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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科移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核查意见2022-11-1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移动”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信科移动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
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36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375.00 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每
股发行价格为 6.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13,668.7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536.22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1,132.5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E10613 号)。

    2022 年 10 月 21 日,公司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结束。截至 2022
年 10 月 21 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已利用本次发行超额配售所获得的资金以竞价
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买入 10,256.25 万股股票,累计购回股票数量已达到本次发
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本次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与本次初始发行股
票数量相同。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
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金额
  1      5G 无线系统产品升级与技术演进研发项目      228,021.91      228,021.91
  2          5G 行业专网与智能应用研发项目           41,964.70       41,964.70
  3       5G 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          30,013.39       30,013.39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400,000.00      400,000.00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情况

      随着 5G 部署的推进,多通信系统制式的技术特征导致天面数量的不断增加,
通信基站的资源越发紧张,这对 5G 融合基站天线的功能模块提出越来越高的要
求。同时,为满足城市中大型写字楼、大型酒店、机场、高铁站、购物中心、公
路隧道内等多种应用场景高品质的通信需求,加快小微基站和新型室分设备的技
术研发与升级刻不容缓。公司所在的移动通信设备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具
有产品技术迭代更新快、研发周期长的特点,企业需要投入并储备大量研发资金。
公司为维持技术优势和满足客户需求,需要持续集中资源对 5G 融合天线与新型
室分设备产品进行研发投入,从而支撑对产品的持续开发和升级,提升在行业内
的综合竞争力。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进度,经过公司审慎研究,
拟对“5G 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投资
总额 31,145.92 万元,比原计划投资额增加 1,132.53 万元,增加投资比例为 3.77%。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1,132.53 万元,实际超募资金净
额为 1,132.53 万元,本次计划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原计划募集                 本次计划     调整后募
序                          原计划                    调整后投
           项目名称                     资金拟投入                 使用超募     集资金拟
号                        项目总投资                  资金额
                                            金额                   资金投入     投入金额
       5G 融合天线与新
 1     型室分设备研发项     30,013.39     30,013.39   31,145.92      1,132.53    31,145.92
              目

      上述募投项目具体投资规模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原计划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             差额
  1         装修改造费                     1,844.21                1,844.21             0.00
  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6,520.52                6,520.52             0.00
  3         安装工程费                      112.46                  112.46              0.00
  4          研发费用                     19,982.00               21,114.53       1,132.53
  5          其他费用                       125.00                  125.00              0.00
  6           预备费                       1,429.21                1,429.21             0.00
            合计                          30,013.39               31,145.92       1,132.53
      注: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增加投资金额均用于“5G 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其余项
目未发生变动。

      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5G 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增加投
资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适当调整,且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
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从而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
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对公司未来战略发展具有积极作用。本次调整不会对项目的
实施、投资收益及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审议程序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计划
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
次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计划。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未来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拟将全部超募
资金对“5G 融合天线与新型室分设备研发项目”增加投资,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事
项,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助
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不会影响既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 强                 唐   唯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