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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泰医疗: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4-17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3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
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
名单》”)。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至 2021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
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
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正辉及成灵,二人系父子关
系。成正辉直接持有公司 25.03%的股份,成灵直接持有公司 7.50%的股份。包含
部分外籍员工,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