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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有研粉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1  

                        证券代码:688456          证券简称:有研粉材         公告编号:2023-013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 年 12 月,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
的判断”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
之日起施行。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新准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2021 年 12 月,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
(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
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
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公司按照财政部第 15 号准则解释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
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
则,即“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
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执行。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二、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
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上,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