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2021-04-2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金科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的原则,对 2020 年度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
专项说明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形;
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364.33 万元,占净资产
比例为 0.37%,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担保。
3.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以及内部控制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
况,并履行了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1 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1 年 4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胡益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