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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惠泰医疗: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688617          证券简称: 惠泰医疗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监事 3 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 100%。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
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惠
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
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
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2 年 4 月 12 日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49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22.15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
中,向 A 类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12.5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 204.28
元/股,授予对象为 26 人;向 B 类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9.6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为人民币 183.80 元/股,授予对象为 131 人(包含 A 类计划中的 8 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
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