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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华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4-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宜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841 号文注册同意,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173 号文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4,500 万股,并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交易。瑞华泰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13,5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
本为 18,000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14,336.2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79.6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 3,663.7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0.3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战略配售
限售股股东 1 名,对应限售股份数量为 2,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5%,限
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2,250,000 股,现锁定期将届满,将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546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4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3,000.00 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51 号文同意,公司
43,000.00 万元可转债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瑞
科转债”,债券代码“118018”。根据相关规定及《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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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22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
次发行的“瑞科转债”自 2023 年 2 月 24 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之日,“瑞科转债”累计转股数量为 96 股,公司股本总数由 180,000,000
股变更为 180,000,096 股。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跟投的战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获配的股
票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
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2,250,0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25%。
      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2,250,000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本公
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4 月 28 日。
      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剩余限
                                                持有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
 序                           持有限售股数                                  售股数
             股东名称                           公司总股本比     通数量
 号                             量(股)                                      量
                                                    例           (股)
                                                                            (股)
 1     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2,250,000          1.25%        2,250,000     0
            合计                2,250,000          1.25%        2,250,000     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瑞华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本次解除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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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
股东承诺;瑞华泰关于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国信证券对瑞华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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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                              王 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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