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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泰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2021-01-06  

                        股票简称:惠泰医疗                              股票代码:68861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APT Medical Inc.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 11 号同方信息港 B
                          栋 6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一年一月六日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泰医疗”、“本公司”、“发
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
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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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发行人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
表明对发行人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
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
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殊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释义相
同。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
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
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科创板股票交易风险

    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
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44%,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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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科创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
提高了交易风险。

    (二)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 74.46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
低的发行摊薄后市盈率为 61.61 倍。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C35)”,截至 2020 年
12 月 2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47.12 倍。本次发行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未来可能存在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风险。


    (三)流通股数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667.00 万股,其中上市初期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数量 1,372.8419 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0.59%。公司上市初期流
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四)股票异常波动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因而增加了上市初期被加大杠
杆融券卖出导致股价暴跌的风险,而上交所主板市场则要求上市交易超过 3 个月
后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此外,科创板股票交易盘中临时停牌情形和严重异常波
动股票核查制度与上交所主板市场规定不同。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除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公司的股票价格还将
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
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
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三、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应特别认真地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各项风险因素,并对下列重大风险因素予以特别关注,
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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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一)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电生理及血管介入医疗器械行业,外资品牌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

外资品牌诸如强生、雅培、波士顿科学、泰尔茂等企业凭借其强大的研发优势、

健全的产品体系和先发的渠道优势,占据国内约 80%以上的市场份额。虽然从竞

争厂家上看,公司所处的电生理和血管介入细分领域竞争厂家并不多,但外资品

牌经过多年的市场耕耘和对临床医生的培育,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临床医生的使

用习惯。公司仍需要一定的时间来提升公司产品的使用量。

    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在二维电生理设备和耗材领域的产品布局。随着技术的进

步以及临床对精准治疗要求的不断提高,新一代三维电生理设备的临床使用需求

将随之提高,电生理设备的产品技术升级同时促使配套耗材的升级。目前我国三

维电生理市场及其主要应用的房颤手术领域主要由外资厂商垄断,公司的三维电

生理设备目前处于注册发补阶段,预计于 2021 年上半年获批上市,其配套耗材

磁定位冷盐水灌注射频消融电极导管处于同样阶段,如果该等产品未能成功上市

或上市后无法获得市场认可,公司在电生理领域的竞争优势将会受限,公司在电

生理领域市场份额存在被挤占的风险。

    同时,随着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国内心血管医疗器械其他细分领域生产厂

家将有可能会逐步切入该细分领域,进一步加剧该领域的竞争。如果公司未来无

法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或无法快速应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公司现有的竞争

优势可能被削弱,面临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二)行业政策导致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公司产品依赖于终端医院的采购和临床使用,目前国内公立医疗机构主要通

过省级采购平台进行招标采购。同时,政府也在加快医药领域的体制改革,国家

及地方政府出台一系列关于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相关政策,以期通过集中采

购降低医院对药品和耗材的采购价格。目前江苏、湖北、贵州、重庆及海南已开

始试点和实施医疗器械的集中采购政策,部分中标产品的终端价格出现大幅下

调;此外,以陕西省为主导的 10 省采购联盟也开始实施针对高值医用耗材的集

中采购政策,对部分高值耗材采取限价、降价的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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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采购政策的调整,不仅将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模式,同时也对公司产品未来的

产品售价产生重大影响。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68.81%、68.78%、

70.82%和 68.57%,毛利率较高且稳中有升,当前的采购政策对公司在报告期内

的财务影响较小。

    截至2020年9月20日,公司球囊导管产品被列入江苏省、湖北、贵州、重庆

及海南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目录。除在江苏省未参与招标外,公司在其他

已实施地区均已中标。带量采购将会使公司产品的出厂价格出现30%-40%的下

滑,未来随着集中带量采购范围的扩大,公司产品将面临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

等,如公司不能有效的控制成本、加强销售渠道建设,或未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

和产品升级,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如公司未

能在实施集中带量采购的地区中标,则可能面临公司市场份额下降,未来盈利能

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若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和市场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且公司未能紧跟行业发

展,调整相应的经营策略,或未能持续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保持行业领先

地位,则公司将可能面临产品市场价格下降、毛利率下降等风险,对公司未来盈

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及供应商依赖风险

    介入类医疗器械由于科技含量高、工艺难度大等原因,导致其对原材料的品

质要求较高,如导丝、导管所需的原材料大多属于高附加值的管材、高分子及贵

金属材料,具有良好的强度、可塑性、生物相容性和耐腐蚀性的性能。鉴于上述

原因,国内目前尚无成熟的应用型原材料供应体系。公司在血管介入领域和电生

理领域的导丝、导管产品所使用的部分主要原材料供应厂商主要分布在海外,公

司通过代理采购商 Wah Shun Trading Co.进行集中进口采购。报告期内,公司向

前五大供应商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72.63%、75.50%、72.24%和 55.52%,

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即 Wah Shun Trading Co.原材料采购金额占比分别为 49.92%、

62.29%、59.94%和 37.34%,供应商集中度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如果公司

未来与 Wah Shun Trading Co.在商业条款上未能达成一致,或因为发生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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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国际贸易争端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 Wah Shun Trading Co.上游生产商原材料

供应中断,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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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 年 12 月 7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 号),
同意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
方案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
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 号文批
准。根据惠泰医疗的申请,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惠泰医疗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交易,惠泰医疗 A 股总
股本为 6,667.00 万股,其中 1,372.8419 万股于 2021 年 1 月 7 日起上市交易,证
券简称为“惠泰医疗”,证券代码为“688617”。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0 年 1 月 7 日

    (三)股票简称:惠泰医疗

    (四)股票扩位简称:惠泰医疗

    (五)股票代码:688617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6,667.00 万股

    (七)本次 A 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1,667.00 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372.8419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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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5,294.1581 万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 233.3800 万股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如下:

 序号          发起人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限售安排
  1            成正辉            1,668.5027         33.37%      36 个月
  2                成灵           500.0442          10.00%      36 个月
  3           启明维创            281.2419           5.62%      12 个月
  4            QM33               275.0000           5.50%      12 个月
  5           深圳惠深            250.0000           5.00%      12 个月
  6           启华三期            226.6188           4.53%      12 个月
  7           启明融科            220.1500           4.40%      12 个月
  8           启明创智            218.7513           4.38%      12 个月
  9           南通富星            211.8403           4.24%      12 个月
  10           徐轶青             200.0287           4.00%      12 个月
  11           益一新             150.1306           3.00%      12 个月
  12          东证慧象            149.5000           2.99%      12 个月
  13               程凡           114.7554           2.30%      12 个月
  14           戴振华              99.9341           2.00%      12 个月
  15          东证富象             96.5000           1.93%      12 个月
  16          南通惠圳             86.5000           1.73%      12 个月
  17          启明融盈             69.2850           1.38%      12 个月
  18          南通惠市             69.0000           1.38%      12 个月
  19          南通惠惠             62.5000           1.25%      12 个月
  20               黄政            37.3585           0.75%      12 个月
  21           韩永贵              12.3585           0.25%      12 个月
            合计                 5,000.0000        100.00%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
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如下:

       1、战略投资者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获配股份的限售期为自本次公开
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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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发行人核心员工已设立资产管理计划惠泰 1 号资管计划、惠泰 2 号资管
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

    3、本次发行中网下发行部分,公募产品、养老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
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
上取整计算),将根据摇号抽签结果设置 6 个月的限售期,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
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摇号结果,本次发行网下配售摇号
中签账户共计 394 个,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60.7781 万股,该等股票的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
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本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 条规定,选取
上市标准为“(一)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
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
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公司本次发行定价为每股 74.46 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6,667.00 万股,由
此计算发行市值为 49.64 亿元。2018 年和 2019 年,发行人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为准)分别为 2,151.20 万元和
8,057.93 万元。2019 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 40,396.36 万元。满足《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中的“(一)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
民币 5000 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
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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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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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PT Medical Inc.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成正辉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 11 号同方信
公司住所
                         息港 B 栋 601
                         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件开发与自主开发软件的销售;医
                         疗器械产品的技术开发、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并提供上述
                         产品的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设备租赁;I 类医疗器
                         械的批发、进出口及销售(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
经营范围                 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
                         办理申请)。,许可经营项目是:III 类 6821 医用电子仪器设备、
                         III 类 6825 医用高频仪器设备、III 类 6866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
                         制品、III 类 6877 介入器材的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由分公
                         司生产);II 类、III 类医疗器械的批发、进出口及销售。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电生理和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
                         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了以完整冠脉通路和电生理医疗
主营业务
                         器械为主导,外周血管和神经介入医疗器械为重点发展方向的
                         业务布局。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联系电话                 0755-86951506
传真号码                 0755-83480508
电子信箱                 ir@aptmed.com
互联网网址               http://www.aptmed.com/
董事会秘书               戴振华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是成正辉,持有发行人 1,668.5027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33.37%。

    2、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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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成正辉及成灵,二人系父子关系。成正辉持有发行人

1,668.5027 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33.37%;成灵持有发行人 500.0442 万

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 10.00%,成正辉与成灵父子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前

43.37%的股份。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如下:


             成正辉、成灵父子                         其他股东

                       32.53%                             67.4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任期 3 年。本公司现任

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本届任职期间
         成正辉                    董事长                  2019 年 11 月-2022 年 11 月
         徐轶青                     董事                   2019 年 11 月-2022 年 11 月
         戴振华                     董事                   2019 年 11 月-2022 年 11 月
         胡旭波                     董事                   2019 年 11 月-2022 年 11 月
         夏立军                   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2022 年 11 月
         朱援祥                   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2022 年 11 月
         肖岳峰                   独立董事                 2019 年 11 月-2022 年 11 月


       (二)监事

    公司有 3 名监事会成员,其中监事会主席 1 名,职工监事 1 名。具体情况如

下:


                                            1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姓名                      职位                      本届任职期间
龚蕾                  监事会主席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
蒋亚超                监事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
代光荣                职工代表监事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有 7 名高级管理人员,其中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6 名。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职位                      本届任职期间
          成正辉                    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
          徐轶青                   副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戴振华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
                                     秘书
          韩永贵                   副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
         Yuchen Qiu                副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
          刘芳远                   副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
           王卫                    副总经理            2019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现有韩永贵、Yuchen Qiu、张勇 3 名核心技术人员,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成员                                  职位
     1                 韩永贵                               副总经理
     2                Yuchen Qiu                            副总经理
     3                   张勇                           上海宏桐研发总监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

员及其近亲属在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1、直接持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如下:

                                              1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持股数量
     姓名         职务(亲属关系)                            发行前持股比例      限售期
                                              (万股)
 成正辉               董事长、总经理           1,668.5027            33.37%      36 个月
     成灵        商务经理、成正辉之子           500.0442             10.00%      36 个月
 徐轶青               董事、副总经理            200.0287              4.00%      12 个月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
 戴振华                                             99.9341           2.00%      12 个月
                  责人、董事会秘书
 韩永贵                 副总经理                    12.3585           0.25%      12 个月
                   合计                        2,480.8682            49.62%


      除上述情形外,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

无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2、间接持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                                                                    对应股东持有发行人发
        姓名           职务            持有发行人股东股份情况
号                                                                        行前股份情况
                                   胡旭波持有苏州启满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 50%的股权,苏州启满投       启华三期、启明融科、启
                                   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启华三期、启       明融盈和启明创智分别
                                   明融科和启明融盈穿透后执行事       持有发行人 4.53%、
1      胡旭波    董事
                                   务合伙人;胡旭波持有上海启昌       4.40%、1.38%和 4.38%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0%的股权,       股权,合计持有发行人
                                   上海启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启       14.6961%股权
                                   明创智穿透后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董事、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      分别持有南通惠圳 4.05%的份额
2      戴振华
                 人、董事会秘      和南通惠市 7.25%的份额
                 书                                                   深圳惠深持有发行人
       Yuchen    副总经理、核                                         5.00%股份、南通惠圳持
3                                  持有深圳惠深 10.60%的份额
        Qiu      心技术人员                                           有发行人 1.73%股份、南
                                   分别持有深圳惠深 20.00%的份额      通惠市持有发行人
4      刘芳远    副总经理
                                   和南通惠圳 3.47%的份额             1.38%股份、南通惠惠持
5       王卫     副总经理          持有深圳惠深 26.41%的份额          有发行人 1.25%股份
                                   分别持有深圳惠深 1.70%的份额、
6       龚蕾     监事会主席        南通惠圳 2.31%的份额和南通惠
                                   惠 2.40%的份额


                                                15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7      蒋亚超   监事         持有深圳惠深 3.54%的份额
                职工代表监   分别持有深圳惠深 0.84%的份额
8      代光荣
                事           和南通惠市 1.45%的份额
                核心技术人   分别持有南通惠圳 1.16%的份额
9       张勇
                员           和南通惠市 3.62%的份额
                成正辉之兄
10     成再辉                持有南通惠圳 5.78%的份额
                弟
                成正辉之兄
11     成连辉                持有南通惠圳 2.31%的份额
                弟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及其近亲属的上述持股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限售

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正辉、成灵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 股股票经调整后

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

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 A 股股份前,


                                          16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

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

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

司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上述承诺。

    (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1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 股股票经调整后

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

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 A 股股份前,

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

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

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

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

上述承诺。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3、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韩永贵、Yuchen Qiu 和张勇承诺:

                                    18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5%,减

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包

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

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意自

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除深圳惠深、南通惠圳、南通惠市、南通惠惠承

诺作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

相关安排。

五、发行人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员工持股平台情况

    惠泰医疗共通过 4 个员工持股平台包括深圳惠深、南通惠圳、南通惠市、南

通惠惠持有惠泰医疗股权。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4 个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

司股份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持股平台     持股数量(万股)   发行前持股比例   锁定期

                                        19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号          持股平台     持股数量(万股)         发行前持股比例    锁定期
  1           深圳惠深               250.00                  5.00%    12 个月
  2           南通惠圳                86.50                  1.73%    12 个月
  3           南通惠市                69.00                  1.38%    12 个月
  4           南通惠惠                62.50                  1.25%    12 个月
            合计                     468.00                  9.36%


       截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上述 4 个持股平台共涉及 129 名合伙人,同一合伙

人在不同平台持股数量合并计算后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发行前持股
序号        员工姓名     发行前持股比例    序号            员工姓名
                                                                          比例
 1            王卫                1.32%        66            伍喜           0.02%
 2           刘芳远               1.06%        67            龚克           0.02%
 3         Yuchen Qiu             0.53%        68           龙燕萍          0.02%
 4            张楠                0.45%        69           谢成功          0.02%
 5           冉苏非               0.24%        70            成龙           0.02%
 6           陈洁平               0.24%        71            尹英           0.02%
 7            文波                0.23%        72            谢姣           0.02%
 8           蒋亚超               0.18%        73            易洋           0.02%
 9           罗俊杰               0.17%        74            李伟           0.02%
 10          戴振华               0.17%        75           周俊良          0.02%
 11           龚蕾                0.15%        76           乔忠阳          0.02%
 12          张效凯               0.15%        77            陈健           0.02%
 13          廖艳霞               0.15%        78            余健           0.02%
 14          刘慕竹               0.14%        79           张纯逸          0.02%
 15           肖卫                0.14%        80           罗荣彪          0.02%
 16           魏达                0.13%        81           王丽萍          0.02%
 17          朱喜红               0.12%        82           张智旭          0.02%
 18          易沛林               0.12%        83            肖昆           0.02%
 19          颜世平               0.11%        84           曾志槐          0.02%
 20           尹周                0.10%        85           邬卫红          0.02%
 21           王园                0.10%        86           刘赛兰          0.02%
 22          吴晓娜               0.10%        87            林悦           0.02%
 23          张向梅               0.10%        88           朱艳艳          0.02%


                                          20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前持股
序号      员工姓名      发行前持股比例    序号      员工姓名
                                                                   比例
 24        曾新育                0.10%        89      苏华           0.02%
 25        成再辉                0.10%        90      彭伟           0.01%
 26         梁佳                 0.10%        91     曹镇财          0.01%
 27        薛龙舟                0.10%        92     王端诚          0.01%
 28        赵跃军                0.09%        93      黎宇           0.01%
 29        李涌泉                0.09%        94      雷敏           0.01%
 30         殷望                 0.08%        95   袁明(男)        0.01%
 31        杨典志                0.08%        96      游佳           0.01%
 32         李鹏                 0.07%        97     龚宇红          0.01%
 33        墙潍蔚                0.07%        98      谢飘           0.01%
 34         张勇                 0.07%        99      曾增           0.01%
 35         吴浩                 0.07%    100        肖西良          0.01%
 36         杜林                 0.07%    101         童璐           0.01%
 37         曾耀                 0.07%    102         左娜           0.01%
 38         钟茜                 0.07%    103         成春           0.01%
 39         杨洋                 0.07%    104         李艳           0.01%
 40        刘金霞                0.07%    105         魏敏           0.01%
 41        唐水金                0.07%    106        肖英涛          0.01%
 42        代光荣                0.06%    107         高晓           0.01%
 43         张鸽                 0.06%    108        张元婷          0.01%
 44        金静英                0.06%    109        于俊璐          0.01%
 45         瞿平                 0.06%    110        谌俊英          0.01%
 46        赵小晔                0.05%    111         吴琦           0.01%
 47        廖彩艳                0.04%    112         李梁           0.01%
 48         刘娇                 0.04%    113        陈炳华          0.01%
 49        成连辉                0.04%    114        吴欣盛          0.01%
 50        李石华                0.04%    115        田露露          0.01%
 51      袁明(女)              0.03%    116        凡灿林          0.01%
 52        陈丽旬                0.03%    117         周晟           0.01%
 53        傅泽粮                0.03%    118        李赛峰          0.01%
 54         李滢                 0.03%    119         谢敏           0.01%
 55         于鑫                 0.03%    120        刘继军          0.01%


                                         21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发行前持股
序号        员工姓名           发行前持股比例       序号          员工姓名
                                                                                            比例
 56          谷双全                     0.03%       121            田瑞英                     0.01%
 57          张志明                     0.03%       122            彭素珍                     0.01%
 58           王津                      0.02%       123                刘丹                   0.01%
 59          李玉华                     0.02%       124            谢家根                     0.01%
 60          谢鑫强                     0.02%       125                杨棒                   0.01%
 61          刘新潮                     0.02%       126            刘剑敏                     0.01%
 62           康玲                      0.02%       127                曾坤                   0.01%
 63           刘毅                      0.02%       128            成和清                     0.01%
 64           张安                      0.02%       129            唐建武                     0.01%
 65           陈奔                      0.02%
                     合   计                                            9.36%

      注: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发行人股东南通惠市的有限合伙人左娜已从湖南埃普特
离职,不在发行人或其他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瑞康通担任任何职务。

       (二)员工持股平台锁定期

       上述 4 个持股平台承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

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六、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5,000 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1,667.00

万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序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
号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        成正辉            16,685,027      33.3701%        16,685,027         25.0263%     36 个月
2         成灵              5,000,442      10.0009%         5,000,442         7.5003%      36 个月
3       启明维创            2,812,419      5.6248%          2,812,419         4.2184%      12 个月
4         QM33              2,750,000      5.5000%          2,750,000         4.1248%      12 个月
5       深圳惠深            2,500,000      5.0000%          2,500,000         3.7498%      12 个月


                                                   22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序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限售期
号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6       启华三期         2,266,188       4.5324%       2,266,188      3.3991%    12 个月
7       启明融科         2,201,500       4.4030%       2,201,500      3.3021%    12 个月
8       启明创智         2,187,513       4.3750%       2,187,513       3.2811%   12 个月
9       南通富星         2,118,403       4.2368%       2,118,403      3.1774%    12 个月
10       徐轶青          2,000,287       4.0006%       2,000,287      3.0003%    12 个月
11       益一新          1,501,306       3.0026%       1,501,306      2.2518%    12 个月
12      东证慧象         1,495,000       2.9900%       1,495,000      2.2424%    12 个月
13        程凡           1,147,554       2.2951%       1,147,554      1.7212%    12 个月
14       戴振华           999,341        1.9987%         999,341      1.4989%    12 个月
15      东证富象          965,000        1.9300%         965,000      1.4474%    12 个月
16      南通惠圳          865,000        1.7300%         865,000      1.2974%    12 个月
17      南通惠市          690,000        1.3800%         690,000      1.0349%    12 个月
18      启明融盈          692,850        1.3857%         692,850      1.0392%    12 个月
19      南通惠惠          625,000        1.2500%         625,000      0.9375%    12 个月
20        黄政            373,585        0.7472%         373,585      0.5603%    12 个月
21       韩永贵           123,585        0.2472%         123,585      0.1854%    12 个月
       中信证券投
22                                 -             -       666,800      1.0001%    24 个月
       资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惠
       泰医疗 1 号
23     员工参与科                  -             -     1,395,714      2.0935%    12 个月
       创板战 略配
       售资管计划
       中金公司惠
       泰医疗 2 号
24     员工参与科                  -             -       271,286      0.4069%    12 个月
       创板战 略配
       售资管计划
       网下摇号抽
25                                 -             -       607,781       0.9116%   6 个月
       签限售股份
26     社会公众股                  -             -    13,728,419      20.5916%     --
          合计          50,000,000     100.0000%      66,670,000   100.0000%


       (二)本次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
                                                                     (%)

                                                2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持股比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股)                 限售期
                                                           (%)
 1                   成正辉                 16,685,027     25.03%     36 个月
 2                    成灵                   5,000,442      7.50%     36 个月
 3                  启明维创                 2,812,419      4.22%     12 个月
 4                   QM33                    2,750,000      4.12%     12 个月
 5                  深圳惠深                 2,500,000      3.75%     12 个月
 6                  启华三期                 2,266,188      3.40%     12 个月
 7                  启明融科                 2,201,500      3.30%     12 个月
 8                  启明创智                 2,187,513      3.28%     12 个月
 9                  南通富星                 2,118,403      3.18%     12 个月
 10                  徐轶青                  2,000,287      3.00%     12 个月
                   合计                     40,521,779     60.78%               --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1,667.00 万股,发行股份约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

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6,667.00 万股。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233.38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4.00%,获

配金额 17,439.54 万元(包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的选择在考虑《业务指引》、投资者资质以及

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主要包括:

       (1)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

“中证投资”)。

       (2)中金公司惠泰医疗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及中金公司

惠泰医疗 2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资管计划(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

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分别简称“惠泰 1 号资管计划”、“惠泰 2 号资管计

划”)




                                       2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一)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按照《实施办法》和《业务指引》的相关规

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名称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12591286847J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 2001 户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注册资本       1,4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4 月 1 日
     营业期限       2012 年 4 月 1 日至无固定期限
                    金融产品投资,证券投资,股权投资(以上范围需经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登记,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
     经营范围
                    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跟投数量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十八条规定,本次

发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比例为 4%,获配股份数量为 66.68 万股,获配金额

4,964.99 万元。

    3、限售期限

    中证投资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之日起 24 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25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刊登之日,发行人核心员工已设立资产管理计划惠泰 1

号资管计划、惠泰 2 号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认购数量共计为本次

发行总规模的 10.00%,即 166.70 万股,获配售金额 12,474.54 万元(含新股配售

经纪佣金)。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惠泰 1 号资管计划及惠泰 2 号资管计划

已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根据本次发行价 74.46 元/股,发

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1)惠泰 1 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金公司惠泰医疗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资管计划
     设立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
     募集资金规模:16,628.00 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10,444.45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认购数量:1,395,714 股
     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
     参与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资管计划份额
序               主要任职的公司名称以     是否为上市   实际缴款金
        姓名                                                          的持有比例
号                   及主要职务           公司董监高   额(万元)
                                                                        (%)
 1     成正辉       董事长、总经理             是           4,028        24.2242
 2     徐轶青          副总经理                是           2,900        17.4405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3     戴振华                                  是             950         5.7133
                      董事会秘书
 4     韩永贵          副总经理                是             400         2.4056
 5      王卫           副总经理                是             400         2.4056
 6     刘芳远          副总经理                是             400         2.4056
 7      谢斐           研发主管                否             300         1.8042
 8     冉苏非        其他部门主管              否             200         1.2028
 9     蒋亚超            监事                  是             200         1.2028
10      张楠         其他部门主管              否             200         1.2028
                 上海宏桐实业有限公司
11     张向梅    (控股子公司)副总经          否             200         1.2028
                          理

                                          26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资管计划份额
序                主要任职的公司名称以   是否为上市   实际缴款金
        姓名                                                         的持有比例
号                    及主要职务         公司董监高   额(万元)
                                                                       (%)
12      张勇            研发总监              否             200         1.2028
13      成灵            商务经理              否             200         1.2028
14     颜世平           研发主管              否             200         1.2028
15     张效凯           研发主管              否             200         1.2028
16   Yuchen Qiu         副总经理              是             150         0.9021
17     陈烨辉           财务主管              否             150         0.9021
18      肖昆            研发主管              否             150         0.9021
19      孙辉            研发主管              否             150         0.9021
20     唐水金           研发主管              否             150         0.9021
21     易沛林           研发主管              否             150         0.9021
22      文波            财务主管              否             150         0.9021
23      梁佳            营销主管              否             150         0.9021
24     张志明           营销主管              否             150         0.9021
25      李鹏            营销主管              否             150         0.9021
26     陈洁平           营销主管              否             150         0.9021
27     墙潍蔚           营销主管              否             150         0.9021
28     沈京园           营销主管              否             150         0.9021
29     崔文健         其他部门主管            否             100         0.6014
30     廖艳霞         其他部门主管            否             100         0.6014
31     陈然然          证券部主管             否             100         0.6014
32     许奕琴         其他部门主管            否             100         0.6014
33     罗荣彪         其他部门主管            否             100         0.6014
34     代光荣            监事                 是             100         0.6014
35      杨洋            研发主管              否             100         0.6014
36     金静英           财务主管              否             100         0.6014
37      吴琦            研发主管              否             100         0.6014
38     谷双全           研发主管              否             100         0.6014
39      周拓            研发主管              否             100         0.6014
40     王怀清           研发主管              否             100         0.6014
41      田博            研发主管              否             100         0.6014
42      魏达            研发主管              否             100         0.6014
43      殷望            研发主管              否             100         0.6014

                                         2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资管计划份额
序                主要任职的公司名称以   是否为上市   实际缴款金
        姓名                                                          的持有比例
号                    及主要职务         公司董监高   额(万元)
                                                                        (%)
44      周文            研发主管              否              100         0.6014
45     刘金霞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46     刘慕竹         其他部门主管            否              100         0.6014
47     李涌泉         其他部门主管            否              100         0.6014
48     朱喜红         其他部门主管            否              100         0.6014
49     王雪铭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50      瞿平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51     李石华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52      杜林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53      王园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54      张鸽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55      曾凤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56      袁明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57     曹平平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58     孟丽华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59      吴浩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60      黄鹏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61      曾增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62     赵跃军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63     廖彩艳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64     何珠珍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65      肖琦            营销主管              否              100         0.6014
                        合计                               16,628       100.0000
注:1、惠泰 1 号资管计划为权益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10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上述参与对象中,成正辉、徐轶青、戴振华、韩永贵、王卫、刘芳远、Yuchen
Qiu 为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其余对象均为发行人的核心员工。

     (2)惠泰 2 号资管计划
     具体名称:中金公司惠泰医疗 2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资管计划
     设立时间:2020 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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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募集资金规模:4,040.00 万元
     认购资金金额:2,030.10 万元(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认购数量:271,286 股
     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主体非发行人高级管
理人员。
     参与该资管计划的每个对象均已和发行人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参与
人姓名、职务与比例:
                                                                  资管计划份额
序               主要任职的公司名称以   是否为上市   实际缴款金
        姓名                                                        的持有比例
号                   及主要职务         公司董监高   额(万元)
                                                                      (%)
 1      袁明           研发主管              否              50         1.2376
 2      代威           研发主管              否              50         1.2376
 3     何星洲          营销主管              否              50         1.2376
 4     阳超波          营销主管              否              50         1.2376
 5      唐震         其他部门主管            否              50         1.2376
 6     李玉华        其他部门主管            否              55         1.3614
 7      文彬           研发主管              否              60         1.4851
 8     刘继军          研发主管              否              60         1.4851
 9     彭珊珊        其他部门主管            否              60         1.4851
10      李滢           营销主管              否              60         1.4851
11      苏华         其他部门主管            否              60         1.4851
12      刘阅           营销主管              否              60         1.4851
13     栾静繁          营销主管              否              60         1.4851
14      张宇           营销主管              否              60         1.4851
15     刘炳宏          营销主管              否              60         1.4851
16      杜辉           营销主管              否              60         1.4851
17     丁伯慧          营销主管              否              60         1.4851
18     张琴琴        其他部门主管            否              65         1.6089
19     朱艳艳        其他部门主管            否              65         1.6089
20      钟茜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21     刘星星        其他部门主管            否              65         1.6089
22      肖翔         其他部门主管            否              65         1.6089



                                        29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资管计划份额
序               主要任职的公司名称以   是否为上市   实际缴款金
        姓名                                                        的持有比例
号                   及主要职务         公司董监高   额(万元)
                                                                      (%)
23     李赛峰        其他部门主管            否              65         1.6089
24     陈炳华        其他部门主管            否              65         1.6089
25      彭达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26     吴欣盛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27     唐建武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28     宋孝德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29      成春         其他部门主管            否              65         1.6089
30      李德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31     田露露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32     谢鑫强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33     秦亚红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34      彭丹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35     肖时玉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36      吴忠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37     彭传东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38      黎宇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39      成龙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40     傅泽粮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41     曹镇财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42      谢飘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43     龚宇红          研发主管              否              65         1.6089
44     张元婷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45     杨典志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46     胡小霞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47     江祥鹏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48      于鑫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49      高晓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50     王冬宏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51     陈晓霞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52     胡炜章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53     李艳花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54      曲贺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30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资管计划份额
序                 主要任职的公司名称以   是否为上市   实际缴款金
        姓名                                                          的持有比例
号                     及主要职务         公司董监高   额(万元)
                                                                        (%)
55     安海峰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56     陈丽旬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57      游佳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58      童璐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59      杨蕾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60     肖英涛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61     孙亚光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62     罗玉淳            营销主管              否              65         1.6089
63     罗俊杰          其他部门主管            否              75         1.8564
64      李梁             营销主管              否              75         1.8564
                        合计                                4,040       100.0000
注:1、惠泰 2 号资管计划为混合类资管计划,其募集资金的 80%用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即用于支付本次战略配售的价款、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扣除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后,实际投资
于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80%,符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上述参与对象均为发行人的核心员工。


     2、限售期限

     惠泰 1 号资管计划及惠泰 2 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惠泰 1 号资管计划

及惠泰 2 号资管计划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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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667.00 万股,无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74.46 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市盈率:61.61 倍(每股收益按 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3.31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六、发行后每股收益:1.21 元(按 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2.50 元(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24,124.82 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
第 ZA10001 号)。经审验,截至 2021 年 1 月 4 日止,公司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6,670,000 股的公开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4.46 元,股款以人民币
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124,124.82 万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承销及
保荐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为总额人民币 115,071.78 万元。

    九、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9,053.04 万元。根据《验资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01 号),发行费用包括:
                                                                 单位:万元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保荐费及承销费                                                         6,814.85


                                     32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内容                          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审计和验资费                                                              1,201.89
律师费                                                                     559.43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432.08
发行上市手续费等费用                                                         44.79
合计                                                                      9,053.04
注:上述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发行上市手续费等费用包含本次发行的印花税。

       十、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募集资金净额:115,071.78 万元

       十一、发行后公司股东户数:17,959 户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本次发行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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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立信会计师对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 1-6 月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

审计,对上述报表及其附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信会师报

字[2020]第 ZA15516 号)。上述财务数据已在本公司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本上

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 年 1-9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

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A15811 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及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

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

状况”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意向书附录或

招股说明书,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基于公司目前的在手订单、经营状况以及市场环境,公司预计 2020 年全年

营业收入约为 46,614 万元至 49,498 万元,同比增长约 15.39%至 22.53%;预计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约为 9,203 万元至 10,957 万元,同比增长约 11.45%至

32.70%;预计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8,551 万

元至 10,306 万元,同比增长约 6.13%至 27.90%。上述 2020 年全年预计财务数据

为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且不构成盈利预测。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主

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主要产品的销售情况、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构成情况、

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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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发行人、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监管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4403040160000323184
   2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4403040160000323200
   3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4403040160000323192
   4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4403040160000325429

二、上市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中信证券大厦 19 层

       保荐代表人 1   : 姓名:孙炎林
                          联系电话:0755-23835330
       保荐代表人 2   : 姓名:褚晓佳
                          联系电话:021-20262066

三、其他事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事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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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1、本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情况正常,经营状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
格、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方式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3、除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商务合同外,本公司未订立其他对公司的资产、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重要合同。

    4、本公司没有发生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关联交易,且没有发生未在招股说明
书中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未发生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召开监事会和股东大会。

    13、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36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作为惠泰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中信证券承诺,
本保荐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
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惠泰医疗专注于电生理和血管介入医疗器械研发、
生产、销售,产品管线涵盖电生理、冠脉、外周血管等介入治疗重点领域,是以
自主知识产权医疗器械研究和开发为核心,集研发、生产、营销为一体的高科技
企业。惠泰医疗已构建了完整业务体系,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相
关核心技术权属清晰,且具有先进性;惠泰医疗建立了成熟的研发体系,具有高
效的创新机制与安排,及稳定的核心技术人员;惠泰医疗具有较强的产业化能力,
将技术成果有效转化成为经营成果,在研品种面向发达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
报告期内业绩增长迅速,具有较强的持续盈利能力。

    惠泰医疗属于重点推荐的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
的科技创新企业,符合《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
意见》、《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
行规定》等法规中对于科创板企业的定位要求。惠泰医疗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符合发行人的经营发展战略,能够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发行
人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予以保荐。

二、为公司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具体情况

    中信证券为惠泰医疗提供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孙炎林、褚晓佳,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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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情况如下:

    孙炎林:男,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管理学硕士。2015年加入中信证券,拥有超过10年投行工
作经验。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招商证券投资银行总部。曾作为现场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参与卫信康IPO、金域医学IPO、广药白云山重大资产重组、
科信技术IPO、新产业生物IPO、飞亚达公司债等项目,作为项目核心成员参与
华海药业非公开、通富微电非公开、可立克IPO、广发证券公司债等项目。

    褚晓佳:女,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医疗健康行业组总监,保荐
代表人,管理学硕士。2008年加入中信证券,拥有12年的医疗健康行业投行工作
经验。曾作为项目负责人、保荐代表人参与了振德医疗IPO及再融资、优科生物
IPO、蓝帆医疗再融资、华海药业再融资、九洲药业再融资、艾力斯药业私募股
权融资等项目,作为核心成员参与飞科电器IPO、京运通IPO、美的电器再融资、
上海莱士重大资产重组、中国联通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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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承诺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成正辉、

以及作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的成灵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

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 股股票经调整

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

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 A 股股份前

,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

有的公司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

                                     39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

     (7)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8)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2、除公司实际控制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徐轶青、戴振华、胡旭波、韩永贵、龚蕾、蒋亚超、代光荣、Yuchen

Qiu、刘芳远和王卫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

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2)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 A 股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 A 股股票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

间接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 A 股股票经调整

后的价格。

     (3)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减

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在本人减持 A 股股份前

,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40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

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

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

的公司的股份。

    (5)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

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

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

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3、除上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启明维创、QM33、深圳惠深、启华三期

、启明融科、启明创智、南通富星、益一新、东证慧象、程凡、东证富象、南

通惠圳、启明融盈、南通惠市、南通惠惠和黄政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

企业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

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

变动(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

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

,则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


                                   41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3)若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

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韩永贵、Yuchen Qiu 和张勇承诺:

    (1)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5%,

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

包括减持)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股东的义务。在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

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愿

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正辉及共同实际控制人成灵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

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

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价格:若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每次减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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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

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若在本人减持 A 股股份前,公司已发

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人所持 A 股股票的减

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减持。

    (7)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的责任。

    2、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启明维创、QM33 和深圳惠深承诺:

    (1)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

在锁定期内,将不会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

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

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3)减持价格: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 A 股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股份减持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 A 股股票的发行价;同时,本企业

在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期间每次减持时,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

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次减持的数量、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

区间等。若在本企业减持 A 股股份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企业所持 A 股股票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经相应调整

后的发行价。
                                   4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减持方式:减持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

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减持。

    (7)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

担相应的责任。

三、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与高

级管理人员就稳定股价措施作出承诺如下: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公司股份

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2、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

    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选择如下一种或几

种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

(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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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

上投赞成票。

    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就该回购事

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3、公司用于回购

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无法

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

计的每股净资产;3、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动稳定

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

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10%;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

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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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

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

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

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

次日起的连续 10 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 3 个月内启

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

    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

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

件: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用于增

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 10%,但不

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 30%。

    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

的 6 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公司未来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

其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均应当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3、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内

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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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

,并在 9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 2 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

告,回购的股份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方式处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

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

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 90 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

    4、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

    自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

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

净资产;

    (2)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

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5、约束措施

    (1)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包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的或

者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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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

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

预案的制订、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

条件满足时,且不存在不可抗力的情形下,如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①在公司

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

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

     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

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

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

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

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

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

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

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①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②公司应

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 20%,

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

税后薪酬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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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涉及的股份回购和购回事宜承诺:

    (1)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被中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公

司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转让的限售股。

    (2)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

阶段内,则公司将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

的募集资金,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

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

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最终认定或处罚决

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本

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日期间的同期银行

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当公司未来涉及股份回购时,公司应同时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3)约束措施

    1)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

                                   49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承诺。

    2)公司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回购

、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

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

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

履行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②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

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额进行赔偿。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正辉及共同实际控制人成灵就本次发行上

市涉及的股份回购和购回事宜承诺:

    (1)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申报文件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

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

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性影响的,则本人承诺将极力督促惠泰医疗依

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转让的限售股。

    (2)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

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

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及金

额进行赔偿。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发行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及购回事项承诺: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



                                    50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正辉及共同实际控制人成灵对欺诈发行上

市的股份回购及购回事项承诺:

    (1)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

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

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完成后,公司股本和净资产都将大

幅增加,但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实施周期,净利润可能不会同步大

幅增长,可能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投资者面临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1、发行人就上述事项承诺:

    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持续推进多项改善

措施,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具体措施

如下:

    (1)增强现有业务板块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进一步积极探索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生产管理及销售模式,进一

步拓展国内外客户,以提高业务收入,降低成本费用,增加利润;加强应收账

款的催收力度,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

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进一步推

进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控制,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

                                     51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

募投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

效利用。

    (3)建立健全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规定要求,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及股

东回报等各个因素基础上,为明确对公司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进一步细化《公

司章程》中关于股利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并

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

配政策,在符合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实施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优化投资回

报机制。

    (4)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提供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

东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独立董事

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稳定

的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2、公司实际控制人成正辉、成灵就上述事项承诺:

    (1)本人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

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2)本人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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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前述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

诺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

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4)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上述事项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约束并控制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同意,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

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同意,如公司未来拟对本人实施股权激励,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

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或拒不履行前述承诺的,

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并接受中国证

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对发行人或股东

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7)若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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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人就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

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

式。

    2、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且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5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4、现金分红比例

    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

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快速成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匹配

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情况下,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经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6、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第 3 款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

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

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招股书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就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全套申报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诺:

    (1)公司保证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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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

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

书、全套申报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

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公司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

购价格为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1)新股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

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2)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对招股说

明书、全套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立案稽查之

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

    (3)若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

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

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公司实际控制人成正辉、成灵就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全套申报文

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

    (1)本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

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

书、全套申报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56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

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除公司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外

,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1)新股

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 2)中

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对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

格的算术平均值。

    (3)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3、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本次发行上市招股说明书和全套申

报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

    (1)本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亦不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

形,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

书、全套申报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

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若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存在以欺

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

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除公司将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外

                                     57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下列两者中的孰高者:1)新股

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 2)中

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对招股说明书、全套申报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

格的算术平均值。

    (3)若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及时、充分披露相关承诺未能履行、确已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3)如违反相关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九、未能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

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

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

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或有效履行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

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

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3)若因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

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4)本公司未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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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5)其他根据届时相关规定可以采取的措施。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

员承诺:

    (1)本企业/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

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企业/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企

业/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2)本企业/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

,若本单位/企业/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如果本企业/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

企业/本人将在惠泰医疗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

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企业/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惠泰医疗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

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企业/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本企业/本人应

在惠泰医疗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单位/企业/人履行相关承诺。

    3)如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惠泰医

疗所有。本企业/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 5 个

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惠泰医疗指定账户。

    4)如本企业/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

本企业/人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十、规范并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成正辉、成灵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宜承诺:

    1、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

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避免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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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保

证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依法签署相关交易协议,并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企业资金往来的相关规定。

    3、遵守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

东的地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公司的资金、利润

、谋取其他任何不正当利益或使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

    4、若本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

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惠泰医疗实际控制人期

间持续有效。

十一、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成正辉及共同控制人成灵就避免与公司及其控

制的企业产生同业竞争事宜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所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

股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目前均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公司(含其子公司,下同)

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亦未直接或间

接拥有与惠泰医疗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经济组织的权益。

    2、本承诺人承诺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

    (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

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

与惠泰医疗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惠泰医疗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惠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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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

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

    (2)如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本承

诺人将或促使本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将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

三方或公司或终止该企业的经营;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公司

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承诺人将立即通知公司,并尽力将该商

业机会让予公司。

    (3)如违反上述承诺的,承诺人将立即停止与公司构成竞争之业务,并采

取必要措施予以纠正补救;同时对因承诺人未履行本承诺函所作的承诺而给公

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本承诺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持

续有效。

十二、其他承诺事项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

    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诺如下: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规范,对发行人的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审慎核查,督导发行人规范运行,对其他中介机

构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核查,对发行人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是否符合法定

发行条件做出专业判断,确保发行人的申请文件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

真实、准确、完整。

    (2)如因本公司未能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准则的要

求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本公司将

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公司将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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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2、联席主承销商承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联席主承销商,特此承诺

如下:

    (1)本公司已对发行人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损失。

    (2)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发行人律师承诺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承诺如下:

    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若因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根据中国证监会

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的最终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发行人审计机构承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承诺

如下:

    如本所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

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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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告书

十三、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
约束措施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出具的相关承诺已经按《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法

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信息披露违规、稳定股价措施及股份锁定等事项作出了承

诺,已就其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提出了进一步的补救措施和约束措施。发行人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所作出的承诺合

法、合理,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及时有效。

    发行人律师经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出具的承诺以及未能履行相关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后认为,上述主体作出的

承诺及约束措施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具

备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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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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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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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
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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