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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日联科技: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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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日联科技”)于2023
年4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日联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6号),公
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85.1367万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 214Z0003号《验资报告》。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955.41万元变更为7,940.5467万元,公司
股本由5,955.41万股变更为7,940.5467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3年3月
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 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无锡
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
相应修订,形成新的《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第三条 公司于2023年2月21日经中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以下简称为“中国证监会”)注册 下简称为“中国证监会”)注册,首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985.1367
,股票于【】年【】月【】日在上海 万股,股票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元。                                79,405,467.00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均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9,405,467
普通股。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
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执
照,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