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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泰生物: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11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88606

                               股票简称:奥泰生物




                                 2021 年 5 月




                                                                        第1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5

议案四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6

议案五   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0

议案六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22

议案七   关于《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23

议案八   关于《2021 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24

议案九   关于《2021 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25

议案十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6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7




                                                                        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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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
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
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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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
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
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
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
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
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
待所有股东。
    十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全力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相关监管业务安排的通知》,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保护投资者健康,公司鼓励广大投资者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准备好健康码等健康证明,自备口罩,并配合会议现场测量体温,以降低疫情传
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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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1年5月18日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5号大街297号杭州盛泰开
元名都大酒店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年5月18日
                           至 2021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
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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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         《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7         《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8         《2021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

   9         《2021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

  10         《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听取《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10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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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度,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
司治理水平,公司经营取得较好业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现将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0 年,面对全球新冠疫情的严峻形势,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公司
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紧跟市场发展,紧密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发展战
略和年度经营目标,不断提升自主研发及技术创新能力,深化内部管理。2020
年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3,555.3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0.53%;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7,922.93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766.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67,244.01 万元,较上年同期
增加 851.18%;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15,110,89 万元,较期初增加 246.19%。
    二、2020 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法律、法规
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
经营管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成员在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和决策、风险管
理等方面给予了公司有效的指导,充分发挥其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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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和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发挥了公司治理机构在重大事项上的决策职能。
    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要求,召集并组织了 3 次股东大会会议,历次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严格根据股东大会的决
议及授权,认真执行并履行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所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
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并提出可行性建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高飞、赵华芳、陆维克、
裘娟萍、谢诗蕾,其中高飞为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
职责,对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 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为谢诗蕾(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裘娟萍(独立董事)、陆维克,其中谢诗
蕾为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实施了对公司内部
控制建立健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财务审计情况进行审查等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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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
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和经理
人员的选择标准、选择程序并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提出建议。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为裘娟萍(独立董事)、谢诗蕾(独立董事)、高飞,其中裘娟萍
为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
则》规定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选聘程
序。2020 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 次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
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依照上述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考核。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裘娟萍(独立董事)、谢诗蕾(独立董事)、高飞,其中裘娟萍
为主任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审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2020 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提案、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



                                                                         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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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获悉公
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的判断。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了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和意见,提高了
本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五)公司治理情况
    2020 年,公司严格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
管理层权责清晰,各司其职,形成了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2021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1 年董事会将强化内部管理,加强科研创新,优化人才队伍,着力于市
场销售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扎实做
好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1、建立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
公司运作体系,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2、强化董事的义务和责任,提高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风险与内部控制
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夯实主营业务,稳健高效运营
    董事会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坚持持续创新理念,紧紧围绕以提升和发展中
国生物医药工程产业为使命,始终保持公司在产品技术上的竞争优势,巩固并扩
大市场占用率,提升品牌知名度,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体外诊断领域国际领先的
POCT 产品和服务供应商。
    2021 年,公司将以现有技术和产品线为基础,加大对体外诊断试剂的开发、
生产和销售,丰富产品类型,不断延伸 POCT 产品线。同时将加强全球营销网络
的建设,积极布局国内市场,不断扩大公司 POCT 产品的市场份额。
    (三)多种措施并举,推动基础管理能力提升
    公司将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为契机,进一步优化配置资源,从财务管理、
人才储备、质量体系等各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基础管理能力。

                                                                      第 1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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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财务管理层面,坚持宏观统筹,全局考量,谨慎务实地强化成本管理、
费用管理、应收账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促进财务管理提质增效。
    2、人才储备层面,坚持内部培养,外部引进,重点加强销售团队、研发团
队与管理团队的建设,为公司的战略规划储备人才,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3、质量体系层面,坚守质量标准,完善优化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2021 年,机遇与挑战并存,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的领导下,在新的一年里,
创造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努力回报股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第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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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      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职责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 2020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提案、
召开、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各位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地
履行职责和义务。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
情况、关联担保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
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依法列席了公司召
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情况、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
监督,监事会均无异议。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召集召开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决
                                                                        第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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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认真负责、忠实勤
勉,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滥用职权或损害公司及股东、职工利
益的行为。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现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检查,审
议了公司 2020 年度各期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
规范、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3、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尚不存在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4、监事会对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 2020 年度
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
股东的利益。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相关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各项内控制度,形成了比较系统
的公司治理框架,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
境,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监事履职的专业水
平;依法完善监督职能,增强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密切关注公司依法合规经营的
情况和财务状况,努力促进公司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
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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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第 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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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三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和《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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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四         关于《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和《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予以汇报。
     一、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20 年       2019 年
                                                                 (%)
营业收入                      113,555.39    24,133.55             370.5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67,922.93     7,841.94              766.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7,244.01     7,069.53              851.18
的净利润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
-                             2020 年末     2019 年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97,266.38     29,320.33             231.74

总资产                        115,110.89    33,250.48             246.53

     2、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82      1.94                   767.0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16.65      1.75                   851.43
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107.35     30.84            增加 76.51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06.28     27.8             增加 78.48 百分点
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第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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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财务指标             2020 年    2019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
的比例(%)                        4.85    14.89            下降 10.04 百分点


    二、2020 年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1、资产负债情况
    2020 年末资产总额【115,110.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517.89】万
元,非流动资产【12,593.01】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5518.99】万元,
无形资产【2,878.98】万元。负债总额【17,844.51】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7,844.51】
万元。
    2、股东权益情况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97,266.38】万元。其中股本
【4,040.4145】万元,盈余公积【8,298.82】万元,未分配利润【74,642.99】
万元。
    3、收入和利润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13,555.39】万元,实现营业利润【79,272.78】
万元,实现净利润【67,922.93】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6.82】元

    4、成本费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销售费用               33,056,787.28    17,111,959.16              93.18

管理费用               25,019,648.62    15,997,606.40              56.40

研发支出               55,110,795.53    35,929,843.00              53.38

财务费用               18,603,900.60    -1,190,341.16            -1,662.90

所得税                112,437,228.58    9,531,667.39              1079.62

    (1)销售费用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额增长,对应的职工薪酬和市场费
用增长所致;
    (2)管理费用增加主要系新冠产品材料资产减值所致;
    (3)研发费用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现有技术平台的新产品研发
                                                                            第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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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以及加快了新技术平台的研发速度;
   (4)财务费用增加主要由于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下降造成的汇兑损益增加所
致;

       5、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1,087,067,508.63   286,384,607.62             279.58%

经营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464,349,913.14    194,851,972.37             138.31%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622,717,595.49    91,532,635.25              580.32%

投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430,189,528.77    126,701,659.09             239.53%

投资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815,108,848.76    167,088,432.91             387.83%

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84,919,319.99   -40,386,773.82             853.08%

筹资活动现金流
入小计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
出小计                   6,750,00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6,750,000.00         -                       -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报告期营业收入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系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
产品所致;
   (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的上市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第 1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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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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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五 关于《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0 年度,在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
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继续保持稳健发展态势。根据公司战略目
标和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综合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
状况,结合 2020 年度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基础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结果,
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为基础,在充分
考虑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依据公司各项现实基础、经营能力以及年度经
营计划,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编制。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与 2020 年决算报表合并范围一致。
    四、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一)财务预算按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充分考虑了谨慎性和重要性原则;
    (二)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政策及经济环
境无重大改变;
    (三)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改变;
    (四)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
    (五)国家现行的主要税率、汇率、银行信贷利率、通货膨胀率无重大改变;
    (六)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五、2021 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以及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计划,经过公司管
理团队充分的研究分析,2021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 10%~20%。
    六、特别提示
    上述财务预算仅为公司 2021 年经营计划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

                                                                         第 2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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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
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并且应当理解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之间的差异。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第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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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六      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
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46,083,580.56 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1 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
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
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后的总股本 5,390.4145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7,808,290.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5.87%。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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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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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七      关于《2021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于 2021 年(即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与杭州宏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21 年将向杭州
宏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累计发生额不超过 700 万元人民币。交易价格
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并结合市场价格情况协
商确定。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公司
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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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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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八    关于《2021 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现确认 2020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发放情况和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发放基本情况
    经核查确认,2020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人员薪酬发放合计 1,576,080.00 元,
独立董事发放津贴合计 110,000.00 元。
       二、2021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董事薪酬方案
    1、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董事高飞、陆维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
岗位领取相应的工资,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董事赵华芳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
酬。
    2、独立董事裘娟萍、谢诗蕾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 7
万元/年(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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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2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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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九       关于《2021 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现确认 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和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基本情况
    经核查确认,2020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合计 665,366.46 元。
    二、2021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监事陈小英、高跃灿、钱芬芬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相应
的工资,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第 2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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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十       关于公司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法律法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以往审计业务中表现出较高的专业素养和
尽职尽责的职业态度,为推动公司财务审计的规范性,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
客观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相关专项审计工作。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第 2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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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我们作为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0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现将 2020 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有两名独立董事,分别是裘娟萍女士、谢诗蕾女士,独立董事基本情
况如下:
    裘娟萍,女,1958 年 5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1982 年 1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浙江工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教师;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 年 1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顾问;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2018 年至今任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诗蕾,女,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2006 年 7 月至 2020 年 4 月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院长助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副院长;2017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它任何职务,
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
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
利益,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第 2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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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名称          本年度召开会议次数       裘娟萍                谢诗蕾

                         应出席次数           3                      3

 股东大会              实际出席次数           3                      3

                          缺席次数            0                      0

                         应出席次数           6                      6

   董事会              实际出席次数           6                      6

                          缺席次数            0                      0

                         应出席次数           1                      1

战略委员会             实际出席次数           1                      1

                          缺席次数            0                      0

                         应出席次数           3                      3

审计委员会             实际出席次数           3                      3

                          缺席次数            0                      0

                         应出席次数           2                      2

提名委员会             实际出席次数           2                      2

                          缺席次数            0                      0

                         应出席次数           1                      1
薪酬与考核
                       实际出席次数           1                      1
  委员会
                          缺席次数            0                      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股东大会 3 次、董事会 6 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3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同时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
                                                                         第 2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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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
前,我们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
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们就审
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经验向公司提
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
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并认真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公司发展提出的意见和建
议,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良好地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对 2020
年度公司历次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
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我们均亲自出席,认真听取了与会
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通过对公司进行多次现场考察、沟通,我们及时获悉公司在生产
经营、研发进展等方面的重大进展情况,掌握公司最新的经营状况。通过电话、
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公司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意见,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
实和纠正,为我们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及时收到公司定期发给各位董事和监事的经营
情况资料报告,同时,独立董事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外
担保和资金占用核查、审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现金分红、内部控制的执行、公
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后对各事
项的相关决策、执行及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并发表了
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

                                                                      第 2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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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性、对公司
及股东权益的影响等方面作出审慎判断。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无违规关联交易情况,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形。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进行了审查,认为聘任人选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不适宜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法定情形。经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岗位职
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
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根据过往的业务合作情
况,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
《关于公司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八)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为确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我们认为,《关于

                                                                       第 3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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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开展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九)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都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未有违反各自承诺事项的情
况发生。
    (十)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监
管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工作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
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十一)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规范、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
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能够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以及内部控
制的基本准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范经营,推进内部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经
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十二)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均有效运作,相关会议的召集、
召开、讨论、表决、决议等各环节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履行相应职
责,对于待决策事项事前了解和认真研究,尤其作为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时就重
要事项进行专项讨论,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并出具专门委员会审核
意见和记录,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了专业化的支持。有效促进了公司
规范治理水平的提升。
    (十三)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十四)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进的其他事
项。

                                                                       第 3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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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等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
责,及时了解公司各方面的运营状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
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向公司提出了合理化建议,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健全。
    2021 年,我们将持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
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裘娟萍、谢诗蕾
                                                        2021 年 5 月 18 日




                                                                      第 3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