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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隆科技:艾隆科技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11-19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基金名称:苏州禾丰厚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
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或“基金”)。
     投资方向:围绕医疗新基建、智慧医院领域开展股权投资;投资阶段选择
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具备发展潜力的项目或企业,促进公司与上述投资标的企业
的产业协同,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相关性和协同性。
     投资金额:标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2.00 亿元,其中,苏州艾隆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科技”或“公司”)拟与艾禾兴融(苏州)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管理公司”或“艾禾兴融”)、
苏州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苏州”)、苏州天使投
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使母基金”)、苏州医谷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医谷投资”)、陕西巴赫曼健康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赫曼”)及
自然人姚勇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其中管理公司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普通
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
币 5,000 万元;其他有限合伙人合计认缴出资人民币 14,800 万元,本次投资涉
及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投资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1
    1、标的基金尚处于首轮募集的筹备和募集阶段,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
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标的基金待完成募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向中国证券业投资基金协会
申请备案后,方可开展对外投资活动。
    3、标的基金拟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济环境、
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投资周期较长,
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
诺。


       一、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和平台优势,围绕医疗新基建、智慧医院领域
开展股权投资,寻找并筛选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具备发展潜力的项目或企业,促
进公司与上述投资标的企业的产业协同,拟进行下列对外投资:
    公司拟与战略合作者合资设立苏州艾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
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艾融咨询”),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 128 万元,占出资总额
的 80%;战略合作者出资人民币 32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20%。艾融咨询设立后拟
与苏州工业园区元禾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禾新兴”)合资
设立管理公司,其中艾融咨询认缴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75%;元
禾新兴认缴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25%。同时,管理公司设立后,
公司拟与管理公司、中新苏州、天使母基金、医谷投资、巴赫曼及自然人姚勇共
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其中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他有限合
伙人合计认缴出资人民币 14,800 万元,基金成立后由元禾新兴作为基金管理人。
       (二)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本次拟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医谷投资为公司关联方,由于医谷投资的大
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银花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张银花为公司的关
联自然人,医谷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投资为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2
资产重组。
    除上述披露的情况外,本次参与设立艾融咨询、管理公司及产业投资基金的
其他各方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公司
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除上述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银花女士通过持有医谷投资股份
从而间接持有该基金份额外,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或在该基金中任职的情形。
    截至本次设立基金的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医谷投资未发
生过关联交易,除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外,公司未与张银花未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长张银花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
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有限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苏州医谷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0618287686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张银花
成立日期           2013-01-23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星湖街 999 号 99 幢 815 室

营业范围           实业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3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    张银花持股 100%
 制人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总资产:6,366,735.98 元
 的主要财务数据      净资产:5,866,735.98 元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0 元
                     净利润:-392,915.80 元
 是否存在被列为实    否
 行被执行人情形



       2.其他非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73,0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734409673B

企业性质            有限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刘澄伟
成立日期            2001 年 11 月 28 日
住所                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基金小镇 19 楼 2 层
                    235 室
营业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的直接投资,相关产业的创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
                    资管理公司的发起与管理;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上市策划,
                    企业管理咨询;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及其相关业务;主营业务以
                    外的其他项目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备案情况            中新创投为创业投资基金,已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登记编号 SD1795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    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00%
制人
是否存在被列为实    否
行被执行人情形



       (2) 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4
企业名称           苏州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           人民币 60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MA25D47CXT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         苏州天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1-03-11

住所               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虹东路 183 号东沙湖
                   基金小镇 5 幢 101 室
营业范围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备案情况           为创业投资基金,已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
                   号:SQN483。
主要合伙人情况     苏州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天使投资母基金(有
                   限合伙)、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太仓市财政局、苏州高新区(虎
                   丘区)财政局、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
                   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张家港市财政局、常熟市财政局、苏
                   州姑苏区财政局、苏州天使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否存在被列为实   否
行被执行人情形



   (3) 陕西巴赫曼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陕西巴赫曼健康产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552177189L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万宏
成立日期           2010-04-08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35 号旺座现代城 H 座 31 层 3101 号

营业范围           第一、二、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化妆品、
                   消毒产品、卫生材料及敷料、保健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售
                   后服务、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康复健身设备及器材、电子产
                   品、自动化控制机电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安装、

                                          5
                   租赁、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及技术转让;药品和医疗技术咨询
                   (诊疗除外);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   万宏持股 95%,凤宇虹持股 5%,万宏为实际控制人
制人
是否存在被列为实   否
行被执行人情形



    (4)姚勇基本情况
    姚勇先生,中国国籍,艾信智慧医疗科技发展(苏州)有限公司董事长;艾
信智能环境(无锡)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院物联网分会医院智
慧供应链专委会副主委;中国医学装备协会医院水系统专业委员会副主委;全国
卫生产业协会医疗器械产业分会副会长;中国医院物联网应用十大优秀企业家;
从事医疗科技领域二十余载,1999 年至今一直扎根医疗健康产业、创立、投资、
多家知名医疗企业、对智慧医院建设、新技术在医疗的运用有深刻的了解。
    经调查,姚勇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二)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艾禾兴融(苏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称)
    2.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
    5.各投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艾融咨询(筹)           150.00                75%                  货币
    元禾新兴              50.00                 25%                  货币
       合计               200.00             100.00%                  -
   注:艾融咨询尚处于设立阶段,待设立后拟与元禾新兴合资设立艾禾兴融。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6
        其中,艾融咨询尚未完成工商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1.拟设立的公司名称:苏州艾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暂定名称)
        2.注册资本:人民币 160 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4.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
    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股权投资;融资咨询服务;
    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
        5.各投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艾隆科技             128.00                 80%                货币

       战略合作者            32.00                  20%                货币
          合计               160.00            100.00%                  -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


        三、标的基金的基本情况(以最终工商备案为准)
        1.拟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名称:苏州禾丰厚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称)
        2.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及管理服务(依法
    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
    的注册地为准)。
        3.基金注册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注册地为准。
        4.基金规模:拟设立基金目标规模 2.00 亿元,以货币方式出资。
        5.各投资人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投资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      份额比例(%)       出资方式
1      艾禾兴融(筹)   普通合伙人            200             1.00            货币
2      艾隆科技         有限合伙人          5,000            25.00            货币


                                        7
3      医谷投资              有限合伙人       2,050            10.25         货币
4      中新苏州              有限合伙人       4,950            24.75         货币
5      天使母基金            有限合伙人       4,000            20.00         货币
6      巴赫曼                有限合伙人       2,800            14.00         货币
7      姚勇                  有限合伙人       1,000             5.00         货币
          合计                    -           20,000          100.00           -
       注:1.标的基金尚处于设立阶段,公司及其他各投资人实际持有标的基金的份额比例以
    最终募集完成情况为准。
           2.艾禾兴融尚处于设立阶段,待设立后将作为标的基金的普通合伙人。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以最终工商备案为准)
        1、合伙目的
        本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设立本有限合伙企业的目的为在法律法规许可
    的情况下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及管理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3、合伙期限和存续期限
        (1)本有限合伙企业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成立,全体合伙人同意本有限
    合伙企业工商登记的合伙期限为二十(20)年。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按照
    本协议约定进行变更的情况下,全体合伙人应当配合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并配合
    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2)本有限合伙企业首期缴款日(“首次缴款日”)为本有限合伙企业设立
    后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向有限合伙人发出的首次缴款通知中所列明的付款到期日
    或执行事务合伙人另行合理决定并通知合伙人的日期为准。
        (3)本有限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存续期限为自首次缴款日起至首
    次缴款日后八(8)年(“存续期限”)。合伙企业从全部投资项目退出后,执行事
    务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投资运营情况自主决定提前解散合伙企业,各有限

                                          8
合伙人应给予积极配合,完成提前解散相应程序。
    (4)本有限合伙企业首次缴款日起的三(3)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
合伙企业投资期结束之日起五(5)年为合伙企业的“退出封闭期”,经执行事务
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批准,可延长本有限合伙企业的退出封闭期,但不得
使本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限超过 10 年。


    4、基金管理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1)苏州工业园区元禾新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本有限合伙企业的
管理人。管理人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协会”)登
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管理人登记编码为 P1071338。基本情况如下:
    成立时间:2017-09-27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R8FRXXQ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工业园区苏虹东路 183 号 19 幢 3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苏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2)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及本协议的
约定,受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5、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三(3)名委员组成,分别为:何鲲、张银花和董秋明。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变更或增减应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共同决定。投
资决策委员会设置观察员席位,在天使母基金持有合伙企业份额期间始终有权委
派一名观察员,观察员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但没有表决权。
    任何有权推荐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相关方提议撤换其推荐的投委会委员
须提前 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的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就合伙协议未约定的投资决策委员
会事项,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另行制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
                                    9
    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和投资退出业务的最终决策机构,行
使下列职权:
    (1)制定合伙企业的投资计划,审议批准投资方案,并作出投资决策;
    (2)批准已投资项目的投资退出事宜;
    (3)讨论决定本协议约定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合伙人会议认为应当征询投
资决策委员会意见的其他事项。
    对前款所列事项经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
以不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直接做出决定,并由全体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在
决定文件上签名。
    其他具体细则参照《合伙协议》约定。


    6. 投资方向及投资策略
    (1)本有限合伙企业将主要围绕医疗新基建、智慧医院领域开展股权投资
(主要包括被投资载体的股份、股权、相关股权工具或其他可据以获取被投资载
体股份资本等在内的权益);投资阶段选择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具备发展潜力的
项目。
    (2)本基金应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从事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等符合
本基金投资领域的非上市企业),且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本有限合伙企业的投
资须为其首两轮外部机构投资;(2)该等被投资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 200 人,并
且合伙企业投资决策时上一年度的净资产或者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000 万元人民
币。(“早期企业投资要求”)
    (3)合伙企业投资项目总数不低于 15 个(“项目投资数量要求”)。


    7.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1)现金分配
    本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可分配现金收入(第 9.2.7 条未使用出资额和第
3.3.5 条另有约定除外),在扣除预留费用、相关税费等后,在普通合伙人和有
限合伙人之间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各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
行划分:
    第一轮(返还实缴出资):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人收回其
                                   10
累计的实缴出资额;再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通合伙人收回其累计的实
缴出资额。
    第二轮(优先回报):如仍有剩余,向全体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有限合伙
人各笔实缴出资实现 8%/年(单利)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本处的“优先
回报”,对于每一合伙人而言,指基于其各自实缴出资额,自出资额被实际缴付
之日起,至相应出资被该合伙人收回之日止,为该合伙人提供 8%的税前年化收
益率(单利)的金额。
    第三轮(普通合伙人追赶):如仍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进行分配,直至普
通合伙人在本轮累计获得的分配金额(“追补金额”)等于有限合伙人在上述第二
轮累计获得的优先回报的 25%。
    第四轮(2/8 分成/超额收益):如仍有剩余,剩余部分的 80%分配给有限合
伙人(有限合伙人之间按相对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剩余部分的 20%分配给普通
合伙人。
    (2)亏损分担
    本有限合伙企业的亏损由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比例承担。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
伙人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出资安排
    (1)认缴出资额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如本协议附件一所示。其中,普通合伙人对本有限合
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不低于本有限合伙企业最终认缴出资总额的 1%。
    尽管有上述约定,天使母基金对本有限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额占认缴出资总
额的比例不得超过 40%,且苏州各级政府投资基金合计出资比例不超过本有限合
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 50%。
    如本基金认缴出资总额减少,则天使母基金和中新创投有权要求同比例减少
认缴出资额。如果同比例缩减认缴出资额导致天使母基金的出资比例不符合第
3.2.2 条要求,天使母基金有权要求进一步缩减认缴出资额。
    (2)出资缴付
    各合伙人的出资在本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期内根据本第 3.3 条的规定缴付。全
                                   11
体合伙人一致确认,将按照本第 3.3 条的规定切实履行各期出资义务。
    各合伙人的首次实缴出资的出资比例不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 40%,且每个
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 万元,具体根据普通合伙人发出的首期
出资缴付通知书确定。后期出资比例由普通合伙人根据届时本有限合伙企业用款
情况及项目投资储备情况所发出的后期出资缴付通知确定。但普通合伙人通知有
限合伙人缴付后期出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本有限合伙企业累计实缴出
资额中至少 70%已被投资于或承诺投资于被投资企业或为向其被投资企业进行
投资而预留,或者已被运用于、或承诺用于或预留用于流动资金、费用,(2)本
有限合伙企业投资期尚未结束。原则上,每一期出资均由各合伙人同期按照其认
缴出资额金额同比例分别缴付。


    9.投资与退出
    (1)未经合伙人大会一致同意,投资期届满后,本有限合伙企业不应从事
新的项目投资活动,但完成投资期内已经签署有约束效力之协议的投资安排除
外。
    (2)投资退出封闭期(包括延长期,如有)结束后,经合伙人会议同意解
散,或发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应当解散的情形,则应进入清算程序。


    10.争议解决
    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
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除涉及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外,则应提交
苏州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苏州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
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借助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和平台优势,围绕医疗新基建、智慧医院领域
开展股权投资,寻找并筛选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具备发展潜力的项目或企业,促
进公司与上述投资标的企业的产业协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标的基
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
                                    12
大影响。本次投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本次共同投资,公司与关联方均以现金出资,同股同价,公平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可能出现的风险
    (一)标的基金尚处于首轮募集的筹备和募集阶段,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
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二)标的基金待完成募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向中国证券业投资基金协
会申请备案后,方可开展对外投资活动。
    (三)标的基金拟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济环
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投资周期较
长,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
益承诺。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张银花为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并转授
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后续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必要、认真的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交易
将有助于公司借助专业投资机构资源和平台优势,围绕医疗新基建、智慧医院领
域开展股权投资,寻找并筛选处于早期发展阶段、具备发展潜力的项目或企业,
促进公司与上述投资标的企业的产业协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业
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损
                                   13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投资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进行审议。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基于此项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定价符合公平原则,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关联方以外的其他股东无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此项
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上述交易的独立
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
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4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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