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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甬矽电子:甬矽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5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要求,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的通知》(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公司自公布之
        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16号的要求进
        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
        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
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
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同时,准则解释第16号要
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允许企业自发布之日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
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将以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
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及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
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间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
断”的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公司决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企业
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公布之
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5号及解释16号的规定
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以前年
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