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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科环境:金科环境: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4-28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作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
公正、审慎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水务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为保证技术领先性,提升
市场占有率,获得持久健康发展,公司需要充足的资金巩固研发力量,进行市场
开拓。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
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公司 2022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我们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该报告客观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能够满足公司现阶段发展需要,我们一致同
意该议案内容。
    三、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编制的
《金科环境: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用途
等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
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
情况。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
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行业薪酬
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利于激励高管恪守职责,符
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
同意该议案内容。
    七、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按照财政部规定作出会计政策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王浩 张晶 胡益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