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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信科移动: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04-20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企业集团财务
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通过查验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财务公司”)的相关
资料,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2日注册登记,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现更名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法定代表人:肖波;财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财务公司注
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1362U。

    财务公司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由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

    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
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
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
事同业拆借;(十一)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二)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
投资除外);(十三)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的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由单一股东出资设立,已按照《信科(北京)财务有
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董事会、监事三权分立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并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股东是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最高决策者,董事会决定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重大
事项,向股东负责,以总经理为首的经营班子负责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日常
运作。财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工合理、责任明确、报
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

      组织架构图如下:

                                     股东会

                                                      监事


                                     董事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


                                    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                   贷款审查委员会




 综         信       计       结        公       金      业        风   审
 合         息       划       算        司       融      务        险   计
 管         技       财       业        业       业      开        管   稽
 理         术       务       务        务       务      发        理   核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部



      董事会: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执行股东的决定;审定财务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制订财务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财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财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订财务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财务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的设置;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财务公司特殊奖罚的
方案;决定财务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审议不良资产的处置和责任认定方案。

    高级管理层:主持财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
财务公司的经营计划和年度预算方案;拟订财务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并报董
事会批准;组织拟订财务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组织制定财务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聘
任或解聘财务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以外的人员;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财务公司与第三方签署合同、协议以及签发日
常行政、业务等文件。

    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财务公司年度风险管理政策;审议财务公司年度风险管理
工作总结及计划;审议财务公司重要业务的风险管理方案和重大应对策略;审议不良
资产责任认定及不良资产的处置核销方案,并提交董事会最终决定;督促财务公司管
理层和各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缓释风险。

    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批财务公司信贷业务政策、指引等;审批成员单位的年度信
用评级、综合授信额度及调整事项;审批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信贷业务补救方案;督
促有关部门落实贷审会审批通过的各类信贷事项;对资产风险分类事项进行认定;向
风控会提交不良信贷资产的处置和责任认定方案。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
和操作规程,建立了风险管理与审计稽核部,对财务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
督和稽核。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均有相应的风险控制制度、
操作流程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职责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预测、
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结算业务
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反洗钱管理办法》、《吸收存款业务流程》、《支付
结算业务流程》、《现金与支票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存款利率定价
管理办法》、《存放同业业务流程》、《准备金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
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进行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同业拆借业务管理等制
度,保证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财务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
户,通过登入财务公司网上金融服务系统发起电子支付指令或使用财务公司统一规定
格式的转账单证发起纸质支付指令,财务公司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
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为降低风险,财务公司将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
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印章原则上不允许带出,如因工作确实必要,需在用章审批单的
“其他”项中进行说明,履行审批流程后,由印章保管人员到现场监印。

    (4)对外融资方面,财务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市场拆入资金,在资金充裕时,择机开展拆出资金业务,自身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
实际操作程序较好。

    2.信贷业务控制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贷款的对象仅限于信科(北
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成员单位。为防范信贷业务风险,规范业务操作流程,财务公司
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
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管理办法》、《贷后管理办
法》、《保险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商业汇票承兑业务操作细则》、《融资租赁业务操作
细则》、《买方信贷业务操作细则》、《票据贴现业务流程》、《票据承兑业务流程》、《自
营贷款业务流程》、《委托贷款业务流程》、《保险兼代理业务流程》。以集团财务公司
年度资金管理总体目标为指导,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服务保障职能为抓手,根
据集团财务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将财务公司信贷资源与集团财务公司年度预算安排有
机结合,统筹使用。重点支持符合集团发展战略的重大项目建设;为集团财务公司整
体资金链安全运营提供保障;同时适度调整信贷投向与期限结构。表内外业务双管齐
下,积极利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担保等方式为成员单位提供增信支持,为企业缓解
短期资金周转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发挥应有作用。

    3.委托贷款业务控制

    委托贷款属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中间业务,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
司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但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仍按照
自营贷款的标准和要求严格管理。

    委托贷款必须先存后贷,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对委托人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实行先收后划,不予垫付资金,且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信科(北京)
财务有限公司重点审查委托资金的来源、借款用途、委托贷款的利率和期限是否符合
国家政策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内部流程审批。

    4.证券投资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证券投资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原则。财务公司证券投资管理机
构一般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金融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结算业务部、计划
财务部。董事会确定财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管理战略,指导证券投资业务的运行;审
议财务公司年度证券投资业务计划,明确投资规模和策略;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议
决策;审议财务公司年度证券投资业务工作。财务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提出财务公
司证券投资业务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按照财务公司权限管理规定,负
责财务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审批。金融业务部负责研究国家政策和经济动态,收集证
券投资市场信息,并分析市场状况;制订证券投资业务的工作计划和方案,负责计划
的报批和调整手续;负责证券投资业务项目初选、跟进和项目报批等;风险管理部负
责证券投资业务相关政策法律和行业规定的研究,进行证券投资业务合规性管理;负
责证券投资业务运行的风险评估和监控;负责证券投资业务合同的审查;通过定期或
不定期的事后稽核审计,及时揭示财务公司内部管理及证券投资运作中存在的风险,
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结算业务部负责办理自营证券投资业务的结算与支付;负责
证券投资业务相关资金的到账管理。计划财务部合理安排财务公司资金,满足证券投
资业务的资金需求;负责证券交易账户开立的归口管理;负责证券投资业务的账务处
理。

    财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投资业务,财务公司制定
了《自营有价证券投资业务管理办法》、《咨询和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委托投资
业务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为保证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运行,防范投资
风险提供了制度保证。

    5.结算业务控制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制订了《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按照管理层次、
业务种类、金额大小、风险级别等确定结算业务不同岗位人员处理业务的权限,遵循
统一管理、分级授权、权责明确、严格监管的原则落实各项内控措施,确保结算业务
人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越权、越岗操作,保障了结算业务的安全开展
和结算资金的安全。

    6.内部稽核控制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经营
活动和业务运作行使稽查职能。公司制定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
法》、《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审查管理办法》、《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
办法》等,由审计稽核部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稽核检查,及时纠错防弊;
针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定期进行制度诊断,提出修改方
案,不断完善制度,对内控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进行评价、监督、检查并推动改进;
审计稽核部还根据监管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人民银行稽核工作暂
行规定》,制订并组织实施各项稽核工作计划;发现内控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
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审计稽核部很好地履行了稽
核职能,增强了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7、会计业务控制

    财务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建立并执行规范化的会计账务处理程序。财务公
司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确保会计部门、会计人员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独立地办理会计业务。财务公司明确了会计部门、会计人员的权限,会计人员在各
自的权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凡超越权限的,须经授权后,方可办理。财务公司结算、
会计岗位设置实行职责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严禁一人兼任非相容的岗位或独自完
成结算、会计全过程的业务操作。财务公司定期将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
相互核对,保证账实、账据、账款、账证、账账及账表之间的有关内容相符。

    财务公司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适当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强对合同、
票据、印章、密钥等的管理,印章、票据分人保管使用,重要合同和票据有连号控
制、作废控制、空白凭证控制以及领用登记控制等专门措施。会计人员变动时,严格
执行监交程序,在监交人的监督之下,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财务公司以《企业集团财务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为
指导,从基本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的不同层次,分别针对业务管理、财务会计、行政
管理建立了比较健全的规章制度并根据业务的发展规章制度不断地更新、完善。制度
的健全使业务操作有章可循,风险点得以明确,内部控制要求落到了实处,为各项业
务合规操作、合规经营提供了有力支撑,形成了部门、岗位、前后台之间既相互衔接
配合、也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和监控的风险防范机制。财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交
流与反馈机制,确保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及时了解本财务公司的经营和风险
状况,确保信息能够传递给相关的员工,各个部门和员工的有关信息均能够顺畅反馈。
总体来看,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完善的,执行是有效的。在资金管理方面财务
公司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投资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风险控制程
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5.86亿元,所有者
权益12.87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32.92亿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含投资
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879.77万元,利润总额4,264.17万元,净利润3,235.10
万元。

    (二)管理情况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务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财务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
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
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00%=40.43%,符合监管要求。

   2.流动性比例不得低于25%:

   公司流动性比例为81.76%,大于25%,符合监管要求。

   3.贷款余额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的80%: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57.79%,未超过80%,符合监管要求。

   4.集团外负债总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集团外负债总额为0,符合监管要求。

   5.票据承兑余额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2.43%,符合监管要求。
   6.票据承兑余额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5.87%,符合监管要求。

   7.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资本净额=8.42%,符合监管要求。

   8.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0.20%,符合监管要求。

   9.投资总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投资总额/资本净额=6.67%,符合监管要求。

   10.固定资产净额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固定资产净额/资本净额=0.18%,符合监管要求。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414.97万元,流动性贷款余额
2000万元,票据余额9225.25万元,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和贷款的比例分别为0.26%和
1.28%,交易峰值未超出《金融服务协议》(2023-2024年)下的年度交易上限额度。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
付款的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在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进一步保证公司
在财务公司金融业务的安全性。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的分析和判断,公司认为:

   (一)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

   (二)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
控制风险;

   (三)未发现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规定的情形,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资本充足水平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
定要求;

   (四)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2022年度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等规定规范经营,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
业务风险可控。



                                      中信科移动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