以更快的响应速度,更好的服务,为优质客户提供更多更高性
价比的产品,跟随客户一起发展。公司积极拓展海外市场,逐步提升公司在海外
市场的影响力,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综上所述,2022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10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无源芯片、有源芯片等方面持续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
研发投入8,034.95万元,研发投入全部费用化,研发投入占比营业收入8.90%。

    在无源芯片及器件方面,公司应用于数据中心用O波段、4通道CWDM AWG
和LAN WDM AWG复用器及解复用器组件实现大批量销售,在国内外数据中心
100G/200G光模块中广泛应用。开发出数据中心用400G/800G光模块用AWG芯片
及组件,通过客户认证,400G光模块用AWG组件实现小批量应用;开发出应用
于10 GPON及FTTR的非均分1x5、1x7、1x9分路器芯片及模块,并实现了批量出
货;开发出骨干网用60通道、100GHz DWDM AWG芯片及模块,通过国内主要
设备商认证,并小批量出货;开发出C波段、L波段40通道、150GHz 超大带宽
AWG芯片及模块;开发出C波段、L波段60通道、100GHz DWDM AWG芯片及模
块;开发出应用于高速数据中心400G DR4的平行光组件,通过了行业主流客户
验证,实现了批量供货;开发出了应用于高速数据中心800G DR8的平行光组件,
通过了行业主流客户验证。开发出超高折射率差AWG、VOA阵列芯片,性能参
数满足应用需求,为进一步提高产品应用奠定了基础。

    在有源芯片及器件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10G PON用激光器芯片、
硅光用大功率激光器芯片、激光雷达用激光芯片器件、半导体光放大器(SOA)
等方面均取得显著突破。应用于XGS PON的抗反射10G 1270nm DFB芯片,完成
客户认证并实现批量销售。面向CPO硅光应用开发的高功率DFB光源开始小批量
销售;面向气体传感用的甲烷检测激光器芯片通过验证开始小批量销售;模拟通
信等使用的低噪声DFB芯片得到客户认证。用于激光雷达光纤激光器种子源的
DFB激光器芯片,多家客户性能验证中;窄线宽DFB激光器、高饱和功率半导体
光放大器(SOA),多家客户性能验证中。25G DFB激光器芯片部分波长产品客
户性能验证中。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11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使用和与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实际募集资金到位金额                                                 444,897,538.06
 减:置换预先投入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1,019,492.93
 减: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272,148,827.53
 其中:2022 年投入募投项目                                             71,735,462.38
 减: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理财管理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655,423.14
 加:理财产品收益                                                       9,857,859.28
 减:本年募集户销户资金转出                                           145,242,500.02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
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发行人已披
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
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2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
股数未发生变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其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河南仕佳信息
   1                             控股股东        直接持有公司 102,629,667 股
          技术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公司 30,541,172 股,并持有
   2         葛海泉           董事长、总经理     河南仕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0.36%
                                                 的股份
   4         安俊明                董事          直接持有公司 5,400,000 股


                                            12
  序号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直接持有公司 807,039 股,丁建华担
                                                       任惠通巨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
                                                       公司 9,507,703 股;丁建华控制的北
                                                       京普惠正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惠通
                                                       创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
    5         丁建华                 董事
                                                       3,662,548 股;由丁建华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的北京惠通高创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担任安阳惠通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公司 996,291
                                                       股
    6         刘德明               独立董事            -
    7         张大明               独立董事            -
    8         申华萍               独立董事            -
    9         侯作为              监事会主席           直接持有公司 1,080,000 股
   10          吕豫                  监事              -
   11          郭伟                  监事              -
   12          雷杰                  监事              直接持有公司 540,000 股
   13          赵鹏                  监事              直接持有公司 270,000 股
   14         吴卫锋                 监事              -
   15         吴远大           董事、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公司 5,580,000 股
   16         吕克进           董事、副总经理          直接持有公司 1,978,104 股
   17         张志奇                 董事              直接持有公司 718,905 股
   18         赵艳涛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
注:赵鹏已于2023年2月离任;吴卫锋于2023年2月任职监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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