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松坪山朗山路
11 号同方信息港 B 栋 601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5
普通股股东人数 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0,735,79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0,735,7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31.1021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31.102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会议由董事长成正辉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胡旭波先生、夏立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
席;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0,735,7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0,735,7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普通股 20,735,7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 数 (%) 数 (%)
号
《关于<深圳 20,735,7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惠泰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
1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 20,735,7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惠泰医疗器械
股份有限公司
2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 20,735,7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
3 事会授权人士
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
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拟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
关联关系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2、本次议案 1、议案 2、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肖岳峰先生受
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截至征集结束时间,共有 0 名股东委托独立董事
行使投票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苏敦渊、陈怡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
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