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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云从科技:云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30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相关情况,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公司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募集资金的实际
使用情况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未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募投项目
的承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忠惠、周斌、王延峰
                                                 2022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