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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华泰:瑞华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18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我们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和《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规定,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3 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为
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分别为会计、法律、电子行业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保证了董事会
决策的独立性。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分别为袁桐女士、黄华先生和谢兰军先生。
    2022 年 3 月,公司独立董事沈卫华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职。2022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022 年
4 月 19 日,上述议案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补选黄华先生为公
司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袁桐女士、谢兰军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一) 独立董事个人履历及任职情况

    1、袁桐

    女,中国国籍,1941 年 8 月出生,本科毕业。1962 年 10 月至 1988 年 7 月,
任中电科技集团第 12 研究所工程师;1988 年 8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原电子工
业部微电子司、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管理司高级工程师、处长;2001 年 1 月至
今,历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秘书长、副理事长;现任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
高级顾问;2020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2、黄华

    男,中国国籍,1981 年 1 月出生,硕士毕业,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2006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任东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2007 年 4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华
为技术有限公司财务;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2 月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审计师;2011 年 2 月至今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核部股权业务负责人;
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谢兰军

    男,中国国籍,1966 年 3 月出生,本科毕业。1989 年 2 月至 2000 年 5 月,
任广东省河源市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副科长、副主任律师;2000 年 5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广东万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3 年 2 月至 2007 年 4 月,任广东新
东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7 年 4 月至 2010 年 9 月,任广东雅尔德律师事务
所执业律师;现任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及执业律师、深圳机
场集团董事、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4、沈卫华(离任)

    女,中国国籍,1970 年 7 月出生,硕士毕业,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及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
200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部门总经理;2017 年 5
月至 2019 年 4 月,任中天国富证券副总裁;2020 年 3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总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7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深圳市新产业生物医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
至 2022 年 4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方面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与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在公司担任除独
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
惩戒,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下同),我们积极出席
董事会会议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够做到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报告及相关材料,
会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会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我们认为:2022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会议
提出的各项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9 次董事会,分别通过现场、通讯、
及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
基础上,对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高管聘任等重大事项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表决议案
                                           缺席次数              大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项)
   袁桐        9          9          0          0        57          2

  沈卫华
               3          3          0          0        46          2
(离任)
   黄华        6          6          0          0        11          0

  谢兰军       9          9          0          0        57          2

    同时,我们分别作为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依照公司董事会该等专
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了各委员会会议,并充分利用相关专
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积极参与审议各项决议,均投了赞同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积极参与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
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现场考察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情况,充分利
用参加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相关会议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
门深入交流,关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
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意见。我
们实地到访了公司嘉兴募投项目现场,并听取负责人汇报,考察了募投项目的建
设推进情况,更加掌握并了解公司发展动态。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办公室、
财务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与我们保持了有效沟通,对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
我们独立履行职责创造了良好条件。在日常工作中,公司也会定期或不定期向我
们每位独立董事提供有关公司情况的报告、文件等信息,咨询独立董事意见。我
们也会持续关注公共媒体关于公司的重大报道,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状况以
及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有效地开展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基于公司经营需求,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
理,符合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关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未发现有资金被主要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
的情况。

    (三)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43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43,000.00 万元。发行合计
募集资金人民币 43,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741.56 万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258.44 万元。上述可转债已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起在 上海证 券 交易所 挂牌 交易, 债 券简称 “ 瑞 科转债 ” ,债券 代码
“118018”。根据相关规定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瑞科转债”自 2023
年 2 月 2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 30.98 元/股,转股期限自
2023 年 2 月 24 日至 2028 年 8 月 17 日。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的情形。

    (六)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经考核后
执行。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发布业绩快报,不涉及业绩预告。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报告期内公司的审计机构。我们对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和评价,认
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部
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双方将会继续合作。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180,000,000 股为
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2,600,000.00 元
(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
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

    (十)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
及其相关方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严格
履行了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或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一)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
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十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
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
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十三)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等规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送达及时,议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董
事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的 4 个专门委员
会,包括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均根据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各自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召开会议审议相
关事项,为公司经营管理提出有效的建议,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四)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开展新业务。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
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2023 年,我们将继
续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增强
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层的沟通,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我们将
继续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监督和促进公司完善各项
治理,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袁桐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华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谢兰军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