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3-03-10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粉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
规定,对有研粉材拟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有研粉
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1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股,并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03,66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76,363,898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27,296,102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期自公司
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共涉及 1 名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5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45%,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
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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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配售对象承
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除
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
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500,000 股
1、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1,500,000 股,限售期为 24 个月。
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2、除战略配售股份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3 月 17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股数量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股)
1 长江证券创新投资(湖北)有限公司 1,500,000 1.45% 1,500,000 0
合计 1,500,000 1.45% 1,500,000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持有限售股数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期(月)
量(股)
1 战略配售股份 1,500,000 24
合计 1,50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有研粉材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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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2 月修订)》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解
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
和股东承诺。
保荐机构同意有研粉材本次战略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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