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1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有研粉末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研粉末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有研粉
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
客观的立场,经审慎分析,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资
产、经营情况,决算报告与审计报告一致。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
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该报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
考虑公司 2023 年度经营规划,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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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 2022 年度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
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
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
控制,未发现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
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并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
实际使用情况同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相符。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 2023 年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的议案符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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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查通过,程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薪酬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薪酬的议案》,
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薪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六、《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 2023 年预计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各方均遵循了自愿、
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公允。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和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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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
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
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对公司的
规范化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