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有研粉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6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之独立董事,参
加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关于公司董事长 2020 年度绩
效工资的议案》、《关于公司经营班子 2020 年度绩效工资的议案》的
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经对公司有
关资料的审阅,我们本着认真、严谨的态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绩效工资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董事 2020 年度绩效工资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章
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实际经
营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 2020 年度绩效工资及 2021 年
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工资及 2021 年度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工资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符合
《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
实际经营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能力,促进工作效率和经营效益的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提升,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绩效工资
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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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赵贺春___________ 郭 华___________
苏发兵___________
2021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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