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环境:金科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12-07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
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及项目执行需要。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宜,并
同意将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王浩 张晶 胡益
2022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