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20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3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
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
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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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对使用权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
试,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不涉
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新租赁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
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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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
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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