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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隆科技:艾隆科技2020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4-30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和《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0年度

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银花女士、陈良华先生、周红霞女士三名

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为三分之二,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陈良

华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及审议事项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工作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

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计划、范围、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认真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

责地完成财务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对公司的审计,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

间,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意见,按时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认真审阅了内部审计2020
年度工作总结和2021年度工作计划,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予以落实,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的运作,我们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财务报告能真实反

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实际运作符合有

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包括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持续、良好的沟通,充分听取各方意

见,积极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使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

务所的沟通更为有效,提高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地履行相关工作。2021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发挥监督、指导职能,持

续提升履职的独立性、专业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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