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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环境:金科环境: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22-12-07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2-044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或“公司”)拟新增全资

   子公司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特科慧”)为募投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并使用

   1,523.18 万元募集资金向金特科慧出资以实施本项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实缴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本事项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

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1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

                                     1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4.61 元,共计募集

资金 63,223.09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 6,617.2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净额为 56,605.88 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1-00054 号)。

    上述募集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
   1                                     45,000.00               33,984.20
             源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943.49               13,621.68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000.00
           合计                          73,943.49               56,605.88



    二、募投项目历史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对部
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总投资进行变更:募投项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中研发大楼的实施地点由北京市石景山区变更为河北省唐山市南
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方式由购置场所变更为自行建造,变更后该项目总投
资为8,113.02万元。公司使用变更后剩余的募集资金共计5,508.66万元以向全
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的方式建设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特许经营项目。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投资进度,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完工时间延期至2023年6月,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
特许经营项目的完工时间为2022年6月,目前已投产运行。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
2021-034)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计划总投资    计划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投资金额       资金金额
          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
   1                                 45,000.00      33,984.20         411.53
               源化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113.02       8,113.02       5,975.24
   3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9,000.00       9,021.64
          南堡污水处理厂特许
   4                                 17,253.30       5,508.66       5,508.66
               经营项目
             合计                    80,366.32      56,605.88      20,917.07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

施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原因

       根据《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金科环境,项目资金用于

场地的购置及装修、软硬件和办公设备的购置安装、技术研发工作的具体实施。

根据当地招商政策要求,为了便于统筹项目整体进展,出于长远战略规划发展

的考虑及项目执行的需要拟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特科慧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共同实施主体。除增加实施主体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

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鉴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新增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特科慧作为实施主体,公司

拟使用募集资金1,523.18万元向金特科慧出资以实施本项目,主要用于场地购

置、研发大楼建设以及购置办公设备等方面。金特科慧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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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出资款

1,523.18万元仅限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

人士全权负责上述出资事项相关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同时,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2,350.35万元向金特科慧出资以实施年产2500

吨水处理药剂项目。本次出资完成后,金特科慧的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仍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上述出资完成后,金特科慧的注册资本不发生变化,超出注册资本部分将

计入资本公积,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开发区合作路 7 号
  法定代表人                                  张蕾
   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22-01-26
   营业期限                                无固定期限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
   经营范围    系统集成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
               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                         金科环境持有 100%股权

    本次募集资金出资到位后,将存放于金特科慧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金特科慧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

定,尽快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

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暨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出资以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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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增加全资子公司金特科慧作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

以募集资金向金特科慧出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综

合考虑,并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亦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五、专项意见情况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公司发展需要的

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项目执行需,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

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公司根据项目

的具体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增加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项目的顺利推进。未

违反公司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承诺,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影响。上述



                                  5
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未来发展
的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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