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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华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2-02-12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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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中心 A 栋 8-10 层 邮政编码:51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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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

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

务所接受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律师出席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和列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按照《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

及重大遗漏,并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依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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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经查验,该等通知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对相关会

议议案的内容进行了披露,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

表决权,明确了会议的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联系人

姓名和电话号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根据《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所律师认为,公司董事
会具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4:00 分在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公

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9:25,上午 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列席人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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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3 人,代表股份

138,922,84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77.1793%。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82,149,507 股,占

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 45.6386%。经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2. 根据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

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有效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56,773,34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1.5407%。由于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

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

系统提供机构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聘请的有关中

介机构之外,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参加了本次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因新冠疫情防控等需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视频等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公告载明的

事项进行了逐项审议。

    (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 发行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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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4) 债券期限

(5) 债券利率

(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7) 担保事项

(8) 转股期限

(9) 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12) 赎回条款

(13) 回售条款

(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17)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8) 募集资金用途

(19) 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2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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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 《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议案》

8.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议案》

1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关于选举兰桂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汤昌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翟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 关于选举俞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 关于选举赵金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 关于选举张宇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 关于选举袁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沈卫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选举谢兰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的议案》

(1) 关于选举齐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傅东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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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意见书



    (二) 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书面投票表决,按

《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公司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

票结束后,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表决

权总数和统计数据。

    本所律师认为,投票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 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的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至议案 10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 11、议案 12、议案 13 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过半

数通过。

    根据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1. 《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2.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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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2) 发行规模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4) 债券期限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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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5) 债券利率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7) 担保事项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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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转股期限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9) 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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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12) 赎回条款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13) 回售条款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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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17)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18) 募集资金用途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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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19) 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2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3.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4.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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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5.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7. 《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

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14
                                                                 法律意见书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8.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1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 年-2024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38,922,847 股。表决结果为:138,922,847 股同意,0 股

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24,349,865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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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的 100%。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系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兰桂红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92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兰桂红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4,349,7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2) 关于选举汤昌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92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汤昌丹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4,349,7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3) 关于选举翟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92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翟军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4,349,7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4) 关于选举俞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92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俞峰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4,349,7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16
                                                                 法律意见书



    (5) 关于选举赵金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92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赵金龙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4,349,7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6) 关于选举张宇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92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张宇辉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4,349,7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1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系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袁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92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袁桐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4,349,7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2) 关于选举沈卫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92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沈卫华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4,349,7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3) 关于选举谢兰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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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138,92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谢兰军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4,349,7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1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成员的议案》

    本议案系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1) 关于选举齐展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92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齐展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4,349,7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2) 关于选举傅东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8,922,70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998%。 傅东升当选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24,349,718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股份的 99.9993%。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 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

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

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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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贰份,无副本,经本所经办律师及本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

本所公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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