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泰:瑞华泰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1-009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
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相应变更。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
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21
年期初留存收益。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