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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泰医疗: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07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9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出席董事占应出席人数的 100%。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
会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新增/续期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 16,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上述新增/续期的银行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董事会批
准之日至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书面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办理银行授信
所需的相关具体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1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募
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
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不影响公司及子
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风险可控的投资产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注销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
017)

    同意公司注销全资子公司惠泰埃普特医疗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
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深圳
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
告编号:2021-022)。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成正辉、戴振华、徐轶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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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审议通过《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成正辉、戴振华、徐轶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
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
/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归属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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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归属条件等事项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
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
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0)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相关法
律法规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
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实际情况决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
                                    5
构事宜。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5. 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授
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董事长及其书面授权人士
行使。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成正辉、戴振华、徐轶青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
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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