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20 公司简称:神州细胞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 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 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部分 内容。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神州细胞 688520 无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唐黎明 曾彦 电话 010-58628328 010-58628328 办公地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七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 街31号院5号楼 创七街31号院5号楼 电子信箱 ir@sinocelltech.com ir@sinocelltech.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3,037,661,431.43 2,718,536,171.39 11.7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58,750,063.23 -599,461,618.33 不适用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304,669,628.08 808,075,290.81 61.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5,705,731.32 -137,857,224.2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340,264,529.53 -22,004,784.72 不适用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265,288.50 -175,233,048.38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1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8 -0.31 不适用 减少31.29个百分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36.48 67.77 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9,964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包含转融 持股 持股 限售条 通借出股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数量 件的股 份的限售 结的股份数量 (%) 份数量 股份数量 拉萨爱力克投资咨询 境内非国 60.90 271,212,760 0 0 无 -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天津神州安元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其他 4.92 21,900,000 0 0 无 - 限合伙) 拉萨良昊园投资咨询 境内非国 4.49 20,006,015 0 0 无 - 有限公司 有法人 境内自然 谢良志 3.83 17,055,375 0 0 无 - 人 天津神州安恒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其他 1.64 7,300,000 0 0 无 - 限合伙) 上海集桑医疗科技有 境内非国 1.00 4,465,566 0 0 无 - 限公司 有法人 浙江清松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宁波清松稳 其他 0.94 4,185,863 0 0 无 - 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天津盈亚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盼亚股权投资 其他 0.84 3,721,488 0 0 无 -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其他 0.51 2,253,344 0 0 无 - 司 华宏强震(厦门)企 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其他 0.46 2,033,050 0 0 无 - (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 说明 关系如下:1、谢良志持有拉萨爱力克 100%股权,谢良志与其 配偶、一致行动人李翰园共同持有拉萨良昊园 100%股权,拉 萨良昊园为谢良志的一致行动人;2、神州安元、神州安恒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罗春霞; 3、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 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