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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研粉材:有研粉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1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1-028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9 月 1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路 3 号 1 幢有
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9

普通股股东人数                                                        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62,158,22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62,158,22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59.9636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9.96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2.召集和主持情况: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汪礼敏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 6 人,董事徐冉先生因公事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视频出席 2 人,职工监事周慧渊先生因公事请假;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薛玉檩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绩效工资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62,158,220 1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 数 (%) 数 (%)
号
1  《关于公司董事 2020 24,520,220 100.00    0 0.0000   0 0.0000
   年度绩效工资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本次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亮、王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人员的资格
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
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