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泰生物: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核查意见2022-06-28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杭州
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泰生物”)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奥泰生物拟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
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67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1,804,5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1,278,093.7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3,266,906.2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116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 2021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
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新增年产2.65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的产业化 21,395.06 21,395.06
!
!
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2 IVD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855.48 8,855.48
3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4,087.68 4,087.68
4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5,500.00
年产2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中心及研发
5 24,713.63 24,713.63
中心建设项目
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4亿人份体
6 64,000.00 64,000.00
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合计 128,551.85 128,551.85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基本情
况
(一)等额置换的原因
1、公司员工的工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均由公
司一般结算账户统一支付及划转,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
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操作实践。
2、公司日常经营中,同种原材料存在生产领用和研发领用的情况,其采购
一般统一进行,按照研发用途和非研发用途拆分向供应商付款不符合操作实践。
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根据实际需要并
经相关审批后,拟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项,后续按季度统计以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
(二)等额置换流程规范
1、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台账中应逐笔记载募
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账户等信息。
2、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统计募投项目中的人员薪酬情况,以及募投项目相
关部门研发领用原材料情况,其中募投项目中人员的薪酬情况会根据相关部门
统计的募投项目投入工时以及人事行政部门提供的人员薪酬情况进行募投项目
费用归集与分摊。财务部门根据薪酬发放清单及原材料采购付款申请单,及时
以自有资金支付,并每季度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汇总表,提交财
务负责人复核、总经理审批,并抄送保荐代表人。
!
!
3、财务部按季度将根据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汇总表编制置换申
请单,经公司付款流程审批,并经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再将以
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
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
的核查与问询。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基于募投项目实施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
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推进,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审
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
!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廖妍华 张兴忠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12
年 627日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