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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科移动: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2022-11-12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
荐机构”)作为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科移动”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
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对信科移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公司新增预计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
相关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的定价
方式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
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新增预
计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新增
   预计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没有损害公司和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
   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独立
   董事同意该项议案的内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新增预计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
   面意见如下:公司新增预计额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
   是公司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以下为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
                                调整前   2022 年 1-        调整后 上年度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新增预                与上年实际发
                               2022 年预 9 月份实际        2022 年 实际发
  名称   类别       定价原则                        计额度                生金额差异较
                                计金额     发生额          预计额度 生额
                                                                            大的原因
长飞光
纤光缆   向关联方                                                                  根据业务需求
                    市场价格        0.00    940.19 2,500.00    2,500.00     0.29
股份有   采购商品                                                                      增加
限公司
武汉长
飞通用   向关联方                                                                  根据业务需求
                    市场价格        0.00    276.48   700.00     700.00 1,760.81
电缆有   采购商品                                                                      减少
限公司
 合计       -          -            0.00   1,216.67 3,200.00   3,200.00 1,761.10        -
   注:武汉长飞通用电缆有限公司系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2、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3、法定代表人:马杰

         4、注册资本:75,790.5108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8 年 5 月 31 日

    6、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9 号

    7、主要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 9 号

    8、主营业务: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以及数据通信相关产品的研发、生
产和销售

    9、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华信邮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3.73%,荷兰
德拉克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23.73%,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长江通信”)持股 15.82%。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
飞光纤”)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12-31/2021 年度
             总资产                                               1,947,864.91
             净资产                                                978,199.79
            营业收入                                               953,607.56
             净利润                                                 70,850.64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长飞光纤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武汉长江
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三)履约能力分析

    长飞光纤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1869,依法存续且
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
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采购电缆等原材料,为公
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所有交易均将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
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具体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长飞光纤作为全球光纤光缆行业的领先企业,是国内最早的光纤光缆生产厂
商之一,主营业务为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以及数据通信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
售。公司聚焦于移动通信网络部署和演进需求,围绕运营商基站建设与无线网络
覆盖的业务主线,以一系列移动通信网络设备等硬件产品为载体,为客户提供包
含硬件、软件、组网和优化服务在内的移动通信网络部署综合解决方案。因此,
长飞光纤处于通信设备行业产业链的上游,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供需关系,公司
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主要按照市场
价格定价;如无市场价,按使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受益的原则定价,符合商业惯例。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
持续开展。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保持
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是以确保公司正常
生产及提高盈利能力为目的,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叶 强                唐   唯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