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1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在
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作出如
下事前认可:
一、关于《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对该议案进行了必要、认真的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
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 2023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交
易公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
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
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
层的汇报,审核了拟续聘审计机构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信永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
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独立董事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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