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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泰生物: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6-12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泰生物”)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
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
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67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1,804,5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1,278,093.75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1,643,266,906.2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116 号《验资报告》。募
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

                                   1/5
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新增年产 2.65 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的产业化
1                                                    21,395.06          21,395.06
       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2      IVD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855.48           8,855.48
3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4,087.68           4,087.68
4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5,500.00
                      合计                           39,838.22          39,838.22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
获取更多回报。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
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
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2/5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
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
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投资产品,
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
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
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
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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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理财风险。
    5、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
 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保荐机构
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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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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