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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隆科技:艾隆科技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12-04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5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暨拟签署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滁州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暂定名,以下简称“项目”)。
     投资金额和建设期:公司拟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项目计划 2022 年
          6 月开始建设,2023 年 12 月投入使用,建设期 18 个月(具体建设周期
          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
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
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
止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
险。公司在所处行业已有多年经验、有一定的技术储备,但是考虑到未来市场和
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3.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仅是公司在目前条件下结合自身状况的计
划数和预估数,如未来公司业务或战略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
性。
    4.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如公司未来通过间接融资渠道筹
集资金,可能会在短期内引起资产负债率上升、现金流减少、净资产回报率和每
股收益降低等。
    5.截止目前,子公司尚未成立。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履行审
议程序和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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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协议主体之一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为国资背景公司,战略协议
签署之后尚需报批,存在报批不通过而无法合作的风险。


       一、拟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暨投资设立子公司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 年 12 月 2 日,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滁州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
目”项目战略框架协议并成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投资建设“滁州医疗健康产业基地项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本项
目后续相关协议。本项目通过公司与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中新智地苏州工
业园区有限公司及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子公司的形式实施,子公司公司名
称为“苏州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
“滁州筑医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准)。
该项目公司拟投资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项目计划 2022 年 6 月开始建设,2023
年 12 月投入使用,建设期 18 个月(具体建设周期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相关
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
    对本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主体:苏州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暂定,以核名通过后
为准,下简称“平台公司”)、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核
名通过后为准,下简称“项目公司”)。
    2、合作区域:项目位于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块一东至泉州路,西
至滁州大道,南至九梓大道,北至文忠路,规划总面积 274 亩;地块二东至规划
公园用地,西至泉州路,南至文忠路,北至寿昌路,规划总面积 18 亩(具体面
积以职能部门出具红线图为准)。地块一为国有工业用地,地块二为国有商业用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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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项目建设内容:公司拟同协议方成立项目公司及平台公司,拟在合作区
域内建设运营高端医疗健康产业载体及配套,有效提升区域产业集聚,营造产业
氛围,助力区域产业高质量发展。


       4、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将建设医疗健康主题的产业基地及相关配套,为行
业各类优质企业提供展示、销售和运营的一站式用户场景化解决方案,培养产学
研高集成的医疗产业生态,有利于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整合,促进高端医疗企业集
聚;同时通过会议酒店承接组织各类行业会议、主题论坛及行业培训等活动,为
产业引流客户。


       二、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宝山

注册资本          1,5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5-12-03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望河园5号楼二层219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望河园5号楼二层219

主营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接受委

                  托从事软件外包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

                  展览展示活动;医院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划管理;产品设计;

                  模型设计;展厅的布置设计;出版物零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

                  节目制作;经营电信业务。

主要股东          北京和源世纪国际公关顾问有限公司(85%)

                  北京筑医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
                  2020 年度(未经审计)
最近一会计年度
                  总资产:79,494,111.68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32,872,206.52
                  营业收入:59,108,649.95
(单位:元)
                  净利润:16,244,17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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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晓冬

注册资本          1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01-04-18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1幢2301、2401

主要办公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1幢2301、2401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不含除长租公寓以外的住宅);物业管理;建设工

                  程项目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园区管理服务;仓储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面向成年人开展的培训服务(不含国家统一认

                  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服务、健

                  身服务;制售中餐、西餐,含冷菜、生食海产品、裱花蛋糕;相关机器

                  设备的租赁;酒店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提供会议服务;汽车

                  租赁;零售:工艺品;销售:食品、旅游用品、针纺织品;停车场管理

                  服务;订房服务;订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8.83%)

                  苏州工业园区兆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1.17%)
                   2020 年度(未经审计)
最近一会计年度
                   总资产:5,363,669,291.98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3,224,564,216.56
                   营业收入:345,325,956.21
单位:人民币(元)
                   净利润:98,629,1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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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姚岳良

注册资本          16,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0-04-06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宁大道 267 号鸿翔紫微大厦
住所
                  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海宁大道 267 号鸿翔紫微大厦
主要办公地点
                  实业投资;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和化
主营业务
                  学试剂等)批发;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设
                  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姚岳良(40%)
主要股东
                  姚惟秉(30%)
                  宋程梅(30%)
                  2020 年度(未经审计)
最近一会计年度
                  总资产:23,530,026,287.96
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7,416,327,166.47
                  营业收入:15,955,941,285.73
单位:人民币(元)
                  净利润:598,711,560.41

       上述各协议主体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拟设立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苏州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下称“平台公司”)
       平台公司将根据不同业务模块,设立项目运营公司、研究院公司两个子板块;
分别负责项目的招商运营管理和研究院等具体业务。
       1、公司名称:苏州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
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定)
       5、拟从事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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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股东及持股比例: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平台公司 75%股权,
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平台公司 5%股权,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
司持有平台公司 10%股权,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平台公司 10%股权。
    7、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二)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开发、规划建设相关工作。
    1、公司名称:筑医台(滁州)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
门注册登记为准)
    2、注册资本: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定)
    5、拟从事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6、股东及持股比例: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27%股权,
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3%股权,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
司持有项目公司 30%股权,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 40%股权。
    7、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以货币资金形式投入。

     上述信息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登记为准。


    四、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北京筑医台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 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
    丁方: 鸿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协议各方权力和义务
    1.甲乙方负责与政府协调确认项目供地相关事宜,并书面明确规划指标、分
割出让及相关要求和条件。
    2. 与属地政府签署的投资协议(包括产业监管协议,如有)中涉及税收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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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等相关约定由甲乙方及其关联方承担相应履约责任,与项目公司没有关联。如
因未达成税收考核等指标导致项目公司被追责或遭受损失的,甲乙方及其关联方
予以相应补偿。涉及投资强度要求(如有),则由项目公司承担相应履约责任。
    3.为确保整个项目按照预期良性运行,甲乙方应积极整合行业和企业资源,
结合项目开发进度明确落实入园客户的招引工作;自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 6 个月
内,招引 60%的意向客户,项目开工建设之日起 1 年内招引意向客户至 80%,力
争在项目竣工前完成全部客户落位。
    4.项目筹备期间,如聘请专业单位开展研究规划、概念设计、市场调研等相
关工作,机构选择需得到各方共同认可,产生的相关费用届时由项目公司承担;
如项目公司最终没有成立,则产生的相关费用参照本协议约定的股比,按甲方
27%,乙方 3%,丙方 30%、丁方 40%分担;如任何一方未经其余三方共同认可单
方面选定单位,则费用由选定的一方自行承担。
    5.在工作分工上,甲乙方主要负责项目前期设计方案沟通审查、项目招商运
营并配合协调政府事务;丙方主要负责政府事务协调,并配合协同项目规划设计、
建设及融资;丁方主要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建设及融资。在平台公司(包括平台
公司的子公司)、项目公司层面,成本招采、财务采取各方联签方式,艾隆筑医
台联合体、丙方、丁方各委派一名董事,组成董事会,重大事项通过董事会集体
决策。由于苏州艾隆科技[滁州]有限公司在甲方并表范围内,甲方拥有财务人员
指派权,在财务处理上也应与甲方会计制度、审计制度保持一致,在经营业务上,
乙方对项目公司非主营业务的拓展有一票否决权。平台公司和项目公司的经营管
理团队选聘,经营业绩考核由董事会决定。
    6.为保障合作各方的长远利益,各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在合作期间内,
各方不应另行投资或开发建设(无论通过何种方式、无论直接或间接)与项目存
在实质性类似的其他项目。
    7.因丙方上市母公司在开发业务上的相关限制,各方一致同意,丙方及丙方
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平台公司、项目公司等不参与除产业园开发建设以外的重资产
投资开发业务。
    8.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在商务条件相等的情况下,各方一致同意,由丁
方优先承揽项目建设工程总承包。
    (三)协议保密、生效、解除、终止、不可抗力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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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密
    各方同意对本协议内容保密。此外,除正常管理和报批需要之外,未经信息
提供方许可,各方之间交流的任何保密信息不得向协议以外的其他个人或单位泄
露,如因此给信息提供方造成损失,则泄密方应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
赔偿责任。
    关于上述保密条款约定,以下情况除外:
    (1)因工作需要,向各自公司其他参与方或关联机构的披露和沟通;
    (2)与相关合作伙伴进行的项目沟通交流;
    (3)包括律师咨询在内的其他有可能涉及到工作推进信息提供。
    2.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
宜,由相关方协商以书面形式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3.协议解除
    各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将承担
违约责任;经任一守约方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仍未能纠正违约行为的,任一
守约方拥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4.协议终止
    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终止:
    (1)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2)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政策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况;
    (3)项目合作事项未获各方各主管部门或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核批准;
    (4)任何一方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解除本协议的。
    5.不可抗力
    一方如遇不可抗力应及时通知其他各方,按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
程度,由各方根据公平原则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
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事件,系指本协议各方签署时无法预见、其发
生不可避免、此后果难以克展的自然事件与社会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洪
水、火灾、暴风及其他严重自然灾害、战争、动乱、疫情等。
    (四)权力义务转让的限制
    非经本协议各方明确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协议项下的

                                    8
权利或义务转让给各方以外的第三人。
    (五)协议有效期
    各方一致确认,本协议有效期至各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之日或本协议终止之
日。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作为各方合作之意向,各方同意在本协议基础上就具体合作内容
等细节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并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合作协议为准。
    2、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的,
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则应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3、本协议壹式捌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国家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产业布
局,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本次投资资金来源
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投资为长期投资,公司将根据战略规划、经营计划、
资金情况和本协议约定分期、分步实施,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
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重大风险提示
    1. 本次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
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
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
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
险。公司在所处行业已有多年经验、有一定的技术储备,但是考虑到未来市场和
经营情况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3. 本次投资涉及的项目投资金额仅是公司在目前条件下结合自身状况的计
划数和预估数,如未来公司业务或战略规划发生调整,该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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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如公司未来通过间接融资渠道
筹集资金,可能会在短期内引起资产负债率上升、现金流减少、净资产回报率和
每股收益降低等。
    5. 截止目前,子公司尚未成立。公司后续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履行
审议程序和披露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 协议主体之一中新智地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为国资背景公司,战略协
议签署之后尚需报批,存在报批不通过而无法合作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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