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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研粉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16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
有研粉材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有研粉材签订《保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2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并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有研粉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材的业务发展情况,对有研粉材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有研粉材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4                                                   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有研粉材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5                                                   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1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导有研粉材及其董事、监事、高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
6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有研粉材依照相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7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
     范等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体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易、对外    系,该等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有研粉材严格执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保荐机构对有研粉材的信息披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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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况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2 年上半年度,有研粉材及其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项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2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2 年上半年度,有研粉材及其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应当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
      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
                                                 2022 年上半年度,经保荐机构核
      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
13                                               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保荐人应当及时督促上市
                                                 易所报告的情况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
      澄清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
      当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本
      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
      本所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
                                                   2022 年上半年度,有研粉材未发
14    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
                                                   生前述情况
      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重点
      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
      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
                                                   有研粉材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
15    益;
                                                   现场检查的情形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
      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5 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
      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人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有研粉材存在重大问题。
                                       3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

    有色金属粉体材料的品质直接影响到下游终端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随着应用
领域的扩展和终端产品的迭代升级,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质量及工艺提出了更高的
要求,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应用拓展,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
争发展的要求。如果在研发竞争中,公司的技术研发效果未达预期,将导致公司
面临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

    2、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建立了一支涵盖有色金属粉体材料设计、粉体材料制备、产业化技术和
粉体材料应用评价等环节的研发队伍。随着公司上市、产能扩大后,公司对于懂
技术、善应用的高素质技术人员需求将进一步提高。突出表现为高端科技人才与
高水平创新团队数量不足,境外公司管理和技术人才与国际化人才储备不足。若
未来不能采取有效方法管理增长的技术团队,可能会导致关键岗位人才流失,进
而导致核心技术泄露,不利于公司维持核心竞争力。

    3、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在研发设计过程中,公司可能会发生研发完成后未对研发成果进行有效保护,
导致研发成果内部泄密、被他人抄袭、自身被他人授权专利限制使用的风险。如
果公司的知识产权受到侵害,将对公司产品的品牌形象和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同时,公司在发展过程中,还积累了许多尚
未公开的设计、生产技术以及生产工艺经验,如果这些工艺、技术发生泄密并被
行业内竞争企业掌握,将会削弱公司的核心技术优势。

    (二)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下滑导致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铜、锡、银、镍等均处于历史高位,2022 年 3 月以来,
                                  4
铜、锡、镍等原料高位震荡,呈大幅下滑走势,存货跌价风险加大。同时,受到
俄乌战争等突发事件影响,上述金属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采
购、销售等经营节奏,经营难度加大,运营风险随之加大。

    2、新冠疫情影响导致的经营风险

    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供应链体系受到冲击,从原材料供应到市场销售均受到
不同程度的影响,原材料供应商停产停运、市场端物流运输受限等都对经营产生
不利的影响,同时,国内市场下游客户需求疲软导致订单不足,特别是铜基粉体
材料下游超硬材料、粉末冶金、高铁用摩擦材料领域影响为甚,经营风险较之以
前有所增加。

    3、国际市场需求增加带来的汇率风险

    受到俄乌战争影响,欧洲竞争对手出现供应中断,欧洲地区客户对于公司铜
基粉体材料需求增长,公司出口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汇率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面临一定的外汇损失风险。

    (三)宏观环境风险

    1、国际贸易摩擦带来的经营风险

    公司产品远销欧洲、北美洲、东南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球多数国家对铜
基金属粉体材料、微电子锡基焊粉材料的进口无特别的限制性贸易政策,但是近
几年全球经济的低迷促使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可能会对公司产品的出口带来
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不属于美国加征关税的范围,因此美国出台的加征
关税政策目前对公司经营业绩无直接影响。但如果美国及其他国家或境外地区针
对公司主要产品实施进口政策、关税及其他方面的贸易保护措施,公司的经营业
绩可能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2、新冠疫情影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新冠疫情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增大,下游应用行业需
求减少,对公司生产经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运力和境外环境卫生安全情况,

                                    5
给海外市场、海外公司产能及海外项目建设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伴 随着 欧 美 国家 复 工 复产 , 公 司全 资 子 公司 英 国 Makin Metal Powders
(UK)ltd 的大部分客户、供应商已恢复正常经营状态。但受全球疫情蔓延影响,
全球海运业混乱,运费疯狂上涨,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主要生产要素价格上
涨,市场需求不确定性增加,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利影响。同时,我国及部
分海外多国继续出台限制物品与人员流动的举措、减少日常活动与经济活动等疫
情防控措施,导致泰国生产基地建设进度未及预期。

    3、俄乌冲突影响的风险

    俄乌冲突的持续和欧美国家对俄罗斯的制裁,导致欧洲国家能源价格飙升,
通货膨胀率高企,国际市场尤其是欧洲市场不确定增加,这将对全资子公司英国
Makin Metal Powders (UK)ltd 的经营来了较大不确定性。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然而相关政策的可持续性与优惠幅度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公司子公司北京康普锡威科技有限公司、有研粉末新材料(合肥)有限公司、
北京有研粉末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按 15%的税率缴纳的所
得税优惠政策,重庆有研重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重冶”)享受西
部大开发的按 15%的税率缴纳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的后续变化可能带来
企业纳税的不确定性,让企业承受税收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减(%)

营业收入                 1,565,023,876.64     1,267,207,913.39              23.50


                                         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32,563,199.74              33,734,241.15                 -3.47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2,322,944.09              28,917,023.75                -22.80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60,244,899.42             -70,459,310.18                14.50
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2 年 6 月 30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1,096,171,895.60           1,091,720,275.34                  0.41
的净资产
总资产                      1,564,226,038.82           1,421,225,984.04                10.06


    2022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2022 年 1-6 月        2021 年 1-6 月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8                      -18.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8                      -18.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22                 0.33                      -33.33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4                 3.73          减少 0.79 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2.02                 3.20          减少 1.18 个百分点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2.58                 3.07          减少 0.49 个百分点
例(%)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23.5%,主要系原材料铜、锡等采购价格上涨导致产
品销售价格上涨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22.8%,主
要系受原材料价格下跌、销售数量同比有所下降影响,同时,本期政府补助同比
有所增加所致。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 33.33%,一方面归属于上
                                              7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另一方面因为公开发行股票增大
了股本。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新领域技术优势

    公司持续着力推进增材制造领域产线升级换代,上半年完成高品质 3D 打印
高流动性铝合金粉末制备技术开发,新增 2 套气雾化 VIGA 生产线建设,完成山
东水雾化生产线改造安装等。装备的升级改造,实现了生产过程连续化、自动化、
密闭化制粉,能够稳定工艺参数,提升产品质量,大幅提高生产效率。自动化水
平的提高,降低了原材料成本和人力资源使用成本,做到了安全无尘,洁净生产。

    (二)科技创新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迭代。新布局方向持续开展研发
攻关,多项关键技术得到突破;开展高温合金粉末雾化制备技术攻关,有效提升
雾化连续性和稳定性,粉末产品性能和出粉率得到显著提高,满足客户批量使用
性能要求;改进提升 T6 超细焊粉生产工艺,月产能可达 1000kg;持续进行铜铁
复合材料、有机硅单体合成铜基催化剂粉体材料等新产品开发与应用推广,不断
提高核心竞争力。

    (三)创新平台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创新与质量提升。工信部金属粉体材料产业技术研究
院国家级平台持续建设运营,北京康普锡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普锡威”)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通过,有研重冶新认定为 2022 年度重庆市“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重庆市先进制造企业,康普山东新认定为 2022 年度滨州市“专
精特新”中小企业,有研合肥入选安徽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安徽省新材
料产业优势企业,粉末研究院纳入科技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

    (四)研发成果优势

    公司加大科研争项力度,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 2 项。公
司创新成果不断丰富,新增申请专利 7 项(国外发明专利 1 项,国内发明专利 5

                                    8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新增授权专利 9 项(国内发明专利 7 项,实用新型专
利 2 项),新增团体标准 1 项。

    经过长期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工艺积累过程,掌握了球形金属粉体材料制备技
术、高品质电解铜粉绿色制备技术、系列无铅环保微电子焊粉制备及材料设计技
术、扩散/复合粉体材料均匀化制备技术、超细金属粉体材料制备技术、3D 打印
粉体材料制备技术和高性能粉末冶金中空凸轮轴制备技术等众多有色金属粉体
制备和应用方面的核心技术,不断推动产品端、工艺端和应用端的创新突破,多
项技术和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进展

    (一)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为适应市场及公司战略需求,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用于开辟新领域,开
发新产品,同时,继续加大对现有产品及技术升级改造,调整产品工艺、降低生
产成本、优化性能参数,不断提高产品的性能和稳定性,提高公司竞争力。2022
年 1-6 月,公司研发投入 4,036.0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64%;研发投入占收
入比例为 2.58%。

    (二)研发进展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科研争项力度,新增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
目 2 项。公司创新成果不断丰富,新增申请专利 7 项(国外发明专利 1 项,国内
发明专利 5 项,实用新型专利 1 项),新增授权专利 9 项(国内发明专利 7 项,
实用新型专利 2 项),新增团体标准 1 项。

    经过长期的自主研发和技术工艺积累过程,掌握了球形金属粉体材料制备技
术、高品质电解铜粉绿色制备技术、系列无铅环保微电子焊粉制备及材料设计技
术、扩散/复合粉体材料均匀化制备技术、超细金属粉体材料制备技术、3D 打印
粉体材料制备技术和高性能粉末冶金中空凸轮轴制备技术等众多有色金属粉体
制备和应用方面的核心技术,不断推动产品端、工艺端和应用端的创新突破,多
项技术和产品达到国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9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6,826,134.78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83,630,730.80 元,2022 年
 上半年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2,563,248.45 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
 利 息 收 入 扣 减 手 续 费 净 额 为 7,973,646.50 元 ,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224,733,481.74 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额为 150,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截至期初募集资金金额                                                 248,996,368.07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6,533,681.95
     本年度支付发行费用及增值税税金                                          292,452.8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2,563,248.45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15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74,733,481.74
     注: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包含 7 天通知存款 4,387.79 万元,存储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怀柔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下设的虚拟子账户(账号:10249000000747561)。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                                                     募集资金存放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注
  体                                                             额
                                                                                  募集资金
                                    10249000000696706        5,360,849.09
有研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专户
  材       司北京怀柔支行                                                         七天通知
                                    10249000000747561        43,877,927.41
                                                                                   存款户
有研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
                                    10249000000696693        7,488,837.63
  材       司北京怀柔支行                                                           专户
有研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募集资金
                                    10249000000696717        1,003,046.97
  材       司北京怀柔支行                                                           专户
有研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募集资金
                                   3100083429100049920      10,592,595.89
  冶     限公司重庆綦江支行                                                         专户
有研泰   中国工商银行(泰国)                                                     募集资金
                                       5100151261            6,410,224.75
  国         股份有限公司                                                           专户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10
     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
     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集团”)
     直接持有公司 36.31%股权,有研集团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有研鼎盛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1.56%股权,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37.87%的股权,系公
     司控股股东。国务院国资委持有有研集团 100%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名                            直接持股数量   间接持股数    合计持股数    合计持股占
                 本公司职务
  称                                   (股)       量(股)    量(股)        比(%)

汪礼敏     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         -             226,001       226,001          0.22
          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
贺会军                                  -             120,005       120,005          0.12
                    人员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薛玉檩                                  -             143,805       143,805          0.14
                总法律顾问
胡   强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20,005       120,005          0.12
李占荣             副总经理             -             102,400       102,400          0.10
刘祥庆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02,793       102,793          0.10
朱学新           核心技术人员           -              75,001        75,001          0.07
王林山           核心技术人员           -              82,196        82,196          0.08
张敬国           核心技术人员           -              61,600        61,600          0.06
赵新明           核心技术人员           -              75,001        75,001          0.07
汪   玉      董事长汪礼敏之弟           -             123,407       123,407          0.12
白   洁     副总经理李占荣之妻          -              51,396        51,396          0.0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11
(以下无正文)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