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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神州细胞:神州细胞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2-11-16  

                        证券代码:688520           证券简称:神州细胞          公告编号:2022-052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州细胞”)
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
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
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4 号),公司获准向特
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0,000,000
股,股票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48.33 元。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3,3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1,865,624.11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1,434,375.89 元。前
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908 号《验资报
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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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益。

    (二)额度及期限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
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
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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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
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
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为控制风险,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二)公司现金管理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公司财务部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通报公司内审人员、公司董事长,并采取
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跟进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专项意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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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
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整体风险可控,符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推进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
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科
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
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神州细胞生物技术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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