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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甬矽电子: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2-12-01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
 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保荐机构”)
作为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矽电子”、“公司”)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对甬矽电子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
项目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86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8.54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 111,24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332.10 万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907.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608 号)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并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二、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907.90万元低于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

                                    1
 明书》中拟对募投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150,00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高密度 SiP 射频模块封测项目   143,162.00        110,000.00    100,907.90

       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晶圆凸点产
  2                                   55,908.00         40,000.00       —
       业化项目

                合计                 199,070.00     150,000.00       100,907.90

       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上述募投项目后,公司将通过自有及自
 筹资金的方式继续实施集成电路先进封装晶圆凸点产业化项目,具体投资金
 额、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等将由公司另行决定。

      三、调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预计使用募集
资金规模,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实
际经营需要,本着科学、合理、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公司决定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取消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

      本次调整并取消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
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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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公司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
通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
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
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结合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合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
过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甬矽电子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
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3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募集
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为满足公司产能扩充以及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改变公司现有业务模式,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
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取消通过使用
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部分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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