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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环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1-09-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0 年 5 月 8 日,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
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金科环境的保荐机构,
负责金科环境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1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金科环境签署持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续督导协议,就双方在持续督导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2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约定,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1 年 1-6 月,金科环境在持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3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体上公告。                                   法违规情形。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1 年 1-6 月,金科环境或相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4                                                  关当事人不存在出现违法违规、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
        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金科环
  5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境的业务经营情况,对金科环境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金科环境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做出的各项承诺。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
                                                    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金科环境依照相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7                                                   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金科环境的内控制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核查,金科环境的内控制度符合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金科环境严格执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
9                                                   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
     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     保荐机构对金科环境的信息披
     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
10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     况。
     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
     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
     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1 年 1-6 月,金科环境及其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
                                                    项。
     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1 年 1-6 月,金科环境及控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2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
     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2021 年 1-6 月,经保荐机构核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
13                                                  查,金科环境不存在应及时向上
     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
                                                    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
14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     2021 年 1-6 月,金科环境未发
         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生相关情况。
         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
         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
         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
         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
         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
         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
         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
         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
         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
         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 2021 年 1-6 月,金科环境不存
  15
         司资金;(二)违规为他人提供担保;(三)违规 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使用募集资金;(四)违规进行证券投资、套期
         保值业务等;(五)关联交易显失公允或未履行
         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六)业绩出现亏损
         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 50%以上;(七)上
         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技术风险

       1、技术升级迭代及核心技术应用风险

       公司所处的水处理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如果行业内出现突破性新技术或
工艺路线,而公司未能及时调整,可能导致公司技术水平落后,使得公司的产品、
服务难以满足市场需求,或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失去竞争力,从而使公司面临经营
业绩及市场地位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均应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应用项目收
入占比较高。未来若公司存在个别较大项目未应用公司的核心技术,则核心技术
应用项目收入占比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

    (二)经营风险

    1、项目执行风险

    公司的水深度处理和污废水资源化项目往往具有较长的执行周期,项目环节
较多且复杂、专业性强,公司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通常仅负责工艺设计、核心
装备制造、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和管理等工作。虽然公司目前已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但仍存在因业主单位聘用的土建承包商未能按时保质完
成项目的土建工作,或项目建成后配套水电设施、进水情况等出现不可预见的情
况,水处理系统由于进水水质未达到设计进水水质标准、或偶遇突发事故以及其
他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出水水质不符合合同要求或导致污废水资源化难以实现
目标,均可能导致项目延误或成本超支,从而给公司的营业收入及业务开展带来
不利影响。

    2、污废水资源化业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通过向当地大型工
业企业出售资源化产品(再生水/新生水)获取收入,少量收入来源于向地方政府
收取污水处理费。尽管我国北方普遍面临水资源短缺问题,并且国家正在积极推
进污水资源化行业的发展,但该类项目收入仍可能因工业企业产能下降而出现收
入下降风险。此外,污水处理费价格也受特许经营协议限制,存在价格调整受限
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3、公司业务以项目形式开展及客户变动较多的风险

    报告期内,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业务是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是以项目的形
式开展的,项目实施周期通常为 6 个月至 24 个月,客户主要为地方政府的供水
及污废水建设投资主体、总包单位、工业园区投资管理主体、大型工业企业等,
各期主要客户贡献收入随着每个项目的进展而变化。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承接新
的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项目,随着项目的进展,新项目确认收入逐步增多,从而
导致各期前五大客户可能会变动较多。由于不同项目之间的收入、毛利率存在差
异,且同一项目可能存在不同的业务类型组合,一个项目完工或客户变动可能导
致公司毛利率波动,从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原平制造中心尚未获得产权证书

    2018 年 7 月,公司与原平市人民政府签署《深度水处理研发制造中心京津
冀转移项目合作协议》,为了兑现“当年完成搬迁,当年投产、当年纳税”的约
定,立即启动了工厂从北京向原平的搬迁、临时厂房租赁,以及在自有土地上新
厂房的建设等工作。虽然原平市政府于 2019 年 8 月出具了书面文件,确认原平
中荷不会因为上述情况受到原平市政府及下属行政机关的任何行政处罚,并将协
调下属行政机关尽快办理新厂房相应手续,但是公司仍面临上述新厂房相应手续
可能一直无法办理完成的风险,以及仍面临被上级政府进行行政处罚的风险,届
时可能需要重新建设新厂房,并因此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增加与现金流减少的风险

    近年来,单个水处理项目的处理规模向大型化趋势发展,公司承接的项目规
模也随之增加,使得公司的应收账款出现了逐年增长的态势。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 26,371.21 万元,较上年末下降 7.90%,但绝对数值仍处于
较高水平。同时,随着公司自投项目数量增多,规模增大,需要公司在项目前期
投入更多的资金。尽管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集中在 2 年以内,并且公司对自
投项目进行了严谨、认真、较为全面的前期尽调及准备工作,但若发生公司未能
有效管控应收账款规模及执行项目收款工作,自投项目融资工作未达预期等事项,
将给公司带来经营性风险,特别是短期现金流短缺的风险。

    6、融资成本上升的风险

    行业通常为了能够获取投资项目债权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往往会为投资类
业务的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母公司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努力贯彻“防风险、稳投
资、促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思想,坚持开发优质水务设施资产,基于项目自
身的稳定现金流和相关权益进行项目融资,故未来项目债权融资成本可能会较高
于提供母公司连带责任的通常做法,对项目和公司的净利润率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行业风险
    1、地方政府基础设施项目开支变化风险

    公司水深度处理业务一般为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下属的投资公司出资建设,
项目可能因地方政府预算或其他政策变动出现延迟付款或变动情况。整体来看,
虽然当前政策不断利好环保行业,并且各地政府对环保项目投入支持力度一直在
加大,但受地方经济、地方政府财力和新冠病毒疫情变化的影响,公司有关项目
涉及的当地政府或其下属投资公司流动资金可能出现不利变化,从而对公司项目
开展及整体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以及市政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的增加,我
国的水深度处理以及污水资源化领域作为水处理市场的新兴领域,吸引了越来越
多的企业参与竞争。

    过去的污水处理设施投资主要为资本驱动型市场,而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
源化领域则主要为技术驱动型市场,该市场对技术要求以及经验能力积累等方面
的要求较高。公司深耕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领域十余载,已拥有针对该领
域的核心技术和专业从事该领域事业的人才队伍。公司将保持对该领域竞争、发
展、技术等方面的观察力及敏锐度,通过加强相关研发投入、吸引优秀人才、优
化激励、创新机制等方式,多维度提高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公司旺盛的生命
力,以应对竞争加剧所带来的风险。

    (四)宏观环境风险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蔓延对国内以及国际的经济、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一
定的影响和不确定性。由于新冠病毒疫情的后续变化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对
公司生产经营的最终影响尚不能准确预估。长期来看,随着国家对生活饮用水卫
生标准提高、市政污水及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提高、工业用水价格上升以及发展循
环经济的迫切需要,预计饮用水深度处理、市政污水及工业废水的深度处理、污
废水资源化等重大民生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将会加强。公司将会密切关注、审判
新冠病毒疫情的发展趋势,审慎地对公司的经营计划作出调整,努力降低新冠病
毒疫情对公司带来的相关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1-6 月)          上年同期                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255,348,369.10          213,890,659.54              19.38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33,686,917.98           30,242,188.69               11.39
    润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32,135,865.94           28,988,661.82              10.86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151,957,309.63         -120,636,391.76            不适用
    额
                                                                       本报告期末比
主要会计数据             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                   996,744,973.14          965,484,150.48                3.24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1,471,609,090.59        1,487,762,748.44              -1.09

   2021 年 1-6 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指标                                 上年同期
                             (1-6 月)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5                -5.7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3              0.35                -5.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31              0.34                -8.82
  本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减少 2.18 个百分
                                          3.43              5.61
         (%)                                                                     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减少 2.11 个百分
                                          3.27              5.38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                                       增加 0.78 个百分
                                      4.02            3.24
        例(%)                                                            点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收入及在手订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5,534.84 万元,同比增长 19.38%;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368.69 万元,同比增长 1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 3,213.59 万元,同比增长 10.86%。

    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共计 5.2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1.32%,其中水
处理解决方案在手订单共计 3.30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5.74%;运营服务在
手订单共计 0.8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41%;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
业务在手订单共计 1.05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1.30%。

    2、收入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25,523.73 万元,占总收入 99.96%。主营业
务中水处理解决方案依然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实现收入 20,268.00 万元,
同比增长 15.87%,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 79.37%。与此同时,运营服务、
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两大业务板块也在平稳发展,报告期内共实现收
入 5,255.73 万元,同比增长 35.25%。

    3、经营活动现金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95.73 万元,报告期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为:

    (1)水处理解决方案业务作为主要收入来源,随着公司近年来承接的单
个水处理项目的处理规模具有向大型化发展的趋势,加之该类业务合同通常约
定甲方付款按照里程碑进行款项结算,因此,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会
受个别大项目结算时点的跨期影响而在前后年度间产生波动;此外,报告期内
因个别项目收款进度较慢,故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净流出较高。

    (2)报告期内公司实施的 BOT 项目“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
理厂提标工程”的回款受项目公司 9600 万元贷款放款条件落实进度的影响有
所延迟。报告期内,项目公司逐步落实放款条件。目前,该项目贷款已提交放
款申请,预计近日首笔贷款发放后,将会改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报告期内,由于疫情影响减弱,生产经营活动和研发项目恢复正常,
报告期内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 1,235.13 万元,导致
支付的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4、其他有关指标说明

    每股收益指标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较上年同期均有所下滑,主要系公司首
发上市股本增加所致。

    综上,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专业从事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依托自
主研发的膜通用平台装备技术、膜系统应用技术、膜系统运营技术等核心技术,
为用户提供水处理技术解决方案、运营服务以及资源化产品。公司不仅重视技
术方面的创新,也重视在商业模式以及管理模式等领域的创新。同时,丰富的
行业经验和典型项目业绩,也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1 年
1-6 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技术优势

    公司专注于膜系统设计建设、膜系统运行管理领域。公司在水处理行业耕
耘多年,深谙生化、物化、膜法等水处理技术。得益于在水处理和膜应用方面
的技术优势,以及与国内外多家知名膜厂家合作实施大量项目的成功经验,公
司掌握了不同膜的应用特点和系统应用技术,成功研发了膜通用平台装备、膜
系统应用和膜系统运营三大核心技术,解决了上述的不可通用互换、单体容量
小的行业问题,延长了膜使用寿命,降低了膜系统建设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等。
公司核心技术已获得了相关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二)创新的商业模式优势
    公司以核心技术应用为抓手,以资源化产品市场价值为出发点,创新性地
推出了适合公司特点的商业模式:

    1、PIPP 模式

    PIPP(即 Public-Industry-Private-Partnership,政府-工业-投资人-合伙制),
利用污废水生产高品质、高附加值的再生水,并出售给工业企业,以水(再生
水/新生水)养水(污水处理)。

    由公司运营污水处理厂和再生水厂,其中污水处理厂对污水进行处理,使
污水达到达标排放标准;再生水厂在污水处理厂预处理的基础之上,进行进一
步处理成再生水,达到工业用水标准。公司在 PIPP 模式下,同政府达成约定,
由政府协调工业企业购买再生水,公司通过销售再生水获取再生水销售收入,
该部分再生水对应的污水处理量部分,不再另行向政府收取污水处理费,从而
降低了政府污水处理费支出。同时,公司依托在水深度处理领域的经验和技术,
降低再生水的生产成本,使得再生水的销售价格低于工业企业从其他途径获取
水资源的成本,降低了再生水购水企业的用水成本。

    在 PIPP 模式下,公司可以获取再生水销售收入,政府可以降低污水处理
支出,再生水购水企业可以降低用水成本,实现了三方共赢的结果。

    2、蓝色生态园模式

    蓝色生态园是公司探索的一种投资建设运营的商业模式,以工业园区的污
废水中有用物质的回收价值作为投资和项目开发的依据,将生产出的再生水/
新生水出售给工业企业,同时把水中其他的污染物转化为具有商业价值的产品,
把废水“吃干榨净”,实现核心技术的溢价,实现长期稳定、良好收益。

    对于园区而言,实现了园区废水的零排放,减少了对水资源的消耗,有利
于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对于工业企业而言,满足园区企业的用水需求的同时,
降低用水企业的用水成本;对于公司而言,公司通过销售再生水、工业产品和
化肥等产品获取收益。实现了生态价值、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有机结合。

    (三)市场地位
    公司十多年一直专注于水深度处理及污废水资源化领域,凭借自主研发的
核心技术以及公司综合实力,已积累了大量的膜项目业绩和经验,包括供水和
污水、市政和工业、国内和国外等方面。

    公司在饮用水深度处理领域,于国内率先实施了纳滤膜技术的规模化应用,
处理规模居国内首位。公司承接了国内首座 20 万吨/日和 10 万吨/日纳滤膜技
术饮用水厂,处理微污染地表水。在膜法市政污水深度处理领域,公司是国内
几家具有 20 万吨/日及以上处理规模超滤膜水厂业绩的代表性企业之一。在资
源化领域,采用双膜技术(超滤+纳滤/反渗透)将市政和工业园区污废水深度
处理并生产出优质再生水,公司综合技术与实施规模处于国内领先地位。

    (四)品牌优势

    公司在饮用水深度处理、污水深度处理、新生水和污废水资源化领域积累
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在行业内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和声誉,形成了较好的品牌知
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诸多荣誉。2021 年 1 月,公司在环保金融街、工业水
处理杂志社、亚洲环保杂志联合主办的 2021(第六届)环保企业商业价值年度
评选活动中,获得“膜技术知名品牌”奖项。2021 年 3 月 31 日,在 E20 环境
平台携手 16 家水务企业共同发起成立“双百跨越”污水处理标杆联盟举办的
的首届“双百跨越”污水处理标杆比选活动中,公司以承接运营的唐山市南堡
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获得“再生水利用标杆污水厂”和“智慧管控标杆污水
厂”两个奖项。

    2021 年 3 月 31 日-4 月 1 日,公司在 E20 环境平台主办的“2021(第十九
届)水业战略论坛”中获得“2020 年度中国水业市政环境领域领先企业”称号,
公司已连续八年蝉联“中国水业市政环境领域领先企业”,这源于公司始终坚
持以“通过资源化解决中国的水污染、水短缺和水安全”为使命,依托公司在
深度水处理及资源化领域的深耕积淀,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投资运营
服务等多方面所进行的长远布局与规划。

    (五)研发优势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和技术研发团队,研发投入保持增长,现
有研发设备满足研发需求,研发体系也较为高效,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与突破关
键核心技术的基础和潜力。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设有独立的研发中心,
确保研发体系的有序运行。研发中心负责研发立项,组织研发项目实施,形成
内部技术规范,申报知识产权,以及对研发成果的持续改进。

    公司采用循序渐进的研发模式,研发中心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出研
发需求,通过立项评审确保研发目标符合市场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在研发项
目实施过程中,分阶段对研发成果进行评估,确保研发成果符合研发目标。公
司建立相关研发制度与创新激励,不断完善创新机制,持续关注国内外行业的
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发展动态,并积极与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建立长期
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委托、合作等方式进行联合研发,实现优势互补,加快
研发进度,确保研发质量,保持公司技术的竞争力。

    (六)团队优势及管理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大多数是行业中从业多年的资深专业人士,拥有国内外
行业大型公司的管理经历,具有中西文化背景,深刻理解行业问题和发展方向。
核心管理团队构成稳定,经过长期合作,形成良好的默契和效率。

    公司在水处理领域积累了丰富项目经验,管理层基于多年的经验中引入了
精细化管理模式,包括公司及项目的现金流动态管理、人日管理、项目质控管
理等。公司对每个项目的现金流实行动态管理,以确保公司现金流健康稳定。
公司开发了专有的人日管理系统,通过员工在各项目下的人日记录,实时管控
各项目的人工成本和每位员工工作时间有效利用率等状况。公司的水厂双胞胎
-实施管理平台,全程记录从设计、设备生产、采购、运输、开箱、安装、调试、
试运行等项目生命周期的建设数据,实现对项目建设过程的质量、成本和工期
的优化管理。精细化的项目管理,使得公司在项目成本管理上可预期,从而为
客户提供最优性价比的产品和服务。

    综上,2021 年 1-6 月,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1 年 1-6 月,公司研发投入为 1,025.58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48.1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 4.02%,较去年同期增加 0.78 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公司不断探索深度水处理领域技术。报告期内,公司申请专利 9 项,其中
7 项为发明专利,1 项为境外发明专利(PCT)专利,1 项为实用新型专利,申
请软件著作权 1 项;新获得专利 6 项,其中 1 项为授权境外发明专利(PCT)
专利,5 项为新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新获得软件著作权 1 项。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拥有已注册的境内外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共 75 项,其中国内发
明专利 4 项、境外发明专利 4 项、实用新型专利 58 项、软件著作权 9 项;相
较于 2020 年末,公司新增境外发明专利 1 项、实用新型专利 5 项、软件著作
权 1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9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4.61 元,共计募集资金 63,223.09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
的发行费用 6,617.2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605.88 万元。上述
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
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1-00054 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301.51 万元,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60.1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为 45,281.2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与
通过非募集资金账户支出的印花税,该税款尚未置换),其中报告期内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共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备注
                                                (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5030188001154914       163,224,159.24   活期存款
     公司北京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03989819            36,846,347.38   活期存款
       北京分行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1040160001194587                0.01   活期存款
       北京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0200098119200066266        2,741,620.94   活期存款
 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1010142110000066       100,000,000.00   活期存款
   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合计                  -             302,812,127.57        -

    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对于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受园区新驻企业和新投运项目排污的
影响,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进水水质发生变化,该变化将对项目产品
纯度及品质造成影响,公司经过审慎评估,预计项目建设启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建设期延长至 2022 年 6 月。为确保本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和稳定投运,
公司基于目前项目进水水质出现变化的现状,计划使用项目预备费(预备费总
预算为 2,636 万)针对性地实施生产性验证测试环节,利用已有和拟新增的设
备研究水质变化后资源化产品生产的可靠性、稳定性及系统运行的相关参数。
本次生产性试验预算约 685.2 万元,主要验证前端预处理与末端深度处理工艺。

    对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管理层经论证和讨论,拟将研发中心大楼的
实施方式由购置场所改为自行建造,拟将地点由北京改为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
发区。根据募投项目变更的相关要求,公司正处于拟定变更后的研发中心建设
初步方案设计、同相关设计院开展详细的可行性研究、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
通的阶段,尚未满足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公司管理层
将尽快完成相关文件编制并提请审议。本募投项目计划的部分变更是公司管理
层针对当前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结合公司的业务布局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所做出的建议,符合行业发展趋势,项目内容与公司主营业务高度相关,有利
于加大公司研发投入、提高研发实力,加强核心竞争力。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科环境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
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合计
                                           间接持                                 持股
序                 职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姓名                                股(万                                 比例
号               股东地位     (万股)                   方式        (万股)
                                             股)                                 (%
                                                                                  )
                                                       持有北京易
                 控股股东、
                                                       二零环境股
1     张慧春     实际控制     2,589.2250     0.0064                  2,589.2314   25.20
                                                       份有限公司
                 人、董事长
                                                      0.3992%股份
                                                      持有 Carford
                                                        Holdings
2     李素波     实际控制人           0    562.5000                   562.5000     5.47
                                                        Limited
                                                      33.33%股份
     Bernardus
                                                      持有清洁水
     Johannes
3                  董事               0    409.1794   公司 82.5%      409.1794     3.98
     Gerardus
                                                        股份
      Janssen
4     贾凤莲     监事会主席     12.8250          0         -           12.8250     0.12
                                                      持有 Carford
                                           1,125.00     Holdings
5     王雅媛       监事               0                              1,125.0000   10.95
                                                 00   Limited66.67
                                                         %股份
                                                                       合计
                                       间接持                          持股
序              职务/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合计持股
      姓名                             股(万                          比例
号            股东地位     (万股)               方式     (万股)
                                         股)                          (%
                                                                       )
6    黎泽华    副总经理      12.8250        0      -         12.8250    0.12
7    崔红梅    副总经理      12.8250        0      -         12.8250    0.12
              董事会秘
8    陈安娜   书、副总经     12.8250        0      -         12.8250    0.12
                  理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
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