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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艾隆科技:艾隆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3-03-23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即“药房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研发中心项目”和“营销及售后一体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进行延期。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实施主体,不会对募

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

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艾

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 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6.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443.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437.65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止,上述资金已全

                                    1
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15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管理,并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投项

目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2      募集资
                              调整前募      调整后募
序    募投项目                                          年 9 月 30 日   金投资
                  投资总额    集资金使      集资金使
号         名称                                         累计投入募      进度
                               用规模       用规模
                                                        集资金总额      (%)

      药房自动

      化设备生
 1                20,514.56   20,514.56     17,114.63      17,065.90      99.72
      产基地项

      目

      研发中心
 2                 5,180.28     5,180.28     4,424.15       2,355.36      53.24
      项目

      营销及售
 3                 6,003.85     6,003.85     5,898.87       4,229.31      71.70
      后一体化


                                        2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
 4                    16,000.00   16,000.00            -              -          -
         资金



          合计        47,698.69   47,698.69    27,437.65      23,650.57   86.20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首发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计划达到预
                                                                延期后达到预定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定可使用状态
                                                                可使用状态日期
                                                   日期

     1          药房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2023-03            2023-09

     2          研发中心项目                     2023-03            2023-09

     3          营销及售后一体化建设项目         2023-03            2023-12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系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物资采购、物流运输以及施

工人员流动等外部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拖延了募投项目的工程施工进度。此外,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预计募集资金使用规模,与项目需要的投资总额存在资金

缺口,考虑到公司自有资金须先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公司决定将“药房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3 年 9 月;将“营销及售后一体化

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用途及方向均不变,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募投

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不会对募投项目的

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

慎决策,仅涉及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项目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不会对公司

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

施过程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延期事宜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决策及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4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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