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瑞华泰: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2022-09-09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2-061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RAYITEK HI-TECH FILM COMPANY LTD., SHENZHEN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




2022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零二二年九月



                                          1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泰”、“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
内容,请投资者查阅 2022 年 8 月 16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深圳瑞华泰薄
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
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深圳瑞华泰薄
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
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
示书必备条款》。自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
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
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买入委托。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
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
求。
     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但
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不能将其所持科创板可转债
转换为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
                                       2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3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瑞科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1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3,000 万元(43.00 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3,000 万元(43.00 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9 月 14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 年 8 月 18 日至 2028 年 8 月
17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 年 2 月 24 日至 2028 年 8 月
17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
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
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
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的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
出具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第 Z【250】号 02),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4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54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
总额 43,000.00 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17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
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的方式进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51 号)文同意,公司 43,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瑞科转债”,债券代码“118018”。




                                      5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英文名称:RAYITEK HI-TECH FILM COMPANY LTD., SHENZHEN
注册资本                1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汤昌丹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
成立时间                2004 年 12 月 17 日
股票代码                688323
股票简称                瑞华泰
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邮政编码                518105
联系电话                0755-29712221
传真号码                0755-29712229
公司网址                www.rayitek.com
电子邮箱                ir@rayitek.cn
                        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开发、生产经营:4 微米至 200
                        微米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航空航天舰船特定环境应用聚酰亚胺薄
                        膜,高频低介电聚酰亚胺电子基膜,高铁及风电长寿命耐电晕聚酰
                        亚胺复合薄膜,低温超导和核能特种绝缘聚酰亚胺薄膜,光学级透
                        明和白色聚酰亚胺薄膜,热塑性聚酰亚胺复合薄膜,有机发光半导
                        体显示用聚酰亚胺材料技术解决方案,电子屏蔽复合薄膜材料技术
经营范围
                        解决方案,射频和电子标签复合薄膜材料技术解决方案,热管理基
                        材和防护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微电子封装聚酰亚胺材料技术解决方
                        案,高储能电池聚酰亚胺隔膜材料;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及应用的
                        制备技术和装备的设计研制、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研究开发智能、
                        传感、量子和石墨烯薄膜新材料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柔性显示、
                        智能穿戴和薄膜太阳能新材料技术和产品。

       二、历史沿革及股权变更情况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
     公司前身瑞华泰有限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17 日。
     2004 年 11 月 8 日,华美集团、杭州泰达、润航船务签署了《合资经营深圳
瑞华泰薄膜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约定共同出资设立瑞华泰有限。同日,上述合
营各方签订了《合资经营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04 年 12 月 8 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向瑞华泰有限核发了批准号为“商外资
粤深宝合资证字[2004]005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004 年 12 月 17 日,瑞华泰有限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核准注册成
立。瑞华泰有限设立时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润航船务                            1,560.00              52.00%
     2            杭州泰达                             990.00               33.00%
     3            华美集团                             450.00               15.00%
              合计                                    3,000.00            100.00%

     2005 年 6 月 14 日,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深义验字[2005]第 168 号”的《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6 月 10 日,瑞华泰有
限已经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出资额合计 1,568.95 万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为
1,547.65 万元,资本公积 21.30 万元。
     2005 年 12 月 19 日,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深义验字[2005]第 344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5 年 11 月 17 日,瑞华泰有
限已经收到华美集团缴纳的出资额合计 225.00 万元。截至该日,瑞华泰有限累
计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1,772.65 万元。
     2006 年 5 月 22 日,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编号为
“深义验字[2006]第 09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6 年 4 月 19 日,瑞华泰有限
已经收到杭州泰达、润航船务缴纳的出资额合计 1,227.35 万元。截至该日,瑞华
泰有限累计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 3,000.00 万元,瑞华泰有限的注册
资本已经足额缴纳。
     (二)股份公司设立
     2018 年 11 月 15 日,瑞华泰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瑞华泰有限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审计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时,瑞华泰有限为此
目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筹备委员会,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备工作。
     2018 年 12 月 6 日,大信出具“大信审字[2018]第 5-00406 号”《审计报告》,
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瑞华泰有限净资产为 504,011,745.25 元。
     2018 年 12 月 6 日,瑞华泰有限各发起人股东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
同意以瑞华泰有限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504,011,745.25 元中
的 13,500 万元折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共 13,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由各
                                       7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发起人按照各自在瑞华泰有限的出资比例持有相应数额的股份。
     2018 年 12 月 10 日,中联出具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18]第 2356 号”《资产
评估报告》,瑞华泰有限在 2018 年 10 月 31 日账面净资产为 50,401.17 万元,评
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6,227.15 万元,评估增值 15,825.98 万元,增值率
31.40%。
     2018 年 12 月 21 日,发行人召开了创立大会,发起人均出席了创立大会。
创立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发起人及发起人代表按照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上述股东会决议及《发起人协
议》,创立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瑞华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等议案,同意
以瑞华泰有限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折为公司的股本总额 13,500
万元(每股面值 1.00 元),由发起人按各自在瑞华泰有限的股权比例持有公司相
应数额的股份,其余 369,011,745.25 元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2018 年 12 月 21 日,大信出具“大信验字[2018]第 5-00013 号”《深圳瑞华
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验资报告》,对瑞华泰设立时的注册资本情况进
行了验证。经验证,截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股份有限公司已根据《公司法》
有关规定及所确定的折股方案,将瑞华泰有限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止经审计
的净资产 504,011,745.25 元,折合为公司的股本总额 13,5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其余未折股的净资产 369,011,745.25 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就上述变更事项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
变更登记。本次变更后股东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注册资本(万股)          股权比例(%)
    1            航科新世纪          4,208.3059                  31.1726
    2             国投高科           2,046.6447                  15.1603
    3             泰巨科技           1,761.6612                  13.0494
    4             联升创业           1,534.9836                  11.3702
    5             宁波达科           1,000.0000                  7.4074
    6             华翼壹号            905.7028                   6.7089
    7              徐炜群             507.0000                   3.7556
    8             联升承业            500.0000                   3.7037
    9              龚小萍             333.0000                   2.4667
   10              吴洁华             300.0000                   2.2222
   11             杭州泰达            210.0000                   1.5556

                                     8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注册资本(万股)           股权比例(%)
   12            化学研究所          192.7018                    1.4274
                合计                13,500.0000                   100.00

     (三)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4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瑞华泰”,证
券代码为“688323”。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总股本为 13,5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 18,000 万股,该
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 5-00015 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37,062,233                        76.15
 1、境内自然人                            11,400,000                         6.33
 2、境外自然人                                        -                         -
 3、国有法人                              84,826,360                        47.13
 4、境外国有法人                                      -                         -
 5、境外法人(含 QFII、RQFII)                    5,928                      0.00
 6、其他                                  40,829,945                        22.6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937,767                        23.85
 三、股份总数                            180,000,000                       100.00

     除上述变化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本不存在其他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180,000,000 股,具体股本结构情
况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82,524,418                      45.85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97,475,582                      54.15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180,000,000                     100.00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9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序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股份限售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         (股)
  1         航科新世纪           境内国有法人         42,083,059       23.38       42,083,059

  2          国投高科            境内国有法人         20,466,447       11.37       20,466,447

  3          泰巨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17,616,612        9.79       17,616,612

  4          联升创业            境内国有法人         14,767,028        8.20                0

  5          宁波达科         境内非国有法人          10,000,000        5.56                0

  6          华翼壹号         境内非国有法人           5,557,028        3.09                0

  7          联升承业            境内国有法人          5,000,000        2.78                0

  8           徐炜群              境内自然人           4,799,000        2.67                0
         国信证券-农业银
         行-国信证券鼎信
  9     12 号员工参与战略            其他              4,500,000        2.50                0
         配售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
  10          吴洁华              境内自然人           2,521,826        1.40                0

                       合计                          127,311,000       70.73       80,166,118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高性能 PI 薄膜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系列包括热控
PI 薄膜、电子 PI 薄膜、电工 PI 薄膜等,广泛应用于柔性线路板、消费电子、高
速轨道交通、风力发电、5G 通信、柔性显示、航天航空等国家战略新兴产业领
域。
       PI 薄膜的性能居于高分子材料金字塔的顶端,被誉为“黄金薄膜”,高性能
PI 薄膜系严重影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的“卡脖子”材料,PI 薄膜行业
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作为国内高性能 PI 薄膜行业的先行者,于 2010
年完成了国家发改委“1000mm 幅宽连续双向拉伸聚酰亚胺薄膜生产线”高技术
产业化示范工程,同类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极大推动了高性能 PI 薄膜的国
产化进程。
       通过 17 余年的持续技术研发,公司掌握了配方、工艺及装备等完整的高性
能 PI 薄膜制备核心技术,已成为全球高性能 PI 薄膜产品种类最丰富的供应商之
一,打破了杜邦等国外厂商对国内高性能 PI 薄膜行业的技术封锁与市场垄断,
跨入全球竞争的行列。公司开发的多款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获得西门子、庞巴
                                                10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迪、中国中车、艾利丹尼森、德莎、宝力昂尼、生益科技、台虹科技、联茂、碳
元科技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认可。
     公司工程技术中心于 2020 年被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司两项产
品列入“中国制造 2025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2017 年版)”,双向拉
伸 PI 薄膜产品荣获 2012 年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金奖,无色 PI 薄膜产品荣获
2014 年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金奖。
       (二)主要产品
     公司量产销售的产品主要为热控 PI 薄膜、电子 PI 薄膜和电工 PI 薄膜三大
系列;航天航空用 MAM 产品为小批量销售产品;柔性显示用 CPI 薄膜为样品销
售。
     公司各类产品的主要应用领域、厚度规格及特性如下: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主要应用领域                    特性        厚度规格

                                                               面内取向度
             高导热石                                          高,易于烧结
  热控 PI                                                                      25-75 微
             墨膜前驱                                          和石墨化,下
    薄膜                                                                          米
             体 PI 薄膜                                        游制程加工
                                                               性能突出
                                   高导热石墨膜

                                                                               5-50 微米
                                                                               其中 5 微
                                                               高尺寸稳定
             电子基材                                                           米和 7.5
                                                               性,兼具较好
             用 PI 薄膜                                                        微米系超
                                                               的介电性能
                                                                               薄电子
                                                                               PI 薄膜
  电子 PI                             FCCL
    薄膜                                                                    5-100 微
                                                               优良的涂覆
                                                                               米
                                                               适应性,兼具
                                                                            其中 5 微
             电子印刷                                          尺寸稳定性、
                                                                            米和 7.5
             用 PI 薄膜                                        耐高温和耐
                                                                            微米系超
                                                               化学性等性
                                                                             薄电子
                                                               能
                                     电子标签                               PI 薄膜


                                                               耐电晕性能
  电工 PI    耐电晕 PI                                                         33/38 微
                                                               优异,高绝缘
    薄膜       薄膜                                                               米
                                                               强度
                          高速列车牵引电机    风力发电设备

                                         11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主要应用领域                    特性        厚度规格



                                                                较高的绝缘
              C 级电工                                                          25-175 微
                                                                耐温等级、及
               PI 薄膜                                                             米
                                                                力学性能

                                 电机              变压器

                                                                优异的耐高
 航天航空    聚酰亚胺                                           低温、耐辐
 用 PI 薄    复合铝箔                                           照、耐氧原       33 微米
    膜       (MAM)                                            子、耐化学性
                                                                等
                                    火箭热控材料

    注:(1)按厚度规格分,PI 薄膜一般可分为超薄膜(≤8 微米)、常规薄膜(8-50 微米,
常见厚度有 12.5 微米、25 微米、50 微米)、厚膜(50 -125 微米,常见厚度有 75 微米、125
微米)以及超厚膜(>125 微米);(2)按颜色分,PI 薄膜可分为琥珀色(原色)、黑色、白
色、无色等,公司的电子基材用 PI 薄膜和电子印刷用 PI 薄膜中均包括黑色 PI 薄膜。
     除上表所示产品外,公司还拥有样品销售阶段的柔性显示用 CPI 薄膜。公司
自主掌握 CPI 薄膜制备的核心技术,基于现有生产线于 2018 年成功生产出 CPI
薄膜,该等产品的光学性能和力学性能优异,可折叠次数超过 20 万次,关键性
能通过国内终端品牌厂商的评测,已实现样品销售,用于终端品牌厂商及其配套
供应商的产品测试;公司正在建设 CPI 专用生产线,目前已进入调试阶段,该产
线正式投产后可实现 CPI 薄膜产品在折叠屏手机等柔性显示电子产品领域的应
用,有望填补该领域的国内空白。
     (三)行业竞争格局及发行人市场地位
     1、行业整体竞争格局
     全球高性能 PI 薄膜的研发和制造技术主要由美国、日本和韩国企业掌握,
美国杜邦、日本宇部兴产、日本钟渊化学和韩国 PIAM 等厂商占据全球 80%以上
的市场份额。国内 PI 薄膜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与国外巨头存在差距,多数企业
的技术实力难以达到制备高性能 PI 薄膜的要求,且规模普遍较小,在高性能 PI
薄膜领域的市场占有率较低。
     中国大陆地区 PI 薄膜厂家约 80 家,90%以上以流涎法工艺为主,应用领域
主要集中于传统电工绝缘;少数企业具备高性能 PI 薄膜的批量稳定供应能力,
从事该业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有时代新材、国风新材、丹邦科技等,目前产能相对

                                          12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较小。
     2、发行人的市场地位
     公司通过 17 余年的技术研发,成为国内少数掌握配方、工艺及装备等整套
核心技术的高性能 PI 薄膜制造商。公司成功开发了热控 PI 薄膜、电子 PI 薄膜、
电工 PI 薄膜、航天航空用 PI 薄膜等系列产品,已成为全球高性能 PI 薄膜产品
种类最丰富的供应商之一,也是中国大陆规模最大的高性能 PI 薄膜供应商,打
破了杜邦等国外厂商对国内高性能 PI 薄膜行业的技术封锁与市场垄断,跨入全
球竞争的行列。公司开发的多款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获得西门子、庞巴迪、中
国中车、艾利丹尼森、德莎、宝力昂尼、生益科技、台虹科技、联茂、碳元科技
等国内外知名企业的认可。
     公司两项产品列入“中国制造 2025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目录(2017
年版)”,双向拉伸 PI 薄膜产品荣获 2012 年中国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金奖,无色 PI
薄膜产品荣获 2014 年中国国际新材料产业博览会金奖。
     3、主要竞争对手
     在高性能 PI 薄膜领域,发行人的竞争对手主要为国际参与竞争企业,包括
杜邦、钟渊化学、PIAM、宇部兴产、达迈科技,该等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美国杜邦(NYSE:DD)
     杜邦公司成立于 1802 年,业务遍及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以广泛的创新产
品和服务涉及粉末涂料、农业、营养、电子、通讯、安全与保护、家居与建筑、
交通和服装等众多领域。杜邦在高性能 PI 薄膜行业居于领先地位,产品系列包
含耐电晕 PI 薄膜、黑色 PI 薄膜、电子 PI 薄膜、热控 PI 薄膜等多个品类。
     (2)钟渊化学(4118.T)
     钟渊化学成立于 1949 年,是一家日本化学公司,经营包括电子板块在内的
七个业务板块,PI 薄膜属于其电子板块。1980 年,钟渊化学开始 PI 薄膜的实验
室研究;1984 年,建立了 PI 薄膜生产线(商品名 Apical),其产品主要应用于
FPC 领域。1990 年,钟渊化学在美国成立 Allied-APICAL 公司并开始在美国德
克萨斯州生产 PI 薄膜。
     (3)PIAM(178920.KS)
      PIAM 成立于 2008 年,是韩国 SKC 和韩国 KOLON 各出资 50%设立的 PI


                                    13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薄膜专业企业,两者均拥有 40 年以上的塑料薄膜的制造技术和经验。PIAM 依
托股东的技术、市场等资源,得益于韩国电子产业的快速发展,成长较快,目前
已成为电子 PI 薄膜和高导热石墨膜前驱体 PI 薄膜在中国的主要供应商之一。
     (4)宇部兴产(4208.T)
     宇部兴产成立于 1897 年,是日本一家生产化学品、塑料等产品的化工公司。
1978 年,日本宇部兴产公司研制出联苯型 PI 薄膜,采用了不同于杜邦 Kapton
薄膜的技术路线,以 BPDA 和 ODA 为主要原材料,并于 1983 年投入工业化生
产(商品名 Upilex),其 PI 薄膜在微电子领域被广泛应用。
     (5)达迈科技(3645.TW)
     达迈科技成立于 2000 年,2011 年在台湾证券交易所公开上市。该公司专注
于 PI 薄膜的研发、生产和制造,系台湾地区第一家投产 PI 薄膜的厂商,产品应
用于 FPC 领域、绝缘领域及人工石墨等领域。
     (四)公司的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自主掌握高性能 PI 薄膜的核心技术,形成了从专用树脂合成技术到连
续双向拉伸薄膜生产技术的完整制备技术,技术优势体现在产品开发、工艺和装
备三方面及其高效结合。
     (1)从研发到工艺的技术优势
     公司具备高性能 PI 薄膜所需多结构和纳米改性的专用 PAA 树脂配方设计能
力,掌握 PI 分子结构设计、配方设计等核心技术,擅长精准把握各类产品的应
用特性要求,针对性设计主体分子结构、配方和工艺等,具有不断研发出新型产
品配方和实现产业化的实践经验。基于 17 年的研究经验,公司积累了大量实验
室研究数据,以及实验室数据与生产线工艺参数的对应关系,有利于缩短新产品
研发周期。公司自主开发了热控 PI 薄膜、电子 PI 薄膜、电工 PI 薄膜等系列产
品,已成为产品种类最丰富的高性能 PI 薄膜供应商之一。
     (2)从工艺到装备的技术优势
     公司自行设计非标专用设备以及全产线的控制系统集成技术,深度掌握生产
线的运行设计计算、特殊结构设计、工艺控制集成。针对新产品,公司具备针对
配方特性、工艺流程和工艺参数设计产线的能力,可自主高效实现新产品开发工


                                    14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艺要求,大大加快产品产业化的效率。
     2、产品优势
     (1)种类多样性优势
     基于成熟的配方设计等技术,公司的产品布局覆盖 PI 薄膜的介电材料、功
能材料、结构材料三大功能形式,产品种类包含热控 PI 薄膜、电子 PI 薄膜、电
工 PI 薄膜、航天航空用 PI 薄膜、柔性显示用 CPI 薄膜等多个类别,其中多项产
品打破国外厂商的市场垄断。在产品种类多样性方面具有较强优势,有利于增强
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业务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2)品质稳定性优势
     依托先进的生产工艺水平及生产过程控制能力,包括高精度全自动投料的树
脂合成工序、成熟的流涎拉伸工艺技术,以及生产线全程在线监测和控制,公司
产品具备优异的品质稳定性,满足西门子、艾利丹尼森、德莎、生益科技、联茂、
碳元科技等国际知名企业的高品质要求,厚度偏差可达±5%以内,连续收卷长
度可达 5,000 米以上,单位长度的接头数量少,有效满足下游客户的加工制程要
求,和降低其加工成本。
     (3)性价比优势
     公司的耐电晕 PI 薄膜等主要产品的性能指标与杜邦等国际先进企业相当,
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公司同类产品的竞争者以美国、日本和韩国等企业为主,相
较而言,公司在人工等方面的成本具有比较优势;且公司拥有全套生产设备的自
主设计能力,通过自行设计和定制化采购非标专用设备,单位产能的设备投资金
额得以有效降低,产品成本相应较低。因此,相较于进口产品,公司的性价比优
势突出。
     (4)契合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的耐电晕 PI 薄膜、电子基材用 PI 薄膜、高导热石墨膜前驱体 PI 薄膜
等主要产品均契合高性能化趋势,在耐电晕性、高尺寸稳定性、易石墨化等多方
面的关键性能得到下游知名客户的认可;在研项目包括超高模量 PI 薄膜、5G 通
信用低介电 PI 复合薄膜等多个前沿领域,产品布局亦与行业发展趋势一致,未
来发展前景良好。
     3、人才优势


                                    15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PI 薄膜行业具有显著的技术密集型特征,高素质的研发人才对于企业的发
展至关重要。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已成功建立了一支研发经验丰富、工
程技术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研发团队,主要研发人员拥有 10 年以上经验,
能够准确把握客户需求,顺应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前瞻性和针对性地进行产品、
技术研发和储备,为公司在新产品开发、产业化实施及前沿技术研究等方面奠定
了良好的基础。
     5、质量优势
     公司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产品质量优良且性能稳定。公司通过了
ISO9001:2015 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 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45001:2018 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一体化认证,相关产品通过了美国
UL 安全认证,符合 REACH、RoHS 等环保指令要求。凭借良好的产品品质,公
司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存
在多人共同拥有公司实际控制权的情形;上市以来,公司股权结构及控制结构未
发生重大变化。




                                   1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000.00 万
元,发行数量 43.00 万手(430.00 万张)。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原股东优先配售瑞科转债 237,185,000
元(237,185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5.16%。
       3、发行价格:100 元/张
       4、可转换债券的面值: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
       5、募集资金总额:43,000.00 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8 月 17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结果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43,000.00 万元(43.00 万手)。原股东优先
配售瑞科转债 237,185,000 元(237,185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5.16%;网上社
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190,314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4.26%;主承销商包销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2,501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58%。
       8、前十名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序                                                  持有数量       占总发行量比例
                         持有人名称
  号                                                   (手)            (%)
  1        航科新世纪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100,494             23.37
  2      深圳泰巨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7,500              8.72
  3                        徐炜群                      10,383              2.4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文体健康主题
  4                                                     3,793              0.88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恒泰融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恒泰融
  5                                                     3,368              0.78
               安鼎盛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陈宣昆                       2,894              0.67
  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47              0.64
  8                        林茂波                       2,464              0.57

                                          17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9                        王建生                    2,388              0.56
  10                       陈秋莹                    2,154              0.50
                         合计                      168,185             39.10

       9、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550.00
                  律师费用                                   56.60
               审计及验资费用                                61.32
                资信评级费用                                 42.45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等费用                           31.18
                    合计                                     741.56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若存在微小差异,为四舍
五入造成。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 43,000.00 万元(43.00 万手)。原股东优先
配售瑞科转债 237,185,000 元(237,185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55.16%;网上社
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 190,314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44.26%;主承销商包销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 2,501 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58%。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
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
字[2022]第 5-00008 号《验资报告》。




                                       18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本次发行的核准: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经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印发《关于同意深圳瑞华泰
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可[2022]1546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2、证券类型:可转换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43,000.00 万元
     4、发行数量:430.00 万张
     5、上市规模:43,000.00 万元
     6、发行价格:100 元/张
     7、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量 43,000.00 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258.44 万元。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3,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规模     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实施主体
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          130,037.09                  33,000.00 嘉兴瑞华泰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10,000.00                  10,000.00     瑞华泰
              合计                  140,037.09                  43,000.00        -

     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为公司 IPO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总投资
规模为 130,037.09 万元。公司 IPO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1,831.91 万元,经 2021
年 5 月 1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将上述 IPO 募集资金净额全部用于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6,677.03 万元。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本次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
足部分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
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
     (一)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2 年 8 月 18 日
至 2028 年 8 月 17 日。
     (二)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三)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40%、第三年 0.60%、
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8 月 24 日,
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2 月 24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
券到期日(2028 年 8 月 1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五)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深圳瑞华泰薄
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2】第 Z【250】号 02),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
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对本期债券的信用
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
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0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②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③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
本次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者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
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的本次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次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本次可
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
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及期满赎回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
一的,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当期应付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修改作出决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本规则的规定,


                                   21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当期未偿还的可转债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
书面提议;
     (3)债券受托管理人;
     (4)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七)转股价格调整的原则及方式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30.98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
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
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
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


                                    22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
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八)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
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
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
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
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


                                   23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九)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0%(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或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


                                   24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
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
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
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
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
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债持有人在附加
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本次附加回
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
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十一)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
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25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
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
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
担。
       (十二)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
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
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
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
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支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本次
可转债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三)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现有 A 股股
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六节发行条款”之“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基本条款”之
“(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7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深圳瑞华泰薄
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中鹏信评【2022】第 Z【250】号 02),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
稳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信用等级为 A+。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上市后,在债券存续期内,中证鹏元将对本期债券的信用
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在债券存
续期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其偿还情况
     最近三年一期,公司不存在对外发行债券的情形。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公司无应付债券余额。

      四、发行人的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违约。




                                    28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偿债措施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 1-6 月,与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
财务指标如下: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财务指标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1.56            1.45            0.57            0.89
      速动比率(倍)                   1.23            1.27            0.53            0.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0.70%          33.60%          38.30%          42.59%
   利息保障倍数(倍)                  2.79            3.75            6.50            4.93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0.89、0.57、1.45 和 1.56,速动比率分
别为 0.59、0.53、1.27 和 1.23,短期偿债能力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
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 42.59%、38.30%、33.60%和 30.70%,公司资产负债率
处于合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4.93、6.50、3.75 和 2.79,偿债能力良
好,能满足支付利息的需要。




                                              29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 5-00012 号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2021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2】第 5-0000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2 年 1-6 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简要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合计                313,337,437.99         409,826,162.41         231,584,430.63    289,154,152.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65,111,076.49      1,336,654,694.71         929,206,072.58    671,587,475.17
 资产总计                   1,778,448,514.48      1,746,480,857.12        1,160,790,503.21   960,741,627.39
 流动负债合计                201,150,755.53         282,341,700.98         406,306,724.49    323,381,919.20
 非流动负债合计              680,876,725.95         582,173,834.47         146,887,918.45     87,964,012.70
 负债合计                    882,027,481.48         864,515,535.45         553,194,642.94    411,345,931.90
 股东权益合计                896,421,033.00         881,965,321.67         607,595,860.27    549,395,695.49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778,448,514.48      1,746,480,857.12        1,160,790,503.21   960,741,627.39

      2、简要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62,151,865.51        318,815,848.56     350,161,598.49   232,341,956.88
 营业利润                           29,179,339.89         61,648,943.35      65,849,801.61    41,009,922.07
 利润总额                           29,222,643.14         62,044,235.83      65,984,753.12    37,973,755.07
 净利润                             27,055,711.33         56,050,404.79      58,200,167.78    33,612,853.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055,711.33         56,050,404.79      58,536,675.34    34,271,753.36

      3、简要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53,099,203.46        78,383,334.26         90,268,599.40     82,435,801.84
 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81,381,135.42      -425,916,096.43       -219,668,021.83    -148,076,652.37
 额

                                                    30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项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46,564,279.20     482,344,474.48        113,074,466.09           -8,980,842.70
 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10,699.36            365,330.01            -132,892.27           70,499.9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1,606,953.40       135,177,042.32        -16,457,848.61          -74,551,193.2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5,655,662.82        187,262,616.22            52,085,573.90       68,543,422.51

      4、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财务指标
                                     /2022-06-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负债率(合并)                      49.60%           49.50%               47.66%             42.8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30.70%           33.60%               38.30%             42.59%
        流动比率(倍)                            1.56                1.45               0.57              0.89
        速动比率(倍)                            1.23                1.27               0.53              0.59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20                4.47               5.20              4.29
       存货周转率(次)                           1.61                5.11               3.74              1.5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25%           8.34%                6.60%             8.8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29                0.44               0.67              0.61
           (元)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45                0.75               -0.12            -0.55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7、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三、财务信息的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浏览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上述财务报告。

       四、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影响
      如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
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 43,0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1,387.99 万股。




                                                   31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十节 本次可转债是否参加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本公司本次可转债未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32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公司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公
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变更;
     7、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8、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变化;
     11、发行人资信情况发生变化;
     12、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3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十二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1、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
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2、承诺发行人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
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
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
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4、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34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第十三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联系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1766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王攀
 项目协办人                      张琪
 项目组成员                      张茜、刘睿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证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的条件。
     鉴于上述内容,本保荐机构保荐发行人的证券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
任。
     特此公告。




                                              35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发行人盖章页)




                                 发行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6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之保荐机构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