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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泰生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2-07-23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截至授予日)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
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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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
括外籍员工。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批准的《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7 月 22 日,并同意以 5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
件的 10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72 万股。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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