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艾隆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3-04-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隆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艾
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 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6.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443.3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437.65 万元,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止,上述资金已全部
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152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

行的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金使用规模      金使用规模
 1     药房自动化设备生产基地项目    20,514.56       20,514.56       17,114.63
 2     研发中心项目                   5,180.28        5,180.28        4,424.15
 3     营销及售后一体化建设项目       6,003.85        6,003.85        5,898.87
 4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
               合计                  47,698.69       47,698.69       27,437.65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

项目投资需要,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方式

     1、投资产品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

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

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

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3、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
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

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二)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

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

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

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

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

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

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

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

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以及《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

办理相关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的

同意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

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同意公司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

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 页无正文 ,为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