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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泰医疗: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1-04-24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4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针对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的有
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前六个
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查询,因公司上市交易尚不满六个月,实际查询期间为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日 2021 年 1 月 7 日至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
露前一日 2021 年 4 月 6 日,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
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
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
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自公司上市首日至公开披露前,未发现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者
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