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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科移动: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11-12  

                        证券代码:688387            证券简称:信科移动          公告编号:2022-012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须提请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于 1927 年在上海创
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
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52 名、注册会计师 2276 名、从业人员总
数 9697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立信 2021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人民币 45.2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
币 34.29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15.65 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 587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人民币 7.19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1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人民币 1.29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12.5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被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被仲裁人)          事件              金额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
              金亚科技、                           预计人民币
 投资者                           2014 年报                       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
              周旭辉、立信                         4500 万元
                                                                  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保千里、
                                2015 年重组、                     年 12 月 14 日期间因证券虚
               东北证券、                           人民币
 投资者                          2015 年报、                      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
               银信评估、                           80 万元
                                  2016 年报                       务 的 15% 承 担 补 充 赔 偿 责
                 立信等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
                                                                  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 2 次,涉及从业人员 63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陈勇波       2003 年          2003 年        2012 年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崔松        2003 年          2003 年        2013 年          2021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黄瑾        2010 年          2010 年        2018 年          2021 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勇波

       时间                            上市公司                               职务

  2019 年-2020 年             常熟国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0 年-2021 年       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武汉帝尔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崔松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0 年-2021 年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1 年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 年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19 年-2020 年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黄瑾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19 年-2021 年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9 年-2021 年      江苏协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0 年-2021 年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19 年-2020 年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成员不存在其他单位兼职的情况。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1)立信和项目成员对独立性要求的遵循情况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诚信记录
    除项目合伙人 2019 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1 次以外,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以及其他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三)审计收费
    本次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
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内控和募集资金专项
审计总费用为人民币 120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一致同意
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同日披露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