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泰医疗: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12-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深圳惠泰医疗器
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泰医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惠
泰医疗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前公司的股本及限售股变化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出具《关于同意深圳惠泰医疗
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59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16,670,000 股,并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66,67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2,941,5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9.4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728,41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0.5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对应的股东数
量为 1 名,对应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666,8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00%。本次
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666,800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3 年 1 月 9 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
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及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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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为自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
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其他关于上市流通的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
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666,800 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1.00%,限售期为 24 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 月 9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数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股本比例(%) 数量(股) 量(股)
中信证券投
1 666,800 1.00 666,800 0
资有限公司
合计 666,800 1.00 666,800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战略配售股份 666,800 24
合计 / 666,8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惠泰医疗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
股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其在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承诺。本次限
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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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惠泰医疗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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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惠泰医疗器械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炎林 褚晓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4