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联科技:日联科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3-04-12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证券代码:688531 证券简称:日联科技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3 年 4 月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目 录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6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8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
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
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
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
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
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
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
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并按大会主持人的安排进行。发言时需说明股
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发言、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
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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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的议案
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
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
入会场。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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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19 日(星期二)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19 日至 2023 年 4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3 年 4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2023 年 4 月 19 日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四)主持人宣读会议须知
(五)审议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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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发言和提问
(七)选举监票人和计票人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律师宣读见证意见
(十三)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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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日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6 号),无
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5.1367 万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4Z0003 号《验资
报告》。经审验,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955.41
万元变更为 7,940.5467 万元,公司股本由 5,955.41 万股变更为 7,940.5467 万股。
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现将《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
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形成新的《无
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华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经中华人民
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为“中
为“中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 国证监会”)注册,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民币普通股【】股,股票于【】年【】月【】 股 1,985.1367 万股,股票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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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79,405,467.00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79,405,467 股,均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均为普通股。
为普通股。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百〇八条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
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施行。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
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执
照,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审议通过,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4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1),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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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日联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6 号),无
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85.1367 万股,发行价格 152.3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2,495.13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079.07 万元。上述
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14Z0003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则要求对
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期
总额 投入
1 X 射线源产业化建设项目 11,800.00 11,800.00 36 个月
2 重庆 X 射线检测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8,200.00 28,200.00 24 个月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1,325.00 11,325.00 30 个月
4 补充流动资金 8,675.00 8,675.00 -
合 计 60,000.00 60,000.00 -
二、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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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无锡日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
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13,079.07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为 63,90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
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第三监事会第十三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日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